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边书房@注解四书《孟子》【133】顺应天理,反求诸己。

【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曰:“天与之。”】

       万章说:“尧把天下授予舜,有这回事吗?”

       孟子说:“没这回事啊。天子不能把天下拿给别人。”

       万章说:“但是舜拥有了天下,谁给他的呢?”

       孟子说:“这是上天给他的。”

【“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

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

曰:“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pu)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万章说:“上天给他的,是那种谆谆教导,叮嘱告诫他吗?”

       孟子说:“不是;上天不说话,都是拿行动和事实来表达。”

       万章说:“以行动和事实来表达,是怎样办到的呢?”

       孟子说:“天子能够举荐继承人给上天,但是不能强迫上天把天下给他;诸侯能向天子举荐人,但是不能强迫天子把诸侯之位给他;大夫能向诸侯举荐人,但是不能强迫诸侯把大夫之位给他。过去,尧向上天举荐舜,上天接受了这样的举荐;他又把舜公示介绍给人民,人民也接受了,这才生效的;所以说,上天不说话,都是以行动和事实来展示罢了。”

【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

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万章说:“想问下向上天举荐,上天接受了;向人民公示,人民接受了,这是怎么办到的呢?”

       孟子回答说:“让他主持天地山川之祭祀,而百神都接受了祭享,这就是天接受了。让他主持政事,而百姓都安居乐业,很满意,这就是百姓接受了。所以说,天子不能把天下私自授予他人。舜帮助尧治理天下,摄政二十八年,这不是某一个人的意志所能做到的,这是天意。尧去世之后,守丧三年完毕。舜为了能让尧的儿子能继承天下,自己避让到南河的南边去。可是,天下的诸侯朝见天子的,没有一个人去找尧的儿子丹朱,都去找舜。有争讼寻求仲裁的,也不去找尧的儿子丹朱,都去找舜。讴歌功德的,不歌颂丹朱,也歌颂舜。所以说,都是天意。于是舜才回到首都,坐了朝廷。如果自己直接住进尧的宫殿,逼走尧的儿子,那就是篡位,不是上天给与的了。《泰誓》说:‘天未尝有目以视,而无所不见,因为百姓的眼睛,就是天的眼睛。天未尝有耳以听,而无所不闻,因为百姓的耳朵就是天的耳朵。’正是这个意思。”

       之前我们说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话是被断章取义的,因为真正要表达的是这些事情都是天子的事情,让自己一个人操劳,都没照顾好父母。然而,这个不代表国土和人民都是君王的。这里万章和孟子的对话要表达的是我们不能强加自己的意志作为别人的意志,就算是禅让天子之位都概莫能外。

       所谓尽人事,听天命,就是我们做到该做的事情,至于结果,我们是不能强求的,就算是我们想得到某个职位,或者某样东西,部分能有“意必固我”的心态,而应该是“只问耕耘,不问收获”。收获不是问来的,一定是做出来的,如果收获是问来的,那一定是欺骗来的。有输入才有输出,最后的结果是多与少的问题,不能完全受我们决定的。当结果出乎自己的意料,那我们就得“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才能发现问题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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