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即是再见——读凌叔华

第一次知道凌叔华还是在大一的时候,二十世纪文学课上有一篇叫做绣枕的短篇小说。第一次读的时候,我就被小说中蕴含着的那种闲适淡雅的语言风格迷住了。当然,在老师带领我们学习完之后,我对这篇小说彻底失了兴致。我觉得学文学最可怕的事情,就是分析一篇小说的主旨和思想感情。学完这篇课文之后,我从图书馆找了她的小说集《花之寺》来看,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篇《再见》了。

读完这篇小说之后,我就在思考一个问题。像“旧情人”这种生物,到底是重逢的结局比较好,还是各奔天涯的结局比较好。
所谓失去的永远是最好的。在分离之后,双方往往会选择记住对方美好的一面,记忆也在时间的推移中慢慢模糊、变化。久而久之,那个人就变成了心口的朱砂痣,变成了天仙一般的人物。
《半生缘》中,曼桢遭遇了很大的变故,与世钧分离了很久,她渐渐地不也是忘记了他性格中懦弱的那一面了吗?但是如果重逢了呢?就好像《半生缘》结尾那一句,“我们回不去了”。

凌叔华的《再见》讲的就是这么个故事。两个人倒不一定在一起过,但曾经互相爱慕过。但是,随着岁月的变迁,大家都变了。由于这篇小说是从筱秋的角度来叙述的,我倒没觉得她变了多少,依旧那么的单纯和坚持原则。但是她一个人离家漂泊好几年,一定变得坚强和成熟了很多。骏仁就变了太多了。首先就是服饰上,改了读书人的打扮, “脚上皮鞋擦得闪亮,头发刷得油光,时时透出一种发油的香”,太讲究了;其次,他失去了才气, 面对西湖美景连作诗的想法也没有;最重要的是,他的做人原则变了,当官的他趋炎附势、颐指气使,失去了读书人的气节。总之,他已不再是之前的骏仁,那个让筱秋倾心的才华横溢的读书人。虽然他现在有权有钱,在官场风生水起,但是,他为此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从一定程度上说,他出卖了自己的灵魂,迷失了方向。精致的着装掩盖不了他荒芜的内心。

两个人重逢,已然是这样一种境况。他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了。两个人相知相爱的前提条件是灵魂的契合,如今他们已经不是同道中人了。虽然只是很平常很琐碎的对话,但勾勒出了两个人的性格特征和他们的过往。“你记得那天下大雪,我上你家去,你们房里的梅花开得正好。我们俩坐在窗户口望着雪发愣,你说什么时候你要去孤山画一幅梅花带雪的景送我,我还答应了去收梅花上的香雪跟你沏茶慰劳呢?那时的光阴真是寸寸是黄金……去年我同一些朋友到烟霞洞正遇到下雪,几十棵梅花都开了,他们在房内打牌,我一个人站在梅花底下,足足发了半天愣。他们笑我是林和靖,迷上梅花了,那知道我是因为想起我们那回的谈话。”往事不堪回首。不知道筱秋在那些一个人的日子里是不是也经常想起骏仁呢?凌叔华写的小说读起来总觉得含蓄隽永,给人很大的想象空间。

小说的结尾“她的船出了西泠桥的洞子。他呆呆的望着湖水,一会儿忽然想起事来,急忙走到厨房那边问:“厨子,买到了桂花栗子没有?一会儿客就到了。” ”,读到最后悲哀不由得涌上心头,他们终究在人生短暂的旅途中失之交臂,没有携手一起走过的缘分。也许,骏仁会娶一个美丽任性的官家小姐, 筱秋也会嫁给一个本本分分的同行教员。但他们曾经是那么天造地设的一对,最终还是败给了时间啊。

从这篇小说来看,我觉得他们相见倒不如不见。那样的话, 筱秋记忆中的骏仁永远是那个才气逼人,书生意气的俊朗少年,筱秋也会永远骏仁的心中,来祭奠当年的自己。虽然缘分早断,但这次再见,连两人最后的一点念想也被现实残酷地消灭了。

这才是真正的永别了,真正的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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