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圆在QQ里给我留言:“手机联系不上你,周六在地铁站看见你了。”
我觉得突然。难道她回北京了?便问道:“你怎么不叫住我?”
“来不及,赶着去办事,你离得挺远,但是看走路那姿势,就知道是你。”
“你回北京了?出来吃饭吧!”
“不行了,我就是回来收拾东西的,要走了。”
我本来都快忘了她的。繁杂的生活大浪淘沙,就算有过令人难忘的交集,依然把一些长期不联系的人逐出了各自的领域。
那年我劫后余生的短发终于到达可以见人的长度,临近大学毕业,我谋到第一份实习工作,陌生办公室里,我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锦圆。她一头亚麻色密实的齐肩短发,淡粉色的T恤,粉蓝牛仔热裤,脚上穿着一双绽放热带花朵的松糕鞋。
她像个洋娃娃一般摇着手给我打招呼,弯弯的笑眼有几分赤名莉香的气息,但是眼光往下扫去,扑面而来的粉色,雪白大长腿,夸张的热裤,缤纷松糕鞋……我遗憾地判定她跟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当时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平房,跟锦圆租的房子只有一街之隔。也许因为住处离得近的原因,下班后无所事事,我们便常常一起散步聊天吃夜宵。有时候我去她家,太晚了就索性住在那,第二天再一起去上班。
锦圆卧室的沙发上有一个高达两米的巨型泰迪,我就抱着这只熊坐在沙发上,而她盘腿坐在床上,一边逛淘宝,玩游戏,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说话。我们讨论工作,时尚,爱情,娱乐,她笑点很低,我有时候话才说一半,她就笑起来,纤细的手指捂着夸张的笑容,只露出弯弯的眼睛。
锦圆的家庭条件很好,这让她毫无生活之忧,她说自己没有特别喜欢做的事,也不知道自己的特长是什么。我曾给过她诸多建议,但是锦圆都表示无奈。可是一个人怎么会不知道想做什么呢?至少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吧?
一个人要做的、能做的事,至少要奔着不喜欢的事相反的方向啊。
她说现在的工作也没多喜欢,就先这样干着吧。
那年她已25岁,虽然看上去锦圆跟19岁的少女也没多大区别,但是每当聊到未来,她就会很俏皮地岔开。不谈就不谈吧,锦圆认为这是沉重的话题。
有段时间,每天早上锦圆都会打电话给我,问我是否起床,是否出发,是否吃过早餐,还说她已经走到十字路口了。
这时我只要一出家门,走过一段林荫路,就能看见她在人来人往的街道对面跟我招手。笑眼弯弯,无比温暖。
巨型泰迪熊是锦圆在网游里认识的男孩送的。他们不久便开始火热恋爱,不出一个月,那个男孩便放弃了青岛在银行的工作,来北京圆满这份爱情。
锦圆很自然地跟我介绍新男友,他皮肤苍白,笑容温和,看上去有点阴郁,腼腆的时候喜欢低眼往别处望,此时睫毛看上去就会尤为浓密。
如今想想,真是个遥远的名字。这个叫宁文的男人以绅士而天真的姿态一夜之间进入了锦圆的现实生活,那以后我便不常在锦圆家久留。只记得他俩在一起的时候充满乐趣,处处显露爱意。我很乐意与他们在一起吃饭,丝毫没有当电灯泡的诡异感。
恋爱所消耗的精力并没有从朋友关系那里借取,这点锦圆平衡得很好。
宁文到北京以后,一直处于待业状态,即使他每天投简历,跑面试,但是以毫不显眼的学历和几乎为零的社会资源,要在北京找一份银行里的工作,难度真的不小。就这么找了一段时间,锦圆心疼他,便让他歇一歇。
由此锦圆开始担当起了强势的一方。其实,锦圆在这份关系里一直就扮演主导者。宁文在北京的半年时间里,都是锦圆一个人在负担两份生活,当然这其中有她家里的资助,也算没有太大压力。
吃火锅的时候,锦圆和我点菜,煮好后,她把食物盛到宁文的碗里,宁文会像孩子一样安静地暂停手机游戏,幸福地望她一眼,埋头吃饭。
宁文要出去买水,锦圆问,哎,还有钱么?把我包拿去!
