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不破不立

规矩不破不立。

   画室里一直有个收费准则,就是每满十节课就要收一次学费。

   我发给学生每人一页点名簿,来上课的,我就在那上记上日期,并在日期后面打个对勾。用了两三年时间,一直没什么异议。

   忽然新来了一个学生,当然也是这么记录课时的。但等到十节课满,也就是打满十个对勾时,我对她的母亲说,你女儿上满十节课啦,该交下十节课的学费了。

   她母亲一惊,说,我自己也记了,刚上了八节课呀。

   于是我和她母亲对日期。其中她说没来的那两个日期,我用铅笔小字分别记上:买了勾线笔、去参加婚礼回来上课。

   结果这位家长说,有一节是去参加婚礼了,不可能来上课。我说,你看,我都记上了,参加婚礼后来上的课。

   她母亲仍然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当然最后我少收了她两节的学费。

   于是我把点名簿的签到方式做了改动,就是谁来上课自己签名。

   哪一天来的,自己动手写上自己的名字,年纪太小的就写简单的笔划或让家长代签。

   这个方法又用了两年多,结果今天又有另一位家长说,你说欠四节课,但上节课上课时学费我已经给你了呀?

   我翻了下点名簿,确实没有记录。因为每满十个名字后,再来签名上课的,如果交了未来十节课的学费,就会在第十一个名字上写上“10节”二字,以示已经收费。

   但这姐妹俩确实没有记录,而且我记得很清楚,那天她们的母亲确实说过要交十节课的费用,但一直没拿出钱来,一直在收拾画具,而我也一直在处理其他学生们的问题。而且谁要是交费了,我第一时间去记录交费情况,不可能也不会拖延。

   但这次真的没有。而她们的母亲却斩钉截铁的说已经交过了。

   好吧,那就当你们交过了,而我又不会撕破脸。但我要考虑一下新的收费形式,于是我回来又重新做了一些新的点名簿,那就是多了一项收费情况,交费的家长需要亲自签名,这才算你交过学费了。

   当然,对待这两个姐妹,我依然会认真去对待去教课,不会有偏差。但是这几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按规矩来办事,总有人想打破常规去试探你的底线。就像有个家长说的那样:你说上几节就上几节?你说按哪个签的名字算就按哪个名字开始算?那你这么记录太乱了——大姐,从第一次交费开始,往后签10个名字,再交费,然后签过十个名字后再再交费继续签字上课——这还能乱?我们可以追宗溯源呀——可惜她还是不听,认为我乱数名字——好吧,看来我还要继续完善签名交费制度才行——直到每个人熟悉制度与规则为止。

   规矩就是不破不立,对你我都是负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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