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课程完结篇、自杀的道德合理性

上节课讲了两个简单观点,并进行了反驳。显然,我们需要更加系统的观点来帮我们更加清晰仔细地研究。

那么,是哪些因素决定了一个人的行为更加符合标准呢?

1.功利主义:行为的后果是评价的唯一标准

首先,你自杀了,对你自己有不好的影响。但是,也许存在某种生不如死的情况,令你不得不作出这样的抉择。

还有一个情况,你的自杀令你的亲属悲痛,也许这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但如果你因此解脱呢。

相信功利主义,就会驳回极端的自杀是不好的,也会驳回自杀总是符合道德的,这是一个中立的主义,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可是,就算你身处无法治愈的病痛之中无法解脱,你真的生不如死吗?

2.义务论:除结果外还有其他的评价因素

比如,除了结果之外也要看到达结果的过程是否符合道德标准。

例子1,一个健康正常人有符合五个器官移植病人的器官,杀死无辜的这个人就可以拯救五个病人,那么我们可以这么做吗?当然不可以,这个正常人是无辜的,哪怕他的死可以救更多的人。也就是说,生存权利某种程度上超过了结果,如果此时接受了功利主义,那么只考虑结果,这个无辜的人将会横遭不幸。

如果生存权利这么大,自杀就应该完全禁止。

例子2,一个病人需要截肢,医生去掉了病人的大腿拯救了病人,医生虽然是伤害了病人,但这是病人同意的,也是为了更好的生活。

例子3,在平时我们不能随便打人,但是在拳击场就可以击打对方。

这说明,如果存在“同意”的条件,有些平时不可接受的伤害,也可以付诸实施。

例子4,一个战壕里突然掉进来一个手榴弹,你可以袖手旁观,让它带走你的战友,也可以奋不顾身牺牲自己,保全战友。

这样的英雄是值得敬佩的,是值得赞扬的,那么我们本质上赞扬的什么精神呢?英雄牺牲了自己,也是伤害了自己。不过,这里有个条件,就是英雄有理智,能够作出自己的判断,并且清楚地知道后果依然慷慨就义,这才是我们敬佩和颂扬的。

所以“同意”条件是需要当事人心智合理,有恰当的理由等条件的。

最后

普通人一般会极力避免讨论和思考死亡,相信人有灵魂,或者惧怕死亡来临,渴望永生。

希望学完这节课的你至少可以对死亡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Lucky me,lucky mud.

你可能感兴趣的:(二十六 课程完结篇、自杀的道德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