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治疗基础(一)
人本治疗的历史发展
第一阶段(1940—1950)
罗杰斯于1942年所作的书《辅导与心理治疗》(Counseling and Psychotherapy)奠定了这治疗法的基本概念。当时它常被称为非指引式辅导(non-directive therapy)。着重的技巧乃是澄清(clarification)、当事人的意念,表达对当事人的基本同感(primary empathy);要通过一些留神的技巧(attending skills),如解义(paraphrase)和情感反映(reflection of feelings)所达成(lvey, lvey and Simek-Downing,1980)。另一方面,此时的非指引式辅导员亦避免采用一些指引性的技巧,如问题、批评、演绎(interpretation)、纪录个案历史、心理测验和诊断(diagnosis)等方法。
第二阶段(1950—1957)
罗杰斯于1951年时所作的书《当事人中心治疗法》(Client-centered Therapy)使人本治疗法更上一层楼。此时的他再不如早期般重视技巧,而是渐渐趋向强调辅导员的本质。他指出当事人的情绪状况应是辅导员重视主要环节,所以此时这治疗法被称为当事人中心治疗法。
第三阶段(1957—1970)
罗杰斯在一九五七年出版了《促进个性改变的必要条件》一书(The Necessary Sufficient Conditions of Therapeutic Personality Change)。这可以说是人本治疗法的第三个里程碑。在这书内,他提出治疗重点不再纯粹是反映当事人的感受,而是要提供一些可以协助当事人性格成长的基要条件(core conditions),如表里一致(congruence)、无条件积极关住(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和同感(empathy)等。辅导员要尽量投入整个辅导过程中,利用他个人本质来引导当事人探讨问题,辅导员与当事人"此时此地"的关系和对彼此的感受亦极为重要。
第四个阶段(1970—现在)
这个阶段强调辅导员在辅导过程中更积极的参与和个人的投入。除了以上所提的技巧,辅导员更可运用一些影响性的技巧(influencing skills),如自我披露(self-disclosure)、回馈(feedback)、问题(questions)立即性(immediacy)等。辅导员与当事人"此时此地"的动态仍是深受重视。大致上,此阶段不强调技巧,而着重于辅导员的特质、信念和态度,赋予辅导员更大的自由去建立与当事人的关系,尽量使当事人感到被接纳。
人本治疗基础(二)
假设与概念
假设
1善良的本性
罗杰斯对人性抱着非常积极的看法。他认为人基本上是善良、理智、仁慈、现实、进取、可信赖和有目标的。同时,他认为人是有责任感,能和谐地与别人合作和迈向成熟。在适当情况下,人是有能力指引和掌管自己的生命。
2要了解人的整体性
在罗杰斯心目中,人的每一种行为都是彼此相关和互相影响的;我们断不能单凭某一两种行为来分析他整个性格。他主张人是一个“统合的整体”(integrated whole)。罗杰斯相信,若当事人整个人的适应是满意的话,其他的问题便会逐渐消失;但若当事人的基本问题未被解决,而只是某些表面问题被改善,到最后,其基本问题仍会经过转移的过程而在其他行为上表现出来。
3自我实现的倾向(self-actualizing tendency)
罗杰斯深信人有追求满足更高层次的需要之倾向,例如满足食、穿之基本需要后,会寻求安全感、知名度以达致自我实现。此倾向乃是推动我们行为的基本动力,促使我们发挥内在潜能,提升本身的功能,使个人更趋成熟。他认为所有心理困扰都是由于此倾向被压制所致。
4个体的评估过程(organismic valuing process)
人经常不断地衡量本身所遇到的经历,判断这些经历是否对本身有用,能否协助满足自我实现的倾向。基于此种倾向,人会追寻或珍惜一些能帮助发挥本身功能的经历,而避开一些会妨碍本身功能的事情。此评估过程是自发的,而不是经过刻意思考。故此,它能真正反映出个体的需要和协助自我实现的方法。