聊天的时候,锦圆是主角,宁文负责补充衔接,他们两一逗一捧,谁更强势,一眼便知。
就这样几个月过去,因为宁文的工作问题没有解决,锦圆忍不住开始督促。
男人最可怕的是被女人滋养了惰性。
我不知道宁文是怎么去找的工作,有多么用心,又有多高的心气,只知道他要么高不成低不就不想争取,要么就不愿意转行。他终日宅在家,锦圆下班了会给他打包一些晚饭。偶尔争吵一下,但并不影响他们继续在一起。
虽然宁文性格慢条斯理,脾气不急不躁,对锦圆也百依百顺。可是我总认为,从网络游戏发展出的感情,不应当这么匆忙当真,更不应这么快让对方变身为枕边人。
记得有一天上班,到了下午锦圆也没来。我便打电话过去,她的声音疲惫无力,语气却淡然:“我一会儿跟你说吧。”
过了一会儿她来电话,说已经跟宁文分手了。前一晚吵了一夜。
锦圆爆发起来有无穷的威力,我根据描述甚至能想到画面。她声嘶力竭,指着某片空气,对宁文说,滚!
伴随着这个字,她迅速主动帮宁文打包衣物,从楼上扔下去。狗血而真实的电视剧情节。
宁文拿着剩下的几包东西,沉默着下了楼,就那么站在楼下。锦圆在半夜的楼上大喊:等一下!
宁文抬头,也许她改变主意了?可惜锦圆冲下楼,只为当着宁文的面把他们的情侣衫剪碎,再毫不惋惜地扔在他脚下。
这次吵架成为这份感情里的一个巨大裂缝。
无数令人心碎的话从嘴里如水般泄出。
锦圆平静地说:“我什么都骂了,最难听的都骂了,男人最忌讳的羞辱我都说了。”
你吃我的喝我的住我的房子花我的钱,你这个窝囊废,我跟着你迟早饿死,我就不该答应你来北京,你有什么本事?
不到彻底失望,这话说不出口。
那以后他们应该和好过一次,可又怎样?某些深处的东西已撕破,爱情的花园已遭遇浩劫。
我想,也许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爱”吧。差了一点爱,就少了一些耐心,少了耐心,就少了了解与期限,自然失去了给对方的信任,凡事都开始着急。
后来宁文回了青岛,锦圆回到老家休养了快一年的时间,她租下的房子,就那么空着,我们都笑她,财大气粗啊。她这一走,仿佛与世隔绝,直到两个月前,她回北京收拾东西,退房,恍然在地铁看见我,这才重新联系。
她说可能不会再回北京了,父母还是希望她留在身边,找个合适的人嫁了,也挺好的。
“不过,说不定有一天我还会回来呀!”
我又想起她眼眉弯弯的样子,伴随着豪放的笑声。那是我22岁的珍贵记忆。
我记得她,沉淀到记忆深处的锦圆,全部浮现。
我记得她摆满香水的化妆桌,记得她为我选的每一个不贵却重的礼物,记得她说自己不习惯穿平跟鞋,记得她收藏了很多淘宝店铺,记得她每天早晨在电话里把我名字的最后一个音拉得很长,记得她撕碎扔进垃圾桶的巨型泰迪,更记得她多年前少女时代痛爱的证据——她背后的纹身,是一个未出生婴儿的名字。
她没有淡出我。是我淡出了她的生命。
其实那个“被邂逅”的周六我并没有在地铁站,我从来不去锦圆说的那个地铁站,但是我还是不愿说破这个误会。
就当我曾经真与她在人潮中以这种方式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