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1岁,从呱呱落地那天算起,而今也已过去21个年头了。当然,我也不知道那一刻,父母是悲伤是喜悦,或是真的如母亲说的,我是金陵寺河里发大水,她跟我爸冒着大雨把我从河里捞上来的。也可能是村人逗我的话:“你是你妈从石串沟一个“瓜瓜”怀里抱养的”。
而今不管是河里捞的还是山上抱的,我已在父母的呵护养育与教导下,在这个世界上生活21个年头,也一同和他们组成一个家庭21个年头。那些逝去的年月,已在生活的巨轮碾过后蒙上厚厚一层灰,模模糊糊难寻踪迹。而那渐行渐远不时勾起儿时记忆的故土又不时在我脑海泛起波澜,久久不能平复。
老屋门前的半棱坎上有颗老核桃树,树皮脱落满是虫洞的树身好似经历无数风雨沧桑的老汉脸上的老年斑,诉说着它那已不被世人熟知的过去。我爸说那核桃树是他爷亲手栽的,如今到底出自谁手,也并不重要了。或许树身那老斑如我爸所说,是因我经常往树身滋尿烧掉了皮的。
树皮就是它的“脸面”而我竟使它毁了容,现在想来实是惭愧难当。那时村里人还很多,一到饭点,房前屋后的人三三两两端着碗赶集一样到老树下集合,围着树下那块不规不整并不好看,因长期和粗布裤子摩擦而光滑发亮没人叫的上什么名字的长扁石头而坐,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喳喳着谁家今天伙食好,谁在屋里捂蛆里,咋不敢把碗端出来。这地方不仅能吃饭也是村子的露天会议室,不同的是村人是端着碗背对而坐 ,领导开会是坐着凳子,围着桌子,面前再放瓶永远不开盖的水。
农村从都不是缺少新闻的地方,“王二家的狗咬死了黑娃家的一只公鸡,黑娃找王二理论让赔一只鸡10颗蛋,理由是少了公鸡母鸡便不能下蛋”、“赵四屋后二狗家的老春树茂过赵四屋顶,赵四嫌遮阳让二狗砍树,二狗说赵四的房影响他家树生长,让赵四拆房”。各种鸡毛蒜皮,奇闻异事种种都在这里成为议题,再以惊人的速度迅速传播开来,而后被新的“热点”所代替再忘却。
迟来的人,自然就只能用当时农村人的标准动作在城里人看来并不雅观,而今早已闻名世界的“陕西蹲”圪蹴到旁边。正说时,谁家的娃一边吃饭一边捏蚂蚁,把瓷碗掉在地上,碗碎了,饭流了一地。忽然耳边响雷如狮吼,好像雷雨之昔,雷声未响,闪电先击破了乌云,“吃你妈的✘里,包吃啦,饭都吃不好”娃他妈再怒吼也只能看着那地上的粮食,和破碎的碗,心疼不已。旁人笑着又继续下个“议题”。
那时上小学的我经常背着一个单肩土布书包,和屋前“黄毛”屁颠屁颠的一天往返于学校跟家之间,一边走一边拿自己做的木头剑打闹。儿时的玩伴为啥叫“黄毛”如今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他的头发不仅不黄且还乌黑发亮,且“打面包”技术超级好,害我撕掉好几本书,为这事我爸没少捶我。
一到周天,大早我妈就把懒觉睡不醒的我拉起来,跟她到山上“寻猪草”,当时同龄人都想当“航天员”、“科学家”而我最崇拜的是猪,它困了就睡,饿了就叫,还可以随地大小便,这该是怎样的大爷才能有的待遇。到山头往往还没劳动,我就会时不时抬头看远处人家烟囱是否有炊烟冒起,炊烟就如古代的烽火,而这烽火不是传递敌情,而是让我解脱苦海,让我告诉我妈“到饭点了”该回家了。
比这更能让我开心的就是隔天一次去赶集,关中人都叫“上会”。每次我都会缠我妈带我到粮站门口吃包子,那时包子还是5毛钱一个,粉条豆腐馅儿,在浇上辣子水水那叫一个滋润,回家前再在桥头买上十根麻花。不到过夜就吃完了,我妈总说我是狼养的,不知道给我哥留点。
其实我小时候最恨的人就是我哥,他吃的比我多,穿的还比我好,个子也比我高。每当我看他不顺眼想打他时,反而总是被他放倒在地。我总怪我妈,为啥我哥穿剩下的衣服才给我穿,不给我买新衣服,我妈总说我还小,我哥念书里,要穿体面些。我上小学依然还穿我哥的旧衣服,我妈又说你还小你哥上初中里,要穿体面些,后来直到上了大学长得和我哥一样高,才勉强能有新衣服穿,偶尔还得接受“救济”。
我总怀疑我到底是不是亲生的。无奈村人又喜欢逗我:“你是你妈从石串沟一个“瓜瓜”怀里抱养的。我一听就恼,无奈人小又打不过他们,只能回家在墙上、台阶上、床上、凳子上,写上我的名字,以证明我在这个家里的主人翁地位。我妈并不管,只是笑,见状我更气愤,甚至把名字写到厕所墙上,从此我屋的厕所也用我的名字命名,这也是我在少年时代除了在拼音本上外,练过最多的字。直到现在我爸还骂我“狗砸砸字”,只有名字还看过的过眼,估计是当年经常在厕所墙上题写大名的缘故吧。
日子就像狼在后面撵,一天比一天跑得快。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过往的都如云烟,渐渐飘散远去,而那熟悉的村庄依然在四季交替中变幻着不同的颜色,在黑明转换中相跟着时间的磨盘在现代化的驱动下将那浓烈的乡情黏个粉碎。村里的人也是越走越少,留的也都是走不远跑不动的老幼妇媃。那时村人的欢声笑语依旧沉淀在内心深处久久不愿离去。
年幼时向往远方,期待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如今最远的地方确成了故乡。父母也已因生计常年奔波在外,回家的次数一年比一年少。老屋前那颗老树应该还在,只是现在估计没有原来那么热闹,那块青石也在风雨的摧残下斑驳不堪。小时远方对于我来说就是山的另一头,距离上并没有什么概念。小学的时候去镇上,就觉得镇上是个好地方每天能吃包子。中学去了西安,才知道原来这就是省会,这就是中国的十三朝古都。大学期间去了上海,都说那是魔都,才知道啥是国际化大都市。
这些年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去过的地方也不少,那些曾经遥不可及的土地都被双脚所踩过,而那感觉不是自豪,增加的只是对回不去的故乡的怀恋。 正如一棵树,树叶可以任意像天空伸展,可根总是扎在老地方,而我的根就在商洛在金陵寺在我祖祖辈辈生活过和养育过我的地方。谨以此文献给回不去的故乡和为了生活为了理想在外拼搏的异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