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欲和存理,阳明心学和甘泉心学的互补

我们现今所见的《传习录》不是一次成书的,而是分为三个部分,记录王阳明不同时期的谈话及书信。

最初的版本,由徐爱在正德七年(1512年)开始,陆续记录下王阳明论学的谈话,取名《传习录》。正德十三年(1518年),另一学生薛侃将徐爱所录残稿及陆澄与他新录的部分一起出版,仍名为《传习录》。嘉靖三年(1524年),南大吉增收王阳明论学书信若干篇,以原名出版。之后,王阳明的学生钱德洪、王畿有所增补。隆庆六年(1572年),谢廷杰在浙江出版《王文成公全书》,以薛侃所编的《传习录》为上卷,以钱德洪增删南大吉所编书信部分的8篇为中卷,以《传习续录》为下卷,附入王阳明所编《朱子晚年定论》。

《传习录》上卷,王阳明多次提到“存天理”和“去人欲”,王阳明当时还没有提出“致良知”之说,因而沿用宋儒的说法教人。如:

以此纯乎天理之心,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只在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

圣人述《六经》,只是要正人心,只是要存天理、去人欲,于存天理、去人欲之事,则尝言之。

只要去人欲、存天理,方是功夫。静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动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不管宁静不宁静。若靠那宁静,不惟渐有喜静厌动之弊,中间许多病痛只是潜伏在,终不能绝去,遇事依旧滋长。以循理为主,何尝不宁静;以宁静为主,未必能循理。

学者学圣人,不过是去人欲而存天理耳,犹炼金而求其足色。

吾辈用功只求日减,不求日增。减得一分人欲,便是复得一分天理;何等轻快脱洒!何等简易!

学是学去人欲,存天理;从事于去人欲,存天理,则自正。

《传习录》上、中两卷,多次提到“知行合一”,如:

某今说个知行合一,正是对病的药。又不是某凿空杜撰,知行本体原是如此。今若知得宗旨时,即说两个亦不妨,亦只是一个;若不会宗旨,便说一个,亦济得甚事?只是闲说话。

曰仁既明知行合一之说,此可一言而喻。

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吾子又何疑乎?

知行合一之体,不益较然矣乎?

《易》曰“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夫以畜其德为心,则凡多识前言往行者,孰非畜德之事?此正知行合一之功矣。

但其从事于事为论说者,要皆知行合一之功,正所以致其本心之良知;而非若世之徒事口耳谈说以为知者,分知行为两事,而果有节目先后之可言也。

《传习录》下卷,关于“去人欲”只有一句:“意未有悬空的,必着事物,故欲诚意则随意所在某事而格之,去其人欲而归于天理,则良知之在此事者无蔽而得致矣。”

这句话恰恰是解释致良知的“致”字,可以看出,王阳明把“存天理,去人欲”归纳为一个“致”字,此时阳明心学已经完善,把工夫说得更直接、简易。

《传习录》下卷,王阳明提起“知行合一”也只有一次,而且是别人主动请求他解释的。王阳明说:“此须识我立言宗旨。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在这段话中,王阳明解释的很明白,他之所以说“知行合一”,是针对别人把知行分作两件、对恶念掉以轻心的情况。王阳明提出致良知后,便无需重复提知行合一。

王阳明虽然把“存天理”和“去人欲”并说,然而王阳明通常把“去人欲”置于“存天理”之前,以去人欲为存天理的前提,再结合他在《传习录》下卷中对知行合一的解释,可以看出阳明心学的重点是还是“去人欲”。

因此,致良知的重点在于“去欲”,是负的方法。与致良知相对,随处体认天理的重点在于“存理”,是正的方法,故湛若水多讲中正、中节,不刻意讲去欲,都是指向“存理”的涵养工夫。如(以下七句话均摘自台湾钟彩钧整理先生的整理的《泉翁大全集》):

气得其中正焉,理也,性也。

道也者,其生生之中正者乎。

故中正而天下理得矣。

中正者,天下之至道也,是故无意必固我,而发皆中节,君子可以知道矣。

心之中正,其变化之矩也。

气质之中正,即性而已矣。

夫人之喜怒,气也;其中节焉,理也。

与王阳明相对,湛若水认为应该存天理为先而去人欲在后,他在《答洪峻之侍御》一文中说到:“如精中军,四面却敌。不存天理而先欲去人欲,如中军无主,谁与却敌?天理长一分,人欲便消一分,天理长到十分盛大处,则人欲亦便十分净尽。熟而化者为圣人。”湛若水在《新泉问辩录》中又说:“常存天理,则人欲自去,非谓一边存天理,一边去人欲也。”

湛若水认为“天理为吾心中正之体”,指出“心中正时,天理自见”,可见甘泉心学在道德涵养方面的简约和直接,而非有些人对“随处体认天理”望文生义,认为甘泉心学繁琐、要劳碌求外。另一方面,湛若水强调“随处”,是激发人们的主动性、能动性,倡导广泛学习,德才兼备、积极探究社会及自然种种道理。

有人认为“随处体认天理是渐悟而致良知是顿悟”,从这两个学术宗旨存理和去欲的区别看来,恰恰相反。

其实,无论是随处体认天理还是致良知,都具有渐悟和顿悟两种方式。甘泉心学,“心中正时,天理自见”是顿悟,随处体认(包括为人处事、学问增进、经验积累)是渐悟。阳明心学,“一悟本体便是功夫”是顿悟,时时注意事上磨练、念念注意去欲是渐悟。

