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00千日耕耘:我一直被“乔布斯遵从内心激情做热爱的事……”所骗,今天才发现真相……

别听他说的,看他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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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创立前,年轻时的乔布斯,乔布斯曾就读于里德学院(Reed College),这是俄勒冈久负盛名的文科“飞地”。

上学期间,他留起了长发,并且养成了光脚走路的习惯。

与同时代的其他科技先知不同,学生时代的乔布斯对商业和电子都不怎么感兴趣,而是喜欢研究西方历史和舞蹈,还对东方神秘主义有所涉猎。

入学一年后,乔布斯辍学了,但仍在校园里待了一阵子:睡在地板上,去当地的克利须那神庙(Hare Krishna temple)[插图]蹭饭吃。

他的特立独行使其成为一个校园名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朵“奇葩”。

杰弗里·扬在一本调查详尽的传记一书中写道,乔布斯最终厌倦了靠救济生活,并于20世纪70年代初回到加利福尼亚的父母家中,给自己在雅达利找了一份夜班工作。

这家公司之所以引起他的注意,是因为他们广告写着“好玩又赚钱”。

在此期间,乔布斯把时间都花在了雅达利以及大同农场(All-One Farm),后者是一家位于旧金山北部的乡村公社。

他曾几个月没去雅达利上班,而是去印度进行一场托钵僧式的精神之旅。

一回到家,他便去了附近的洛斯拉图斯禅修中心(Los Altos Zen Center),开始认真修行。

在乔布斯从印度返回之后,当地一名工程师开了一家叫接入电脑的计算机分时服务公司。

这家老板找到这位工程师朋友,想设计一个终端设备,用来让客户接入他的中央计算机。

与乔布斯不同,这位工程师朋友是个真正的电子高手,他痴迷于科技,而且在大学里系统地学过相关知识。

但对商业一窍不通。于是,他让老朋友乔布斯来处理相关的细节安排。

一切进展得很顺利,直到1975年秋天。那个时候,乔布斯离开了一段时间,因为他要去大同农场。

可惜他没告诉老板这件事。等回来时,他的位置换成了别人。

这些行为并不常在热衷于科技和创业的人身上出现,然而此时距离乔布斯创立苹果公司不到一年。

在创立他那梦幻公司之前,乔布斯是个有点矛盾的年轻人:他追求心灵上的启迪,而接触电子行业不过是为了赚点快钱。

就在这一年的晚些时候,带着这种心态的乔布斯偶然迎来了他的人生转机。

他注意到,当地的计算机迷兴奋于套装电脑(model-kit computer)的出现,这些发烧友们可以在家里组装电脑了。对于这种令人兴奋的事物,不止他一个人注意到其发展潜力。

一个雄心勃勃的年轻哈佛大学学生看到著名电子杂志的封面上出现了第一台套装电脑。

于是,他成立了一家公司来给新机器开发一套BASIC编程语言,并最终辍学去经营事业。他给他的新公司起名叫“微软”。……

乔布斯竭力让这名工程师接受了自己的想法:设计这种套装电脑的电路板,然后卖给当地的爱好者。

他们最初打算每块板子花25美元的成本制作,然后以50美元卖掉。

乔布斯总共想卖100块电路板。这样一来,除去板子的印制成本以及最初的1500美元设计费,他们还能小赚1000美元。

不管是这名工程师朋友还是乔布斯,他们都没有丢下正常工作,这完全是他们在业余时间搞的一个低风险项目。

但是,从这一刻起,故事便迅速向传奇方向发展。乔布斯光脚来到了一家名叫字节商店的电脑店。

乔布斯向商店老板推销电路板。但老板不想要纯电路板,但他说会买组装好的电脑。每台电脑出500美元,而且要50台,尽快发货。

乔布斯迫不及待地抓住这个赚大钱的机会,开始四处借钱、筹集启动资金。正是这个不期而遇的“苹果”砸中了乔布斯的脑袋——苹果公司诞生了。

他们的计划很谨慎,都是些小打小闹。他们并不梦想着征服整个世界。

却意外征服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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