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感·关于盖茨和梅琳达的离婚

    比尔盖茨和梅琳达离婚了,消息自然刷屏,各个公号又扒了很多陈年往事,一一呈现。

    又有什么意外的呢?当年看到比尔盖茨每年要定期会见前女友的小道消息时,我的小心脏就被撞击过了。所以,梅琳达提出离婚,简直不要太爽!这是忍了多少年的屈辱啊?!

  还看到一篇探讨为什么男人都爱邓文迪,说好女人太温顺,女巫一样的女人才招男人爱!因为她既有男性的力量,又有女性的魅力,能让男人找到自己活不出的野性和生命力。像皮特当年就是扔下温尼斯顿,被安吉丽娜吸引。

    初看有点惴惴不安,心想完了,我不就是好女人类型吗?我怎么不是女巫类型呢?但一回味,不对啊!能吸引男性的女巫,就意味着是“成功”的吗?这不还是一种男性凝视吗?我竟然差点也被带到自我否定里去。有生命的人、有能量更有吸引力,但看起来没那么野性的人就不具备吸引力了吗?不对啊。趣味相投当然也可以啊,温柔的人自然也有人爱。没人爱,还是值得爱。一个人的价值,又不是以能不能吸引别人爱来评价的。而且,朱丽和皮特最后不也离婚了吗?

    所以,如果当年的梅琳达足够自信,就不会去接受和比尔盖茨的婚姻。幸好,27年后她活明白了,谁必须要为了取悦另外一个人而活?生命这么可贵,当然要首先自己爽才对啊!

启发:1.看到自己的“男性审视”“权威审视”“他人审视”,不用他人的评价评价自己。至少保持觉察,在每一个“我不够好”的声音想起来时,问自己,我在允许谁来评判我?

2.尊重自己,珍视自己。不靠和他人的比较来获取自我的满足。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都是美好的,每个人都有无上的价值!当然包括自己,最重要的就是自己。

3.人最需要负责的是自己,因为要陪自己走过一生;其次是孩子和父母,因为自己孕育了孩子,得到过父母的照顾;其次是伴侣,因为他是人生岁月的重要参与者。其次是其他遇到的人。当然顺序也不是一定的,有待继续思考(比如盖茨也没那么重要),但最重要的是第一位的是自己,对于这点坚信不疑!

4.社会集体无意识的部分太强大了,强大到自己都意识不到。所以,做一个先行的觉察者。去做更加自由、自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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