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来的终究要来,该走的还是要走

从中学开始,我最怕的一件事就是分班。小学、初中、高中,几乎每年都要有一次不大不小的分离,虽然或许都只是在彼此的隔壁,但总觉得,那么近的距离,却像隔了一堵越来越厚的墙,慢慢的,慢慢的终会隔绝了彼此。我格外的珍视在我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即能透过六十亿分之一的机会相识,便一定是莫大的缘分了,有什么理由不珍视呢?

12年每年一次的别离并没有让我麻木无感,相反的却更加的敏感。或许天生喜欢安逸,我不想生命中走过太多的人,发生太多的事,只想拥有和几个人永恒的记忆,完整的世界。可惜,你想要的东西,命运不一定会给你,就像我本以为大学四年都会在一起上课可最后专业分流还是打破了这美好的幻想的泡沫一样。再有一个多月,我们可能和现在班里坐的那些人,就不能呆在同一个屋檐下犯二、嬉笑,这是深深的,给了我直击灵魂的痛感的,虽然知道,彼此不会断了联系,在见到也还是会含笑颌首,但终究比不得触手可及的你们来的亲切。

看了新的班级,每个人都是认识的,却终究没有归属感,毕竟没有时间基础的相识都只是匆匆的流矢。校园里多了许多穿着学士服端着相机的学长学姐,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笑,但我似乎能看穿他们心里的苦涩,离别永远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我不知道三年后的自己在穿上学士服的那一刻是高兴、欣喜,还是偷偷的抹泪。我真心的希望,我们管信二班能在三年后一起定格我们穿学士服的画面,毕竟大学的第一年,青涩无忧的时光里是在彼此的陪伴下走过的。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谁能想到一向潇洒飘逸、狂放不羁的李白遇到离别也是如此的柔肠寸断。挥手不为告白,而是为了不经意的拭去眼角进的那粒沙。

“你是我这个夏天抱的最后一个人”这是《万物生长》里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因为你们是我这个夏天聚的第一群人,第一和最后注定不会忘记。还记得那天,我们都装作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都还是放肆的唱着、喝着、跳着、吃着……没有人矫情的掉泪,只有人疯狂的喝醉,有的是冒着被家里人骂的风险的。我们都只是希望,在彼此相伴的最后的时光里把自己最狼狈、最不愿给别人看的那一面,展现给这一刻最熟识的人;也是希望浸染着彼此的手心温度的酒杯里的酒精渗透进我们生生不息的血液里去循环到老。

白落梅写“每一个走过你生命的人,成为回忆都是必然,那就不要回忆,前方还有那么多人,值得期待。”我总觉得,上帝给了人思想和记忆,就是用来记住那些重要的人的,比如:你们——陪我一起上完人生最后一年集体晚自习的人。时光总是在值得让人记忆终生的时刻走的那么快,所以和你们的记忆总是那么短,却又那么暖。

写到这里,总觉得这篇文章少了点什么,仔细的想才恍然:是少了管二那只最大的逗比——龙总。有你做代班,真不知是喜是悲,因为你没给过我们你能给我们的便利,却因为你的身份对我们更加的严苛。但在一年的时光里,你帮到我们的也不只是一点点,第一节课,你教我们要有集体意识,我们记住了,管二是一个集体,永远都是!尽管那时候我们甚至不能叫的出彼此的名字,但管二却是我们有共同认知的第一个概念。然后,你又告诉我们,大学里做学霸不是什么本事,最重要的是锻炼自己的能力,我们也都记着呢!然而,有时候你也会被我们气的跳脚,嚷嚷着要把我们交给学办处理,可是,你没有,You're  kind!(四级没过的人不知道能不能看懂呢!)

真的,谢谢你,在我大学第一年迷惘,慌难择路时遇到的那个你。

其实,我不喜欢写文章的自己,太阴郁、太消极、太悲伤,可是却又舍不得笔尖带着脑海中的思绪浮游在白纸上的感觉,所以也就乐此不疲。写着,写着,像是生离死别,虽然这是在七八十年后必然会发生的事,但现在就撰文缅怀的确为时尚早,我只是想写一下青春年华里最美好的你们。

这篇文章我是边写边停的,因为总是写着写着情绪便不能自己,到现在已然差不多过去了一个月的时间,从来没有哪一篇文章能让我写这么久,这里的字字句句都是我认真斟酌品味后,才用笔写下来的,也不知道会走几个人认真的看完全部,但我知道,我用心的在写。最后,祝大家前程似锦,万事胜意,一世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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