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围城》


我没有一见钟情的运气,但是我有日久生情的决心

     今天翻曾经自己写的文字,看见这样一句:我没有一见钟情的运气,但是我有日久生情的决心。现在再让我说出这样的话,大概都是没有勇气的。日久生情?呵?怕是会两看生厌吧。其实我不明白,从小到大,爸爸妈妈明明在一起经常争吵甚至动手,为什么要彼此迁就着过下去,日久怎么生情,日久两看生厌,不如分开。婚姻,不过如此,两个人真的比的上一个人过的好吗?妈妈说,大家都是这样,将就将就这一辈子也就过去了,都这么多年了。突然觉得婚姻无比的可怕,像是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怪物,即使这样,也会发现那么多人在走向她。前不久,听说高中一挚友即将结婚,看她是那样幸福的样子,或许,婚姻对于每个人来说是不一样的,终究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总有人想生病

       刚好最近刚读完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这本书还是从朋友那借阅的,断断续续看了很久。总觉得自己并未读通这本书,或者这是一本需要反复研读的书。我喜欢在故事中寻找自己的影子。其实自己和方鸿渐真的是很像的,读他就像在读自己。我就是方那样“并不讨厌,全无用处”的人,懦弱有点虚荣,无趣至极。最开始读围城我不喜欢里面任何人,觉得他们就像是代表人性中所有的虚假,可笑极了。方鸿渐,苏文纨或者其他人。读着读着会觉得里面的人似曾相识,那种讨厌也就烟消云散。就算是鲍小姐之辈,却也知道自己求的是什么。感情与她来说是一种消遣,她从小父母对她并不好,所以她知道自己想得到什么就要去争取,找了一个大自己12岁的男人订婚后,留洋学医。这让我想起孙柔嘉,同样的都是极主动争取的性格,但是鲍小姐是张扬的,而孙柔嘉则有种绵里藏针意思。开始我是不喜欢她的,辛楣说,她是个“厉害的”,说她“煞费苦心”。其实真的无可厚非,大概真的是环境让她不得不独立起来,她想得到的东西再微小,也不得不费尽心力。能怪她机关算尽吗,谁不想活的像个公主,穿着自己的水晶鞋,在自己美丽的宫殿里无忧无虑的成长。其实她所求的不过是个家罢了。而方鸿渐对孙柔嘉不过是“不讨厌”罢了,方鸿渐说,可见,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对于唐晓芙那种“把人扰乱得做事吃饭睡觉都没有心思”的爱情,是一种病,但是有时却宁可再生一次病。

很喜欢这本书,也喜欢钱钟书先生幽默辛辣的文笔,是本值的多次品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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