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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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后制作:曹富贵
他的作品文笔凝练富有张力,感情清新朴素而富有文学美,文笔刁钻自有特色,归纳为自己独特的风格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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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富贵,代表作《爱与边城》,作家,记者,诗人,编剧,九零后网络写手,自由撰稿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至今为止还没有正式实体书的出版,只在网上发行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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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富贵:活着但是没灵魂,才明白生死之间的意思
山高月小曹富贵
从低头的那一刻开始,那一瞬间我真的以为自己是一个炫耀的烟火。为了自己的临阵逃脱,我再也不知好歹,我失去什么,都比不上那个忏悔。命运的年华遇见了幼稚和慢慢成熟的脸。我守候在空空的上海。像一个宝贝。没有了我,可能会把我忘记,但是遗忘的角落,记忆里大家躲在角落里,默默的等待阳光明媚静静的守候来临。
我有一丝傲慢,不知道这总像谁,但应该分分钟就能向公交车路过的地方走去。眼睛涩涩的,每一个小孩都喜欢少年的称谓。孤独而没有礼貌,只有说故事的人才免除被那种不合理的初衷所倒映现实。
冬天逐渐靠近,靠拢在一起的时光,仿佛被打搅了。从某个时候开始,电话铃声和妇女的招摇,掩盖了平静的早上。一个小男孩,对着路边的路灯,静谧的在抱着一棵树怀抱。
晚上,妇女抱着孩子,停在路边看树,没有风吹过,地上却一片树叶。天空没有乌云,看不见月色,也没有星星。生活像行走在钟表,没有哪一分钟是停下脚步的。生命一直在血液里流淌,单独的白云一样,浅浅淡淡的。可是,丝毫没有让人感觉到秋天的气息。吟唱的调子,从夜空划过的飞机航空运动,不曾会习惯的看看。想像这生活感悟养老,没有任何联络的关系,离线了,自己一个人去生活。
他们分手四年,在这段时间里,男孩出门旅游,一直在环绕中国行,女子黑别人安家,从大学时候的懵懂女孩成为一个男孩的母亲。男子犀利的穿越了整个中国,上一次给朋友打电话发信息是在河北石家庄的抱犊寨。他的前女友是一个朴实生活的典范,一个妇女,不会说三道四嚼别人的口舌,但是,她却沦落成别的女人总比挑刺的目的。
为了在网上选一件衣服,她对犀利精心测量身高体重尺寸和三维,就像学测试找缺陷并解决掉一样。她听从大学时宿舍里其他同学的催促,买了一个罩杯很高的内衣,并决定一直穿着它。她的男人不在家,她也就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对着镜子照自己照,看看自己的身材,整天待在家里给孩子煮鸡蛋熬粥喂奶。
男人出门上班,很久才会回来一次。
这一次来的时候,带着自己的一个助手,只不过他的妻子学习文科,这个貌不惊人 言不压众的女助手是工科出身。两人搅在一起,剩下一问题,不是你走还是我走,就是今早咱们事挤在一起还是分房睡。
男人总是顾家的,时刻为了家人幸福孩子保持清醒的头脑,表示自己没有选择权。
我不停的回忆,当年是谁非要让我去图书馆找一个人。我遇见一个比我高中年轻时候更傻白过女生。握一直回忆她在书堆里默默打瞌睡的样子。看见我,她一把惊奇,甚至故意推了我一把火。
我没紧张也没激动。慎重的离开了她。
最后一眼,她的眼里依旧光明温柔。
我不断梦见我在她的身上不断匍匐,像生命线的滚动一样带着曲线的波浪穿针引线,她渐渐瘫软无力的不动,我的梦却再也不会醒。我在密集的梦里不断寻找,就当看见她美丽的哭着,成为了花大脸儿。我们还想吟诗,我说上一句,她说下一句。我说的话,她立刻就能答得上来,赞成我答对。她经常让我不停的开车带她去大草原大沙漠,翻过山丘和森林,她沉默的戴着口罩和墨镜,我边开车边回答她对我说的话。
知道自己的文学才华不足以表达形容支撑她在我身上每一寸地儿抚摸过的意境,我只记得我在夜里推开她,怎么推都来不及,她一直不离开我,直到最后一面我们都忘了说我爱你和同意分手。
