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曾认识一个男孩,一个漂亮的大眼睛男孩,长相有些混血儿的味道。认识他时我才小学五年级。幼稚的我曾被长辈告诫只能和“好孩子“一起玩。“好孩子”无非是成绩好不惹祸的,多动的被怀疑智力低下,打架的有暴力倾向。可笑人们从小就被分成三六九等,老师还教我们生而平等!好在小时候他是“好孩子”。
小时候我活泼开朗,能和同学打成一片,最好的朋友却是班里最孤僻的女孩,选班干部大家不投她的票,评三好学生也不照顾第一名的她,而我总是当选。这让我们的关系变得尴尬,其实她比我优秀,只是她对渴望的东西要的直接,而我会变通。
我们都对他怀有单纯的好感。有一天她居然拉他到教室外劈头盖脸地问,喜欢她还是喜欢我。写到这儿我忽然想起陶喆的《爱我还是她》,原来五年级的小女生就有这种领悟。不管她如何逼问,他都不回答。
私下里他对我说,最喜欢我。我们每天放学都要一起玩一会学校的滑梯,他总是先抢占滑梯,再让给慢悠悠走出教室的我玩。我们谈天说地,我们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快乐着。
小学毕业后我搬家了,要去很远的地方上初中,临走前他带了几个同学来看我,趁人不注意塞给我一张“小虎队”的卡片,背面手书“愿你青春永驻”,我当时还嗤笑他这么傻的话哪儿抄的。
初中生活丰富多彩,我交到不少朋友,渐渐和他失去联络。又三年,我考入一所重点高中,也许是和那些“好孩子“呆久了,我变得腼腆,和生人说话会脸红,学会用笑容去伪装内心的不认同。
2.
高二的一天,心血来潮的我翻出泛黄的通讯录试着给她打电话,进而得到他的新号码。踌躇许久,我拨通他的号码。
那是情人节的第二天,欣喜若狂地,我答应去见他。
回到曾经一起上学的路口,我一眼就认出他。5年不见,他还是旧时模样,娃娃脸,长睫毛,深眼窝,只是个头长得很高。我相信如果他走演艺之路也会成为吴亦凡那样的偶像派。一见面他就把酒心巧克力塞给我,我很感动,因为他还记得我小时候最爱吃的糖。
那天他叫来几个朋友。她看向他的眼神黯然无光,面对我也内敛无语。听说她考上全市最好的重点中学,可是我在她身上再也看不见那种”你们爱咋咋地我就是我“的灵气和傲气。我们之间有说不出的疏离。
他倒很健谈,一直陪我聊天,我这才知道自从他揍完中专教导主任就主动退学了。现在一家酒吧做DJ。
他说他藐视所有重点高中的人,但我和他们不同。我苦笑着想,有什么不同,我只是心里藏着话罢了。他说他不敢想象自己渐渐老去的样子,30岁当天就去自杀—除非心爱的女人能嫁给他。
他组建了自己的乐队,弹得一手好吉他,他弹唱花儿乐队的《吻痕》时我仿佛又看见站在滑梯边给我唱小虎队的《爱》的男孩子。虽然他们说话都拘着,我还是捕捉到混社会的气息。
那个下午刮大风,很冷,他送我到车站,临了嘱咐我到家一定要给他发短信,让他知道我平安。我照做了,可他还是打电话说了很多,我有些不安。
3.
高二那年冬天几乎天天下雪,每隔几天他就站在学校门口等我一起吃午饭,每次来都不打招呼。他太扎眼了,着装和打扮被学生盯着看被老师指指点点,我快速走到他前面去,和他拉开距离。
交谈中他告诉我许多事,他为了讲义气随时都可以帮兄弟砸场子,打架伤人。有一次他为了女人和一个男人打架住进医院。那女孩带了很多慰问品去看他,他却把东西摔了一地。后来不知什么原因他们分手了。他用一种个人英雄主义的语气骄傲地讲述,等待我的崇拜,可我浑身发冷。我们不是一种人,我不懂他的世界,他也不了解我的。终于有一天在电话里,他说爱我。他说喜欢我的单纯,说我和他以前的女朋友不同。我不知所措。
我选择躲避,不接电话,中午不踏出教室半步,央求同学给我带饭,放学让家长接。我怕他找我,怕他说爱我,我嘲笑他的爱情,什么是爱情,在那样的年纪我们根本不懂爱情!最后我写了一封长信托人捎给他。收到信后他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说对我很失望,如果连朋友都不能做,他尊重我的选择,之后我们再没见面。
后来我在小说里读到这样的句子:“没有人能够真正了解别人的挣扎,即使陷在在同样的困顿里,也不可能有相同的挣扎”。其实我清楚的知道温室的花朵永远无法了解仙人掌的苦衷。怎能怪它长满伤人的刺,在干旱的沙漠里只有适者才能生存。
我责怪过自己贪心,再次挖掘记忆里美好的东西,却发现它已面目全非。
如果我们没再见面,你还是滑梯边的你,跟风唱着一知半解的情歌,和我一起走在上学放学的小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