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少女

路卡坐在我面前,扎着少女的丸子头,不施粉黛。脸上虽然有不少痘印,但形状仍像一颗完美的鹅蛋。

“真无聊。”这是她最近五年对我说得最多的话。

这五年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是嫁了个人,生了个可爱的孩子。

只能说,有些人天生适合围着绣花围裙倒弄发酵粉和打泡粉,把换季的衣服全部熨好放进橱柜。有些人却只适合做少女。路卡显然是后者。

“昨天把儿子送走后,去我们家门口的摊子洗车。那个苏北小哥长得特别可爱,个子不高,嘴唇红红的,眼睛好像总在笑。”她喝了口咖啡,把车钥匙绕在手指上晃来晃去。“真要命了,以前这样的,我从来不会多看一眼。”

我哈哈笑着。想起五年前,和她一起在香港出差的情景。我们走在中环的地铁站,一路上那些公文包西装男扔过来的注目礼,就像港片里的枪战一样密不透风。

年轻时的路卡也爱扎丸子头。她皮肤一直不怎么好,却偏不爱涂厚粉底。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在满脸横冲直撞的痘印中发着光,倒显得格外鲜活生动。

她虽然善于被追求,却不善于挑选。谈了几段恋爱,也说不上爱不爱,就到了28岁大关。还好有个能干的妈妈,替她慧眼识珠做了决定。老公是大型事业单位中高层领导。因为聪明勤奋,又善于把各种话用最好听的方法说出来,所以颇受重用,前程可谓似锦。

对她自然也是好的。结婚后路卡就调到老公下属单位,放在可靠的人手下。工作就是跟着开会,或是出去应酬当门面。五年了,从来没为具体的方案、报价,还有无聊的办公室角力操过一点心。

但就是这样,路卡脸上的濯濯光彩还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着。

“大概十年没有心动的感觉了。”去年的某一天,她对我说。

去年,她们部门调来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长得高高帅帅,笑起来像冬日阳光,温暖却不灼人。早上,路卡被雨淋得焦头烂额到了单位,这男孩对她笑,她就好像立刻看到雨过天晴,连湿衣服都烘干了。

男孩叫她“师傅”,老土的称呼,路卡却喜欢,说有一种亲热劲儿。

有时他们一起吃午饭。路卡有心事会在咖啡间跟他聊天。虽然聊的内容跟她真正的心事无关,可聊着聊着,她总能哈哈大笑起来。渐渐路卡对原本鸡肋的工作倾注了热情,每天提早到单位,偶尔还加个班。可是在路卡过生日,邀请小男孩来参加深夜生日派对时,他却又礼貌地拒绝了。

“据说是女朋友家要搬家。”路卡说。“可平时从来都听不到他跟女朋友打电话。”

“拍领导夫人马屁的机会都不要?”我笑道。

“礼物倒是送了,是一大瓶爱马仕香水。不过拿到礼物的一瞬间,我一下子很难受。”路卡眼神黯淡地歪着头。

差点走心的人,送了这么不走心的礼物。她的不爽我倒是理解的。

可说真的,如果那晚小男孩去了生日派对…….路卡也未必会怎样。这点我几乎可以打保票。毕竟,她家里不止一个爱马仕的香水瓶,连爱马仕的包包都有。

只不过像张爱玲说的,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不用。

虽然已经英雄无用武之地。

“所以,你说无聊不无聊。”

“周总对你那么好,你可别…….”我试图劝解她。

“不好的话,我连结婚的勇气都没有。”路卡总是这样回答。“可婚也结了,孩子也生了,我倒发现自己一点不了解他。有一次,我见他在那儿打电话。真是满面春风,热情洋溢。我妈刚削好一盘水果,我就给他端了过去。端到面前他也打完了。就那一秒钟,那张脸就从笑着,一下子变得僵硬恐怖,像恨不得把谁生吞活剥了。”

路卡说着,把自己好看的脸也扭得乱七八糟,逗得我哈哈大笑。

“他太深不可测。有时候我想,是不是背地里,他也是这样看我的?”

