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强调学生主体地位,教师出现自我矮化倾向(读书笔记)

      在语文教育界,早在1983年前后,“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观点便得到普遍认可。确认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是认识和发展的主体,是具有独立意志和认识潜能的实践者;确认教师为“主导”,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领导地位,对学生的学习方向、内容和方法起着决定性作用。

      之后不久,“教师为主导”这一思想就被写入指导语文教学的纲领性文件语文教学大纲之中。认识的逐步深人,加之教学大纲的强化,“闻道在先”、“术业有专攻”的教师对自身的地位充满着自信,并通过积极实践,在不同程度和层次上发挥着主导作用。

      但是,自1997年下半年开始的全国性语文教育大讨论,使这一局面发生了变化。这场由大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阶层人士广泛参与、历时两年之久的大讨论涉及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材编写、考试制度等许多方面。它批判性极强,很多人对语文教育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尖锐的批判,甚至一度出现言辞过激或意见偏颇的现象。面对批评,有的教师积极发表意见,参与论争;有的则被批评伤了“自尊”,产生了灰溜溜的感觉,以至在学生和其他学科老师面前抬不起头来。

      而2000 年教育部颁布“修订版”教学大纲,更加剧了教师的这种角色“自卑”。 这次大纲修订被视为世纪之交语文教育大讨论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也正是从这时起,“主导”一词在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中缺席了。与此同时,“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受到格外关注,被反复解说和深化。“主人”、“主体”的强调与突出,本身可能带有纠偏的意图,可是一旦过于片面,矫枉过正,教师方面就会失衡,产生自我矮化倾向,唯学生是“主”,在课堂上充当起“不说话的主持人”,沦为“跑龙套”的配角。 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当然是对的,但不提教师“主导”则让人难以理解。避而不提教师的主导作用是不妥当的,它对教师有着隐性而长远的影响。教师的自我矮化倾向其实就是有意无意轻视教师主导作用对教师心理影响的表现。这种自我矮化倾向对教师教学的影响是深层次的,带着这种心理进课堂,教师只会畏首畏尾,难以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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