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货、坚果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

炒货和坚果相信是很多人都喜欢的休闲食品,这类食品非常适合下酒,很多人都喜欢在喝酒的时候来个炒花生米。而瓜子这是人们打发时间的必备零食。炒货和坚果类食品老少皆宜,营养健康,这类食品市场需求量大,对于食品生产厂家来说,该类食品食品生产的技术要求不高,那么食品生产厂家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时有哪些要注意的呢,接下来笔者我就给大家讲讲炒货、坚果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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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炒货是指植物果实经过晾晒,烘干,油炸等加工方法制成的供人们闲暇时食用的一类休闲食品。如瓜子、蚕豆、花生、核桃、栗子,豆类等,用干净的干果和专用颗粒“炒砂”作为介质直接炒制,或者在炒制前浸泡添加各种味料炒制。炒货一般含有丰富的营养,常吃对人体有相当的好处.目前流行炒制五谷杂粮和各种干果药材混合粉碎养生膳,炒豆,糖炒板栗等。目前炒货主要以徽派炒货为主导,占据中国市场大半市场,2008年中国安徽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炒货专业委员会评为中国炒货之都的贵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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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炒货、坚果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范围

申请炒货、坚果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包括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烘烤(包括蒸煮后烘炒)、油炸、水煮、蒸煮、高温灭菌或其他加工工艺制成的包装食品。包括:烘炒类,如炒瓜子、炒花生等;油炸类,如油炸青豆、油炸琥珀桃仁等;其他类,如水煮花生、果仁或坚果类糖炒制品(糖炒花生、糖炒瓜子仁等)、核桃粉、芝麻粉(糊)、杏仁粉等。申证单元为1个,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并注明产品的加工方式,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三、生产环节注意事项

(一)关键控制环节。

1.原料接收及清理控制。2.蒸煮或浸料时的配方控制。3.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仓库储存条件控制。4.烘炒、油炸、熟制(包括高温灭菌)时间、温度控制;煎炸油脂更换控制。5.包装过程中的卫生控制。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食品添加剂如糖精钠、甜蜜素等超标。2.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超标。3.成品感官有霉变、虫蛀、外来杂质以及焦、生、哈喇味现象。4.成品微生物指标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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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产条件注意事项

(一)生产场所。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和检验室,并按生产工艺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将各工序分开设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生产区应设置原料处理间、半成品处理(加工)间和独立的包装间。

各项工艺操作应在良好的状态下进行。尤其是包装间,使用前后均应彻底清洗、消毒。以防止食品受到腐败微生物及有毒有害物的污染和异物带入。

分装企业生产区应具备独立的包装间,其他条件应等同于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清理设备;2.熟制(灭菌)设备(蒸煮、烘炒、干燥、油炸等相应的设备);3.裹衣设备或粉碎设备或混合设备(有此类工艺要求的);4.包装设备(封口、生产日期标注、计量称重等设备)。

分装企业应具备包装设备(封口、生产日期标注、计量称重等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19300-2003《烘炒食品卫生标准》;GB16565-2003《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GB2761-2005《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11671-2003《果、蔬罐头卫生标准》;GB15199-1994《食品中铜限量卫生标准》;QB/T1733.1-1993《花生制品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QB/T1733.3-1993《裹衣花生》;QB/T1733.5-1993《油炸花生仁》;QB/T1733.6-1993《烤花生仁》;QB/T1733.7-1996《咸干花生》;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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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炒货、坚果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炒货、坚果作为一种老少皆宜的零食,深受大众的喜爱,其市场也是十分广阔,希望各个生产厂家在阅读完本篇文章后,对炒货、坚果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注意事项有一定的了解,祝大家顺利通过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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