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于我

这些天一直在琢磨,卷首语该写些什么才能撑得起一整部贯穿高中三年的文集。回忆起来,从幼儿园被妈妈攥着手练“横竖撇捺”开始,也断断续续写了十几年的字了。这些字,有些是“正经的”,也有些是“不正经的”。总之十几年当学生的日子缓缓流淌过去,虽不敢妄言于写作之上有多高深的造诣同见解,略微谈些体悟,聊表一下情怀或许还是可以的。

关于写作,倒有些给我留下了挺深印象的小事。还记得那是小学二年级的一次练笔作业,题目是“我的自画像”。写完之后,我还得意过很久。谁知第二天教语文的王老师就将我喊到了教室外,指着我作文纸上一处划着丑陋横线的句子教训我:“这里量词用得不对!什么叫'一身漆黑的长发'?难不成你浑身上下长满了毛?应该改成'一头漆黑的长发'才对!”周围的小同学们听了,一个劲“咯咯”直笑。我辩解说,只有用“一身”才能显得我头发很长,“一头”这个词是给短发女生专用的。可是没有人理会我,他们只会笑我傻。

后来,学会了“比喻”这个修辞手法的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所有同学都会说“天上亮晶晶的小星星像小朋友一眨一眨的大眼睛”、“树上的红苹果像小朋友的脸蛋儿”?难道就我一人觉着星星不像眼睛、苹果不像脸蛋儿吗?难道就我一人觉着星星更像八岁生日时爸爸送我的水晶吊坠、苹果更像脸上长满黄斑的老太婆吗?

再后来,我也学会了如何在写作上讨喜。比如我学会了如何在叙事文里巧用环境描写,学会了如何在议论文里引述材料、亮明观点、活用论据,学会了如何如何抓住评卷老师的眼睛,好让他/她给我打高分,最好能作为范文被油印到豆沙绿的纸上,派发给全年级的人“品鉴”。有时也会觉得不可思议——缀连成句的字词竟然能从我的笔端磕磕绊绊地掉下来,那些有点幼稚和生硬的句子竟然能化作散发着香味儿的油墨!

十几年,我把写作当成讨好老师家长的工具,当成向同学朋友炫耀的资本。在文字的泥潭里摸爬滚打,脸上和满稀泥却不知道写作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觉得自己的文字乍一看便觉乏善可陈,看多了更觉庸俗不堪,再也不敢厚着脸皮发油印的作文纸。

直到去年夏天,我去北京参加了一场作文比赛,拿了一个还算可以的奖,才顺便真正开始认真思考“写作的意义”这个深邃而沉重的命题。那一夜我就着月光辗转反侧,咂着夜色绞尽脑汁,终于得出了一个还算满意的答案——写作,是关乎两个方面的事儿,一面是探寻世界,一面是寻找本心。

所以,这本文集就叫一个单字——《寻》

我从不奢望当什么大作家——那是每一个爱写作的孩子美好而遥远的梦,而我自问并无此等才华。我只是想当一个会写一些字的人,一个不虚伪、不造作、敢写真的字的人。

在《寻》里,写作于我是对这个世界最干净直白的期盼,是我没来由的年少欢喜。

就像“一身黑色的长发”,自然率真又傻里傻气。

你可能感兴趣的:(写作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