5主观的参考架构(subjective frame of reference)
罗杰斯认为了解别人的窍门,是在于我们能否采取现象学的角度(phenomenological approach),亦即是我们能否重视当事人主观的参考架构。这是指旁人(如辅导员)需尝试体会当事人对某处境的主观经历、避免将旁人本身的看法强加于当事人身上,这是因为不同的人,由于个别不同的经历、性格和自我概念,对同样遭遇都可能有不同的体验。这些主观的体验对当事人来说,不但是非常真切和实在,而且更影响他的行为。
人本治疗基础(三)
假设与概念
自我概念
1自我概念的意义
自我概念是人本治疗法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因为罗杰斯认为人的行为是基于“自我概念”而定。它与“自我”(self)不同,“自我”是指当事人真正、本身的自己(real, underlying organismic self),而“自我概念”是指当事人如何看自己。自我概念包括当事人对自己身分的界定(我是谁?)对自己能力的认识(我可以做什么?),及对自己的理想或要求(我应该是怎样?)。
2自我概念的形成
在我们成长的初期,自我概念是由很多自我经验(self-experiences),即对自己的体验所形成。透过周围的重要他人(significant others)如父母等对我们的态度和反应,我们不断地积累着很多的自我经验。基于这些自我经验,我们于是便建立一套对自己的看法,和对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而产生喜欢或讨厌的感觉。
3被认为有价值的条件(conditions of worth)
在日常生活中,罗杰斯留意到要得着家人的关怀并不是无条件的,当事人必须满足家人的要求、期望或家庭规条,这些东西便是被认为有价值的条件。
4“被认为有价值的条件”对自我概念的影响
罗杰斯相信“被认为有价值的条件”会直接影响我们的自重(self-regard)或对自我概念的接受程度。其次,这些条件往往使当事人忽略或牺牲自己内在的真正需要;久而久之,使他感到自我概念迷糊和紊乱。罗杰斯认为很难完全避免这些“被认为有价值的条件” 不被我们内化。
5自我概念对行为的影响
A、 经验的演绎
罗杰斯认为人的自我概念决定了接受和处理经验的方式和态度。首先,我们看看一个理想的情况:若我们的“现实经验”与“自我概念”是互相符合的话,我们对这经验是正面的。第二种情况是当我们的“现实经验”与“自我概念”不相符或有冲突时,我们便会歪曲我们对事物的看法(perception),以求心理平衡。第三种情况是一些符合“自我概念”的经验可能完全被当事人用片面的方法去解释或否定它的存在。
B、自我保证和焦虑的产生
罗杰斯感到我们大部分行为都是与我们的自我概念相符。一方面我们会依着对自己惯常的意念去决定行动的准则。而另一方面,则只容许自己意会与自我概念相符的经历。一旦遇到与自我概念有所抵触的经历时,当事人便会因为害怕惯常持有的自我概念被破坏而感到焦虑和受威胁。在这样的处境中,当事人会采取某些防御机制(defense mechanism)来保证原来的自我概念。这些防御机制包括否定、歪曲或用片面的方法去解释所发生的事情——即合理化(rationalization),以避免因要改变自我概念而引起的精神痛苦。若当事人过度地采用这些防御机制,他观察事物的态度将会变得呆板,容易将事情过度概括(over-generalize),和将事实(fact)与意见(opinion)混淆在一起。
C、精神崩溃与人格解体
适应能力低的人常处于精神紧张的状态,因为他们常要采取很多防御机制去避免接触到不快或与自我概念违背的事情。若这种情况长期持续下去,或当事人突然遇到一件对他很重要,但却与他的自我概念有严重冲突的事情时,这时防御机制便会失去效力。当事人再不能片面解释或否定他的遭遇,而是要面对面地承受他一直不能接受的事实。这是很残酷的打击,当事人会大受刺激,自我概念可能随之而崩溃,严重的更会成为精神病患者。
能充分发挥自己功能者的特征
1、一个充分发挥自己功能的人(fully functioning person)是理性的。他能准确地领悟周围事物,有基本的安全感而不需要着重保证自己,因此他能开放地接受新的经历和挑战。