妇女什么都懂,可是什么都不说出来。那时,我经常问自己毕业后想做什么,总是头头是道,对未来抱着希冀和希望,有好的一面性,也有不太乐观的态度。我想,该妇女年老了,有孩子了,但是她开始变换一种角色。她自己的老公不让她上班,她在家里带孩子。有一天丈夫可以接受她去找一份工作,她下班回来,一边做饭一边给丈夫说公司里的有趣的事。她对丈夫没有疑虑,就像曾经对我一样,想着如此的触动心灵,人心真的很认真。但,这些假设,都是因为自己喜欢过一个美丽的男人,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这么多的美好时候,只能说,希望让我们同类人,一起学会相爱,一起约定相爱,如果以后我遇到了自己的喜欢,我就会搬出这个妇女给我的例子。
毕竟生活平静和内心踏实的时候,我是不太写东西的。只有折腾的无法自控时才会用一些别人看不懂的文字死命发泄。
人一骄傲,难免摔跤。也许以后我还能继续努力打几个字,组成美妙的小诗,自己在一个窗边,感受寂寞的等待。
我喜欢在北京听一首好听的音乐,翻开从前的相册和写下的文字,从来没有想过,我曾经也在这里追逐着幻想。
确实的,其实没有懂与不懂,只是距离。
不过有些距离会让人寒彻心扉而已了。
我不说,你不懂,这不叫距离。
我说了,你还不懂。那才叫距离。距离也是一个很可怕的词,可以那么近那么近,却又可以那么远那么远。甚至恍如隔世。没有思维的人也就罢了,偏偏有那么一些人,既有思维,又善于感伤。于是便有了所谓的无病呻吟。其实,我们的无病呻吟又关你们什么事呢。或许肌肤流血了,但我只是说掉了根汗毛。但我依然会梦醒了,我感觉最可贵的名言在于玩人丧德,玩物丧志。我还在鞣酸的试图同山那边的大地发生梦呓。年华匆匆流逝里,多向山的风景多看几眼,生活充满希望,但现实给自己狠狠上了一课。
今夜没有暴风雨,但心里颇不宁静。
不知道为什么,每每在雷电交加的夜晚,我都会睡的特别安宁。不会做恐怖的梦,也不会忽然惊醒,有的只是婴儿般的美好沉睡。
越是激烈的暴雨,心里就会越安稳。一年到头,也就在这样的天气中能够安息下来。
仿佛一切都死去了,只自己一个幼小的灵魂,在最安全的地方修身养性。
自己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按理说,男孩子都应该不怕打雷怕漆黑的。可是我偏偏钟情于这样的环境,似乎给人一种沉寂的安全感。似乎躲在被窝里好像就有了最坚强的保护壳一样,或许这才是原本属于我的地方,只有呆在最黑暗的地方,我才有安全感,才敢肆无忌惮的去张扬。
然后,才不会整夜整夜做各种激烈的梦,不会看到血流成河,不会被妖魔鬼怪追杀,也不会被梦魇住。所以雷雨天,我真的好怀念。
那种从内心深处升出来的踏实,那种沉稳,真的是很难得的享受。或许,我注定要习惯于那样的梦境,习惯于那样的惧怕。
或许我是属于热闹的,因为只有在喧嚣中我才能够遗忘自己,才能够很快安然入睡。但大多时候我都静默着,清醒的无法无天,而每清醒的时刻又是折腾自己的时刻了,就像一只蚕,一直吐丝吐丝,然后把自己一层又一层裹起来,在没有化蝶之前,把自己缚死在里面,且不愿解脱出来。
有时候就是这么神经质吧,所以总是不能安稳的睡个好觉。
风又开始刮了,我不知道自己能有多少个可以沉稳安眠的夜晚,也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摆脱不好的梦魇。不过,我相信,应该会好起来的。毕竟没有做过什么违背良心杀人放火的事,老天不会一直不爱我的,你说对不 无敌。呵呵,一定会好的。
只不过我愿意从此在雷雨中安然睡去,哪怕不再醒来。
如果我说那天,那个妇女的前生的命运里是这么演的,从睡梦中醒来,乖乖的跟我走,我走哪儿她去哪儿,我不走她就停下,我背着她在校园里转悠,唱着牛奶咖啡的歌词“当我朝着反方向走去,在楼梯的角落找勇气。”那么我就是那个小镇上的男孩,他是一个作家,他遇见了这个完美的女孩。后来他知道她大学的时候和一个小律师经常去看电影,但是他们曾彼此相爱,这就够了。
这也意味着,曾经早知道钻石会破碎,知道结局不太如意,但知足着,渐渐的男孩忘了女孩,女孩忘了男孩,那就可以了。
曾经公子站在窗前对戏子说“嫁我可好”
戏子第一次红了脸
后来公子娶了门当户对的姑娘
十里红妆,无人不羡,满城的
人都去祝贺只有戏子,站在曾经的窗前
一身嫁衣,宛然一笑
剪去一缕青丝
流下一滴眼泪
再后来
戏子没了真心
逢场作戏,谄媚艳丽
因为在他成亲那天
她懂了,真心错付便收不回来
活着但是没灵魂,才明白生死之间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