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的思考

      昨日长假同学孩子的满月酒,聊天的时候提及高校系统最近能够以7000的价格买到市面价格2.5万的现价房(学校福利),为此他的同事们纷纷“假”离婚,结果其他相关利益方不停去告状,闹得不可开交。

      首先我必须承认,听到他们能够以以这么低的价格买到房子我也非常羡慕。我一直认为通过自身努力赚钱,等有钱了再买房子而不是去借贷,错过了房价暴涨的十年,我是很失落的。按照朋友的说法,我就是个傻子,国家印钞票通过房地产送钱还不要!但是实际上这个也是观念的问题,由于收入太低,不想被房贷绑定一辈子,对我这种风险厌恶型的来说,也是正常的。

      其次,现在要把转移到今天的主题“‘假’离婚”上面来。由于我一项比较遵守规则,一直认为规则才是这个社会的底线,所以我认为,在规则层面上理解,没有“假”离婚这个说法。如何判定两个人是否结婚,归根结底不是两个人的感情,而是那一本证。

      在法律上,双方领证就是夫妻关系,合法的夫妻关系,出现财产纠纷等情况的时候结婚证才是唯一的判定依据。既然他们两个人在法律上已经不是夫妻关系了,那么就有权去买学校的福利房。至于两人是否在无证的情况下同居,这个和其他人没有任何关系吧,同时在法律上也不符合非法同居的定义,所以对于这种关系的举报在法律层面没有法律支持。

      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作为一个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做出这种先离婚后结婚的行为无可厚非,这只能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规定制定不够完善。同时,一种规定的制定是否掺杂有各方的相关利益在内呢?这个就不再推演下去了。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认为规矩是最重要的,同时对他们的行为表示理解。

      但是从我的角度看,如果换在我身上我是不会做的。因为有有句话:菩萨畏因凡人畏果。这句话的意思是,菩萨做事情是因为这件事发心不对才不去做的,而凡人都是因为这件事结果可能会很糟糕而不去做的。

      首先,办理离婚手续是有一种心理暗示。因为你走了一遍流程,在记忆中就会有一种想法,认为离婚只是游戏而已,如果日后再发生点什么事情,也许就是真的离婚。这就是为什么情侣之间不要轻易说分手这两个字,夫妻不要轻易说离婚这两个字的原因。

      其次,假离婚对自身的声誉会有不好的影响。稻盛和夫曾说过一句名言:一等资质深沉厚重,二等资质磊落豪雄,三等资质聪明才辩。有人会羡慕你的理智勇敢,但是有些人则会认为你没有底线,他们在考虑和你合作的时候就会有所提防,一旦出现利益冲突,没有原则的人总是会做出难以预测的行为,会让人担心。靠谱才是社会生存的基础。     

      试想一下,假离婚的人大多年龄在40岁以下,人生大多才过一半的时间。今后,也许夫妻双方偶尔会提及为了房子“离婚”过的事情,也许同事朋友偶尔也会拿着这件事当做茶余饭后的笑谈,也许未来的合作伙伴对事此避之不及。

      最后我以詹姆斯·卡斯的《有限与无限的游戏》的开篇作为结束语:

      世上至少有两种游戏。一种可称为有限游戏,另一种为无限游戏。有限游戏以取胜为目的,而无限游戏以延续游戏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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