王阳明早期说的知,比较模糊,有认知也有良知的意思,明确提出致良知之后,则是专指良知;湛若水说的知,指认知,不过有时是真知——与良知近似,有时是对事物的一般认知。由于对“知”的不同理解,导致在“知行”问题上湛王二人有一个有趣的对比。王阳明是早年以知行合一教人,晚年提出致良知宗旨之后就不提知行合一;湛若水则是早年提出随处体认天理宗旨,晚年以“知行并进”加以补充。在湛若水看来,无论是人对世界的认识还是道德实践,都是没有尽头的,认知和实践都需要不断进步,不能固步自封。湛若水认为知行合一是圣人的境界,一般人不可轻言。湛王二人后期不讲知行合一,结果一样,原因却有不同。

随处体认天理,让人先认清环境再谈体认天理,笔者在《体认天理要主动》一文中又提到:“随处体认天理,不是被动地适应环境,被动地在不同的环境中作出最好的行为,而是主动的去选择更好的环境、创造更好的环境。主动,包含于湛若水经常提及的‘自得’中。”随处体认天理,还暗含了这样一个问题:“当时空条件改变时,我们怎样做或往哪边走才更合理,为什么?”人们要回答这个问题,除了对内心的追问,又必须有一定的知识。《正义的成本》里就有这样一句话:“在援用发条时,除了知道发条的本身之外,最好还知道发条背后的思维,以及这个演化过程的来龙去脉。否则,一旦进一步追问:‘当时空条件改变时,发条应该往哪一个方向变化?为什么?’面对这些问题,如果对法律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很可能就无言以对。”

综上所述,追求天地万物背后的思维,是体认天理,要做加法;追求本心这个天地间最纯粹的存在,是致良知,要做减法。体认天理和致良知是“追求思维和追求存的统一”。作为心学发展到明代的两大派别,甘泉心学和阳明心学实质是一阳一阴,两家都是阳中有阴阴中有阳,各有所长,应该结合起来,携手共进。


六经注理和六经注心

宋明理学看待经典有两种基本观点:六经注理、六经注心。

前者以朱熹为代表,他说:“借经以通乎理耳。理得,则无俟乎经。”(黎靖德:《朱子语类》卷十一。)朱熹的学术追求义理,然而他非常重视读书,还提出读书法六条:循序渐进、熟读精思、虚心涵泳、切己体察、着紧用力、居敬持志。

后者以王阳明为代表,他说:“《六经》者非他,吾心之常道也。”“故《六经》者,吾心之记籍也,而《六经》之实则具于吾心。”“万理由来吾具足,《六经》原只是阶梯。”(王阳明:《稽山书院尊经阁记》)

湛若水则说:“夫经也者,径也,所由以入圣人之径也。或曰警也,以警觉乎我也。”“是故六经皆注我心者也,故能以觉吾心。”(湛若水:《广德州尊经阁记》)湛若水认为六经注心,然而“注心”并非结束,目的是“体认天理”,与此同时,他肯定经是人们入圣的路径,又指出经典“觉”的作用,强调经典的必要性,这与朱熹、王阳明的观点都是既有相通又有区别。

朱熹提倡“泛观博览而后归之约”的学习方法,重视客观和他律。王阳明强调““吾性自足”、“不假外求”,重视主体和自律。

湛若水说:“今之谓聪明知觉不必外求诸经,不必呼而能觉之类也;今之忘其本而徒诵六经者,展转丧志於醉梦者之类也。不呼而觉之类也者,孔子不能也;丧志於醉梦之类也者,孔子不为也。”(湛若水:《广德州尊经阁记》)在湛若水看来,无视六经和只是背诵经典都是不对的。另一方面,只说六经注心,容易导致主观自是、束书不观的情况,因而虽然六经讲的道理“吾心”本有,然而必须通过学习去警觉。换言之,湛若水认为主体、自律是根本,又必须结合以客观、他律,避免偏颇。

湛若水不直接地说“心即理”,而说“心中正则天理”,是同意朱熹所说的心也包括认知的心、情感的心——这两个心都有所局限和缺点,因而希望避免把歪曲的心、被蒙蔽的心当作天理,避免主观而追求客观。

在知识论方面,朱熹认为“物有表里精粗,一草一木皆具至理”,因而重视探索事物之理;湛若水则以提出“心包贯天地万物”的观点,并以此为基础指出学者不能忽视对自然事物、专业知识的探索。阳明心学则对知识比较忽略,虽然王阳明本人学识渊博。

六经的作用,在甘泉心学中,是“六经觉我心从而体认天理”。阳明心学,则比甘泉心学更强调及依赖人的主体和自律,不仅应用于为人处事,更直接指向超越时空万物的神秘体验——到达此境界,六经反而是累赘。阳明心学比甘泉心学更有感染力——阳明心学具有浓厚的“宗教感”,甘泉心学比阳明心学更平实圆融。

甘泉心学和阳明心学的区别,与湛若水、王阳明的天赋、性格、经历有莫大关系,各有优点,可谓一个心学,各自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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