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去芳华

    小嫚第一次见到刘峰,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一直骑到红楼下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一她记得。

    一群少年少女,横跨四十年,横跨祖国大江南北,从恣意玩闹的青春时代,到失意对生命无助的老年时代,讲述了一代人的芬芳年华。


故去芳华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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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就听说严歌苓的书很残酷,她的笔像是一把刀,捅进身体,皮开肉绽,抽出两分,又左右旋了旋刀把。她用一种黑色幽默的手法诙谐的描写着一件件残忍而荒谬的事情。小说与电影最大的不同是电影会让人感受到希望,小说却让人绝望到心底。而这本书揭开的不仅仅是对过去年华的追溯与回忆,更是在那个大时代背景下人与人之间信任的缺失与相互背叛,就像是大家只想看到的表面的一层,而作者笑着硬生生的剥开了表层让你不得不看到那些虚伪的内在。

      刘峰,大家公认的活雷锋,集体的榜样标兵,在大伙看来是活在神坛上的,没有烟火气息的人,善良到正义,这样一个活雷锋,人们认为他就不应该有七情六欲,就不应该有凡人所有的龌龊思想,若有,那就是犯了天条,犯了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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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个全身散发着光芒的人面对爱情却如此卑微,他小心翼翼的对林丁丁表达爱意,却让林丁丁觉得震惊,恶心与背叛,一个代表了光明的人就不该存在一点黑暗。公平吗?林峰被检举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他说话,他帮助了那么多人,可他们却都在背地里看他笑话,公平吗?如果我们是他们中的一个,我们可能也会在背地里暗暗的幸灾乐祸,就像书里说的,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刘峰给人的感觉和荤腥肉欲是不沾边的,我们都暗自对过于完美的人怀着期待,怀着他也会犯错的期待,等着他从神坛下来的那一天,这应该是大家的通性。后来的刘峰经历了越南保卫战,失去了右臂,也经历了失败的婚姻,到最后病逝生命的终止,穷其一生,林丁丁对他的拒绝都深深的烙印在他的生命里,他的骨头里。何小嫚之于他永远不会像林丁丁,但何小嫚也是个特殊的存在。

      何小嫚就像每一个团体里一定会有的大家公认的嘲讽对象,她话不多说,又黑又瘦,爱出汗,大家都嫌弃她身上有馊味儿,她就一块手帕,洗澡也用,洗脸也用,洗屁股还用,她吃一个包子还要偷偷留一个半夜偷着吃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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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大家的各种嘲笑,她自己却表现的像个局外人,任由别人讨论。何小嫚的童年仅仅止于六岁,爸爸自杀的那一年,从那之后她没有感受到一点爱意,一个人长大后的行为表示都来自于她小时候的经历,长大后,她满心以为进了文工团就没人在欺负她,可世事还是不尽人意,她的行为举止让别人感到她是个异类。何小嫚再一次感受到温暖是旁人都嫌弃她不想和她跳舞的时候,刘峰用他的双手给予了她温暖, 小嫚曾经过失望的沧海,遇见第一个岛屿,就登陆了。就在那双手覆上她的腰肢那一刻,她就想永远留着这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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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被检举,在所有人之中,只有小嫚是懂得刘峰善良的,没感受过善良的人却比任何人都知道善良的含义,小嫚比那些妄自伸张正义的人好得多。往后的那些年,也许是命运,小嫚虽然经历了很多身体与精神的打击,但她后来如愿以偿的找到了她的温暖,她靠近着,靠近着,她与刘峰相依为伴很多年,没有结婚,不是爱情,或许是亲情。她陪伴着,直到她的温暖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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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忆本身也是活的,有它自己的生命和成长,故事存在那里面,跟着一块活,一块成长,于是就都不是原来的模样了。可是谁又能保证事情原来的模样就是它的真相,读完这本书,就像是自己陪着林峰,何小嫚的记忆陪着他们成长经历了一番,经历了什么叫爱,什么是背叛,什么最让我心痛,带着自己的心融入了书里,陪着每一个人走了一遍他们已故去的芬芳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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