我说不可能吧。

“很难说。也许他不是故意的,但时间长了,难免不把假脸用到我身上。”路卡耸耸肩。

“其实我好羡慕你。”她转换话题,看着我跟她同岁,却明显比她老的脸,“你看你就是笑太多了,所以眼角纹一大堆。而我,很少笑,要不也是假笑,所以连皱纹都没有。”

我连忙抗议,说这是有钱太太的傲娇。

“真的,变老也要有资本。一直不老,就像福尔马林里泡的陈尸,那才可怕。”

“其实结婚那么久,也没什么可大笑的了。”我说,“有时还是跟孩子一起玩,倒能被他逗笑。”

“你说真的吗?”一直懒洋洋的路卡突然瞪大眼睛,仿佛我在播报一条爆炸新闻。

我跟她一样生了个男孩,都5、6岁上下。“我跟我儿子玩不到十分钟就烦了。每次我看他往自己脸上涂颜料,就想起小学那会儿,有些男同学下雨天跑出去打滚,才课间十分钟而已,回来就浑身泥巴,黑得连眼睛都看不见了。真的,小男生怎么能那么讨厌!”

路卡说着,又优雅地把头扬了起来,露出鄙视的姿态,仿佛当年看到泥猴们的神情。

这也难怪。她家主要是外婆带孩子。路卡只负责给他读英语绘本。有时小孩坐不住,听了几分钟想跑出去玩,路卡就没耐烦地训斥几句,然后,放下绘本随他去了。

“现在一到周末,碰上我老公出差,我都不知道干什么。”

“你以前不是挺爱旅游?”

“现在都不知道去哪儿了。危险的地方不敢去,太苦的地方不想去,那些适合带孩子去的,什么日本,新家坡,普吉岛早就去了几百次。去更好的地方,他又嫌钱花得太多了。

“再说,老是旅游也没意思。从自己活腻的地方到别人活腻的地方,拍一大堆照片,回来P上半天,再发到朋友圈,仿佛就完成了使命。”她的眼神中透露着疲倦。

我也觉得很无奈了。

“要不,你再换份工作,让自己忙碌一点,就不会那么无聊了。”

“就不说我老公愿不愿意了。”路卡把眉毛高高地抬了一下。“我恐怕也不行。根本上,我很厌倦在工作中与人打交道,大部分人不过是打着梦想的名义鸡鸣狗盗,互相算计罢了。你知道的,我最讨厌假笑,而且我在家里已经笑够多了。”

“我有时候想,如果真遇到一个我喜欢的男孩子,他也喜欢我,也许我真的会立刻跟他走,把现在拥有的一切甩得一点儿都不剩。”路卡突然望着天花板说。她的眼睛有一瞬发出了以前那样的光芒,不过,也只有一瞬间而已。

“或者时光能倒回去,我也许跟现在的好多女孩一样选择单身。结婚真的无聊死了。”

“单身需要更大的勇气。”我说。不过路卡又开始对自己的水晶指甲出神了。

每次谈话差不多都是在无话可谈中结束的。实在是我这样每天忙得四脚朝天的主妇+职业女子,很难对她的境遇感同身受,也出不出更多好点子了。

“今天叫我妈去接孩子,要不我们再逛逛?”路卡拿出她好看的粉色小羊皮钱包,准备买单。

“不行,我可得自己去接小孩。”

“你真辛苦。”

“对呀,好想和你交换人生呢。”

“别,太无聊。没有什么事儿是必须我去做的。”她低垂着眼睛不看我。“心里却是整天闹哄哄,好像一大堆人一直拥来拥去,也不知道在吵什么。”

我又沉默。像我这种每天掐着秒表过日子的人,一旦倒在床上,思维都像断电一样瞬间挂掉,实在不能理解她说的闹哄哄。

只是看着她发呆的样子,我突然想起毛姆说的话:安宁,在工作中是找不到的,它也不在欢乐中,也不在修道院中,它仅仅存在于人的灵魂里。

一辈子当少女总是不太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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