2、他能珍惜和享受人生。他充分把握每一刻,尽量活出生存在世上意义。他是一个灵活、自然、宽容和适应力强的人。
3、他忠于自己和尊重自己,所做的决定都是依据自己真正的意愿去做。故此,他能勇于承担自己之决定和行为的后果。
4、在心理上他有极大的自由和被释放的感觉。他感到对他而言是很多的选择。
5、他有丰富的想象力,能有建设性和灵活地生活在时刻转变中的环境。
人本治疗基础(四)
辅导目标、方法与技巧
人本治疗法的辅导目标
1、能更直接地披露自己的意见和情绪
2、能更正确地评估他的经历及周围的事物
3、能重整其自我概念,与经历更为调和
辅导技巧要素
罗杰斯认为协助当事人达成理想的性格转变,必须有以下六种要素存在:
1、双方有心理上的接触。辅导员和当事人能认识对方,建立信任关系,彼此聆听,投入地关注对方。
2、当事人陷于焦虑及感到不安。
3、辅导员能表里一致。罗杰斯认为当辅导员能真挚时,辅导已开始有进展了。
当事人:“我来的目的是想得到帮助,其实我已把全部的资料都告诉你了,但你还是不能给我任何的帮助或建义。”
辅导员:“我知道你的期望及不满,我也为事情没有进展而感到相当困扰,也许我们应该先就这点来讨论一下。”
4、无条件积极关注(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辅导员对当事人要有深切和真挚的关心。
当事人:(一位被控虐儿的妈妈,被警署转介到辅导员):“你说你想帮我,你们这些人都是那样虚伪。不要以为我来这里是因为我想你帮我。我在此纯粹是因为那个警员要我来,不然便说要拉我坐牢!”
辅导员:“要你来见我令你很愤怒,尤其当你觉得我是假装着帮你,我想如果我像你那样没有其他选择的时候,我也会有同样的感觉。”
5、同感(empathy)。
同感乃是一种对他人采取主动,持续和尊敬的态度,以心领神会的心情,来接纳别人的经验和感受。
当事人:“我相信我只是怕面对陌生人,一旦我认识他们多一点,我便会好很多。”
辅导员:“你与熟悉的人一起无疑是感觉得比较自然,同时你也是很怕与陌生人接触,担心会留给他们不良印象。在此情况下,我猜你一方面想摆脱这些陌生人,但另一方面又想克服这些惊慌。”
6、当事人感到辅导员的同感和无条件积极关怀。
这个辅导要素反映出罗杰斯很着重当事人的感受。在辅导员过程中,辅导员可能认为自己对他很真挚,有高度之同感和无条件的关怀;但若当事人未能体验到它的存在,这辅导关系便不算理想,而辅导的功能亦会降低。
罗杰斯认为以上这六项要素适合于任何治疗方式及所有人际关系,而不限于心理治疗。除了这六项要素外,再不需有任何其他要素,故此它们亦被称为“基要条件”(core conditions)。可能除了第一项,其他五项要素的存在并不是绝对的有或无,而是相对的多与少。若辅导员能拥有这些要素,他的辅导必会更为有效。
辅导过程
罗杰斯非常重视辅导过程,在整个辅导过程中,辅导员与当事人保持一种充满情感的关系,彼此都需要非常关注自己此时此地的内心情况。此关系容许当事人毫无畏惧地表达内在的情绪,使他能与辅导员有深切和真挚的情绪交流和心灵上的沟通。藉此充满情感的关系,使他能重新醒悟(aware)、体验(experience)、面对和处理以往未及的内心深处,发掘到自己的意念时,便有机会成为一个忠于自己的真正感受、表里一致的人。在这个过程中,辅导员着重情绪上的内容而非理智或思想上的内容(即事实的情况)。罗杰斯认为此时最重要的是协助当事人了解及宣泄他对事件之情绪,而不是探测事件的细节。纯粹令当事人了解到事情的真相,但情绪的困扰亦会妨碍他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料来处理问题。
在人本治疗法的辅导过程中,此时此刻的关注代替了传统的诊断(diagnosis)。罗杰斯反对将人分门别类,诊断他们究竟是患了什么病症。他认为这是违反了一个基本的信念,即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如果将他生硬地归类是有损人的尊严。其次,罗杰斯认为只有当事人才能诊断自己的困难,只有他自己才能准确地了解他观看事物的角度,就算辅导员认为自己已十分准确地了解当事人的情况,但去尝试诊断他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大的冒险。故此,在辅导过程中,采纳人本治疗法的辅导员是避免当事人作出诊断。
