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全集》读后感(一)

《哈利·波特》系列从前就有过——但那时候仅仅是以一个读者的角度去看故事,当然了,现在的我较之从前也并没有很大的不同,只是现在感觉自己是揣了颗海绵样的心——扑面而来了!哈哈哈!我又要开始吸收了!

何为佳作——利国利民吗?指引人生吗?有黄金屋,有颜如玉吗?可是如果不能够读起来引人入胜,嘿嘿——写它何用!


霍格沃茨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国际巫师联合会会长,梅林爵士团一级大魔法师,威森加摩首席魔法师——太酷了啊,如果是我自己写一本书,不知道我有没有勇气为自己书中的人物设计这么炫酷的头衔。


魔法部的主要工作是不让麻瓜们发现这个国家还有这么多巫师——因为不劳而获、迎刃而解、永远顺利、心想事成大概是我们所有人的心愿吧。

但是如果某一天我突然就会魔法了的话会怎么样呢?第一步当然就是要做好保密工作啦,我谁都不会告诉——万一要是谁妒忌要了我的命怎么办呢,再不然控制我为别人所用被当成工具也够可怕的,又或者被什么科学家们当成奇怪生物拿去解剖不就更冤枉了嘛——那句话是怎么说的——哦,对了就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然后第二步,我就得先着手检验一下,自己所拥有的魔法已经到了什么程度——到底是初级的中级的还是高级的呢?这个必须得先探探底。

话说我对魔法的定义,初级的也不过就是点石成金啊隔空取物啊或者把什么什么再变成什么什么啊,那也就是说我拥有了一个金手指。即然这样,那我就把家里面的那个闲置多年的地窖堆满金子——嗯,一地窖也就足够了,哈哈哈哈是不是我一点儿都不贪。原因嘛,当然啦,上天既然能够脑袋一抽抽然后赐给我一只金手指,万一说不定他老人家哪天回过味来再收回去,所以一地窖的金子应该够用了——是不是和做梦中彩票一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先让我笑一会儿。

然后问题又来了,这一地窖的金子该怎么办呢——不知道会不会生锈哈,瞧我这心操的,先封上它不管了。

告诉自己擦擦口水不要鼠目寸光再看看我能不能拥有读心术,这就是我所说的第二个魔法阶段。可是读心术根本就是一把双刃剑啊,想拥有这个法术之前我还很是犹豫了一番——以我这么重的好奇心性来看,我是多么希望拥有一款这样的法术啊,可是先且慢——每天看多了人心险恶,那样的我还会是原来的那个我吗?会不会扭曲得发疯?最重要的是朋友,亲人,爱人会不会在我的面前露出狰狞可憎的面容——想想还是算了,虽然满足好奇心固然重要,但是,如果让我付出快乐的代价那还是算了。(未完待续)

(无戒365极限挑战日更营第一百四十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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