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鲁克林 »

可以说,对笔记本应该是很依赖了...

« 布鲁克林 »_第1张图片
图片发自App

艾莉丝离开了故乡,离开了母亲和姐姐,前往美国寻找更多的机会和更广阔的未来。

在神父弗雷德的帮助下,艾莉丝成为了一名售货员,出色的表现和不懈的努力让她成功获得了主管的认可和肯定。

之后,艾莉丝结识了名为托尼的男孩,两人之间擦出爱情的火花。


姐姐的意外去世让艾莉丝重返故乡,很快,母亲的种种举动使她察觉,母亲希望自己留在这里,留在她身边,在母亲的介绍之下,艾莉丝结识了善良的吉姆,并且得到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机会。

她说:"要是走之前就这样,就好了。"

那时的她是那般的不能够独立,衣服都是姐姐给买的。

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前,她决定回美国,言道:"此处心安是吾乡。"



故事简单,却让人洞见世界的状态。没有恒久的乡愁,只有身份的转化。多数涉及发源地概念的作品都讲述迷失,托宾却指出了状态的暂时性,哪怕是人类这样善于抛下情感锚链的生物,也画不出可以永远联系过去和未来的航线,迁移便意味着选择和失去,是大部分都市异乡人的平淡史诗。



刚启程踏上去往美国的轮船时,吃羊肉而上吐下泻的狼狈相,初到各种想家的姿态,想当記簿员,报班上课的投入与努力,遇到心上人的勇敢爽快。

" 不,我们看两次电影,第一次搞砸了,我们还有一次机会。"

走在街道,越来越融入的轻盈,时尚,自信,打扮的美美的,各种套装搭配和连衣裙。


在返程上,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诫爱尔兰姑娘。



我是觅小金桔

希望你喜欢

你可能感兴趣的:(« 布鲁克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