人本治疗基础(五)
当事人在辅导过程中的角色
在人本治疗法中,当事人乃是主角,拥有人的尊严和价值。辅导员以他的需要为依归,会谈的本质和控制权操在当事人手上,他的行为转变乃是发自他本身。
人本治疗法对辅导员的要求很高,它不着重所谓对技巧的掌握,而是重视辅导员的本质、态度和人生观——即他整个人。基本上,他需要为当事人提供同感、真挚及无条件积极关注。他需要全神投入与当事人的交流,在必要时,作为后者的一面镜子,反映他的心底感受和意念,扩阔他对自己的了解,辅导员不是以一个专家身分出现,不会对其情况作出定论、诊断或作任何的批判。他深信当事人本身有权力和能力去决定自己应走之路。而辅导员的角色就好比一个"配角",去协助主角尽量发挥自己。再者,人本治疗法不主张辅导员鼓励当事人发生移情(transference),它重视辅导员能以真挚的自我与当事人沟通,而不是助长他将对某亲人或重要的人的观感投射于辅导员身上。
人本治疗基础(六)
贡献与限制
贡献
一人本治疗法带动我们对辅导的概念,由“问题化”转为“正常化”。罗杰斯摒弃辅导乃是由一位"专家"去医治一位心灵上有病或有问题之人的概念。
二人本治疗法是一套相当安全的模式,因为它不需要辅导员对当事人下定论或给提议,解释他的行为、分析他的潜意识和梦境(analysis of the unconsciousness and dreams ),或使他的性格有重大改变,而是需要辅导员给予全神的聆听(active listening)、尊重当事人及了解他看事物的角度。故此,辅导员错误引导当事人损害其心理的机会亦大为减少。
三人本治疗法对其后的辅导模式有着深远的影响和贡献。它的基本概念、技巧和精神已被辅导人员广泛应用,不但用于个人辅导,也应用在家庭治疗、游戏治疗和成长小组等等。
四人本治疗法所倡导的基本辅导要素,如:同感、无条件积极关注和真挚等,就算对没有受过高度心理学训练的人来说,也是相当容易明白。它的基本技巧如:全神的聆听、关怀、澄清及情感反映等,对与当事人建立关系,以及助人专业来说,都是非常适用的。因此,这模式被推广到很多方面,如行政、国际关系、教育、师生、医务人员对病人、上司与下属等关系。由此可见它的用途是多么广泛。
五人本治疗法在危机情况中亦很有帮助。若当事人于危机时被一个能给他真挚、无条件积极关注及同感的辅导员接纳,并能倾吐他的困难和宣泄情绪,相信即使未能立即解决问题,对稳定其情绪、防止危险情况发生,以及鼓励日后找寻解决办法,都是非常有效。人本治疗法与危机介入法在协助当事人处理危机时,更能发挥相辅相成的作用。
人本治疗基础(完)
贡献与限制
贡献
六这套积极的人生观对成长中的青少年尤为重要。很多青少年往往缺乏自信心,自我形象低落,常感到受着成年人伪善的对待,不被人喜爱和了解、人际关系欠佳等。透过辅导关系,当事人可感受到辅导员对他的关心与接受、诚挚和了解,能使他与别人分享苦与乐,并从辅导员身上学习与人相处的要素。
七有关人本治疗法很值得推崇的优点是罗杰斯非常重视研究和实验。他很愿意将其见解用实验来引证,并且不断根据所得之结果来改善他的辅导过程、手法及结果的理论。虽然有时他采用研究方法未必是很妥善,但他的开放态度、重视研究及尝试辅导科学化的精神,实在是辅导领域中的一个良好典范。
限制
人本治疗法也有其限制,作为培养当事人对辅导员的信心,使彼此能建立良好关系,鼓励改进,其基本要素都是非常必须及适用。但有时纯粹传达关心、尊重和了解可能未必有效地协助当事人,而是需要一些较为直接、指引性的技巧,如模拟练习、解释等。因此,我们亦需要灵活地加插其他方法,如完形治疗法(Gestalt Therapy)、行为修改法(Behavior Modification)等技巧来补足,使人本治疗法的有效形更得以发挥。
概括来说,人本治疗法的成功与否,与辅导员的基本态度及他能否全神投入,容许他个人独有气质有效地影响当事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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