好奇心害死猫,好奇心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西方传说猫有九条命,怎么都不会死去,而最后恰恰是死于自己的好奇心,可见好奇心有时是多么可怕。如果有人告诉你:袋鼠是不能往后跳的,一只蚂蚁可以举起超过它体重50倍的重物呢!

你会不会很好奇地去想它是否真如所说,甚至是付诸于行动而去验证呢!

人类自呱呱落地开始,就开始对这世界充满了好奇。

我记得在读高中的时候看过一个故事,记忆比较清晰。

说的是一个古老的镇上,住着一个女鬼,为了修行圆满需要不断的吸收阳刚之气。所以女鬼每天幻化成倾国倾城的女子,寻找晚上单独出行在外的旅客,游人。以用来吸收阳刚之气,修的圆满。有一次遇上一个清秀书生,路过小镇,便心生恶意。哪知书生一路走来便听说了女鬼幻化成人勾答旅客游人的传言。心中不信,并誓要搞出个水落石出。于是不管女鬼用何种妖颜魅惑却始终不能得逞。渐渐地,书生对女鬼产生了感情。便说只要女鬼不再害人且修的圆满幻化成人便娶她为妻。女鬼听了,便大喜。女鬼与书生说她修的圆满幻化成人还有另外一种方法,就是与女鬼同床共枕七七四十九天,并不能开灯。书生闻言当晚就施行了。哪知临近七七四十九天了,书生如何也不能阻止自己的好奇心,心想只看一眼没问题吧!便边安慰自己边把灯点亮。哪只灯一点亮,女鬼便化成烟雾消失不见了,只留下半肉半骨头的身体,书生一看生成了一半新鲜肌肤的骨架懊悔不已,当场晕了过去。没想到就因为自己这一点点好奇心,牺牲了自己的爱情,辜负了她的一番信任。

我们暂且不讨论它的结果如何,而去试想人类有好奇心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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