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念》(一)—魄魄同人

“那么,白敬亭,你喜欢她,就是吴映洁吗?从什么时候开始?”

emmm,大概是第一眼,大概是因为那个人畜无害的笑容,大概是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纯净,那种可以和太阳竞争的温暖。

我是个躲在暗处生存的孤独“人类”,加引号是因为我不知道成为“人”的标准是什么,哲学上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那几乎没有社会生活的我,能不能被称作人类呢?

所以第一次看到她的笑容,我将近窒息,周围的一切突然没了声响,像没吃早饭的低血糖,等我清醒过来,我竟不知道何时回到了出租屋,四肢软软绵绵,手脚一阵阵发麻,像是中了她的化骨绵掌,一发而不可收。

我知道,那种感觉往大说是震撼,往小说才是喜欢。我从不刻意追逐太阳,可是她那么耀眼,让我万分想靠近。

“所以,从那个时候?”

哼,从那时起,我陷入了一种无法自控的情绪。我开始关注她,在公司楼下的电梯等她一起共乘,她总能在对视时对我笑笑,每一次我都站直身子,怕一个不小心正正晕过去,哈哈,我竟对一个女生如此没有抵抗力。

即使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不过是让我按电梯,我已经察觉到了冥冥中的羁绊。每天晚上回家,我都会用日记记下来她的模样,她的情绪牵动着我的阴阳晴雨。你们能懂那种沦陷的感觉吗?

“......”

你们不懂,我知道她懂。有一天我照常在她上车的公交站等她,可是等了好久都没等到,我担心她,疯了一般冲到公司,却看到她从一辆男人的车里下来,那一瞬间我觉得我不能再隐瞒自己,要向她表露内心,抛开一切胆怯。

那天下午,我第一次那样精心的收拾了自己,买了她最喜欢的甜品店里的点心,把她约到了走廊,还没等我讲话,她竟然像一个老朋友一样,“我认得你,白敬亭!”她笑靥(yè)如花,一如往日。

她说她总是在电梯里看到我,也发现和我坐同一辆巴士,特意看了我的工牌,记住了我的名字,想下一次好好给我打声招呼。

“你好呀,我叫吴映洁,叫我鬼鬼吧!”我握住了她的手,软软的,暖暖的,拉一次就再也不想放开。

“你好你好,请多指教请多指教。”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我的喜欢,这句话已经是我的最佳答案。

她愣了一下,又马上抿嘴笑了起来,看出了我的笨拙,却笑的没有一点伤害,她就是有这种魔力,甚至让我不讨厌我的笨拙。她收下了我的蛋糕,说下一次请我吃饭。最终,没说出口的表白变成了第一次相约吃饭。

还好,我没有那么冲动,我不想吓坏了那副笑颜,我无法想象如果那不是笑容,我该如何活着。

所以她说好,我就好。

“你说她从一个男人的车里下来,你见过那个男人吗?”

见了,第二天吃饭的时候,鬼鬼带着他坐在我了我的对面。

我已经记不得那时我的表情,只记得从她的金属圆形耳坠上我看到的那个难过的人,没有五官。

鬼鬼说,他是她男朋友,上周才确定关系。

可是,我从不记得在那天之前,我与鬼鬼同路的途中,有过这样一个男人的存在。上周?上周我跟她到的甜品店、奶茶店甚至书店,我搜索不到那张男人的脸,同事的聚餐、闺蜜的约会,我都没有印象......

“小白!你觉得呢?”鬼鬼的问话打断了我的回想,再次定神看她的笑容,我也微笑着说了个“好”。她快乐地搭上了那个男人的肩膀,脸颊上也是害羞的绯红。她好漂亮,那种可爱的小女人。我看入迷了,突然感觉到斜前方的目光不再友善,我扭过头,他的眼神里除了占有欲还有一种我当时完全无法理解的情绪,或许那是一种厌恶,毕竟男人最懂男人,他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我心虚地喝着咖啡,索然无味。

“他叫什么名字?”

李勋,勋章的勋。他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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