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给税务统一征收是好还是坏?

 最近国家出台了两个对普通老百姓有很大影响力的政策,第一个是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第二个是社保由税务局统一管理。这两个政策出台后很多人都在担心在社保征管系统改革下,个人工资收入“明升暗降”,那么这两个政策是好是坏呢?

 众所周知,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职工到手的工资是扣除五险一金以及个税后的余额,根据8月29日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决定草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到5000元,而且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扣除项,可为何还是有人担心负担增加呢? 原因在于社保由税务统一征收后,有关部门对社保和税费的征收能力大大增加。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即我们常说的社保)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而原来的征收方式分为三种:一是社保局负责征收,企业员工是多少,工资总额是多少?企业在社保局网站填写就可以了,社保局会按照你上报的信息收缴社保费,这是最普遍的一种方式。

二是税务局负责征收,社保局负责管理,由于是两个不同的系统,对信息真实性核查的成本也很高。

三是税务局同时负责征收和管理,只有少数城市采用这种模式。 由于社保、个税的征收和管理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信息渠道并不够通畅,加上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和个税起征点有较大差距,企业正儿八经缴费的不多。目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而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各地方也不一样,我们就先假定是2200元吧,在税费差距和分部门管理的情况下,有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减轻负担,在社保局报的工资可能是2200元,在税务局报的工资可能是3500元,但实际工资可能是6000元。 按照法律规定,无论是个税和社保费都是要按照实际工资来申报,实际工资包含你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车补、房补等,说白了因劳动而获得的所有报酬就是实际工资总额。目前深圳平均工资就已经达到八千多,但大部分企业还是按最低工资标准2200来交社保的。 社保由税务统一征收后意味着员工工资申报只能是同一个数,这就意味着如果你以实际的工资去申报,那么你的税费将会比以前大幅增加,因为以前是少报。但如果你还像以往那样报少数,那么公司的费用又变少了,相应的利润又增多 了,企业所得税也就多了。

 现在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已经逐渐升级到了金税三期,金税三期说白了就是横(所有税种、所有部门,比如工商、海关等)纵(总局和分局)统一联网,这个系统非常强大,强大到任何企业难以作假账、虚账。

 但是呢,社保新政策最大的受益者是广大的普通劳动者,我们不是资本家,老了有房产,股票和大量的金钱养老,劳动者老了还是要靠退休金过日子的。这么多年来企业或者企业主给劳动者少缴甚至不缴社保,这也是企业主和劳动者今天如此大的贫富差距的原因之一。现在国家依法要求企业给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保难道不应该吗?因为动了企业的奶酪所以引起了他们的反弹。现在国务院已经重新考虑新政策的实施了,这应该视为资本又一次左右了国家政策。所以还是支持国家政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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