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关于真与假、善与恶、情与法的讨论

请记住2018年的夏天,一部《我不是药神》创造了点映期间票房即过亿,上映第一天便有十多万豆瓣网友给出了9.0的高平均分,这无疑是中国电影历史性的一刻。

《我不是药神》取材于现实生活,直逼百姓最关切的话题,经由艺术化的处理,为人们奉上一场发人深思的视听盛宴。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演员精湛的演技,徐峥式的幽默……亮点层出不穷。除此之外,电影围绕“仿制药”这一话题,便会涉及真与假,作品聚焦人性,就难以回避善与恶,对于一个出于善良动机的违法者,到底应不应该被法律制裁?情与法的讨论必定会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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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海报


影片的故事原型是“陆勇案”, 一个触犯了法律最终却又得到了法律宽恕的传奇,曾引发了不小的轰动。陆勇作为一个身患慢粒白血病的病人,因为从印度为其他病人代购治疗病痛的仿制药,而成了传说中的“药侠”

被称为“世界药房”的印度有着庞大完善的仿制药生产体系,同样的疗效,仿制药的价格一下子就能便宜一半甚至十多倍,格列宁(原名格列卫)就是这样一款仿制药,因为触及了药企的利益,没有进医疗手册,在某种程度上侵犯了药物的专利权,便被视作假药。

“不是假药,要不是我自己有病,我就自己过去印度买。这种印度药,跟格列宁药效一样,但便宜很多,市场超大……”格列宁的药效得到病人吕受益的确认,对于老吕、黄毛和牧师等慢粒白血病患者来说,能救命的药就不是假药。

警察曹斌在办案初期便向上司交待“这个不是假药,这是真能治病的药。”在办理案件的曹斌来看,医药代表的话不完全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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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勇(徐峥饰)


主人公程勇是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灰色”主人公,同时也是一个面临父死子散,生活窘迫至难以为继的商人。吕受益的出现,为程勇的生活带来一丝“转机”,他从开始坚守自己作为商人的底线,到后来在现实的逼迫和利益的驱使下走向走私之路。当程勇解决了生活危机并赚取了一笔原始资本时,他决定见好就收,“我不要做什么救世主,我要赚钱。”并将格列宁的代理权转让给骗子张长林,此时,所有恶的矛头似乎都指向这个见利忘义的投机商人,观众最初对其抱有的理解也瞬间化为乌有。当程勇的服装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的时候,吕受益等人正在饱受病痛的折磨,要么穷死,要么病死。当咬着毛巾苦不堪言的老吕接受清创时,耳闻目睹这一情景的程勇决定重操旧业,不惜冒着绳之以法的风险,再次代购印度仿制药,不同的是,他已不再以赢利为目的,甚至不惜倒贴以补偿病人。是发自内心的善良,是被唤醒的良知,是对生命的尊重与爱惜,让程勇找寻到生命的意义,在完成一次次自我救赎的同时,成为舍己救人普渡众生的“中国药神”。

正如2014年以拐卖儿童为题材的影片《亲爱的》中,赵薇饰演的人贩子的老婆开始是所谓的反面人物,然而影片峰回路转,这个无知的妇女未尝不拥有母亲的本能,也是无助的受骗者,同时,又不难理解其丈夫善意的谎言或许只为保全一段婚姻。因此,导演陈可辛真正想表达的主题是,这个世界的好与坏、善与恶不那么容易区分,而人生的双面性、人性的复杂性更值得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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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慧(谭卓饰)


《我不是药神》亦是如此,连仿制药都买不起的黄毛,选择去偷和抢格列宁,被程勇和老吕追上后,发现他并没有独吞,而是和病友们一起分享;教堂里的牧师在得知张长林卖假药时,勇敢的揭露真相,为逝去的病友们发声;思慧虽饱受生活的委屈和不甘,但她没有像丈夫一样抛弃患病的女儿,她仍愿意去帮助其他病患。这世上有一种珍贵的善良,就是他并没有被这个世界善意相待,却仍就温柔的对待他人。生来平凡,诚勇(程勇)无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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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剧照


与现实中的“陆勇案”不同,初始阶段以营利为目的的程勇终将绳之以法,而在这过程中,体制侧的瑕疵逐渐暴露,曹斌作为体制侧的代言人,从最初承诺半个月破案,到后来被一位老奶奶的倾诉所感化,“谁家还没个病人,你就能保证你这辈子不生病吗?你抓了他,我们就得等死。我不想死,我还想活。”直到目睹被警察追捕的黄毛撞上大货车,程勇得知黄毛已逝的消息时歇斯底里的那句“他才只有二十岁,他就想活命他有什么罪”。此时,影片推向情感共鸣的巅峰,曹斌也不忍心继续追捕那个被病人庇佑的“药神”,实现了从旁观者到入情者的转变,然而,曹斌的上司却冷冰冰的抛来一句“法不容情”,不禁令人唏嘘,法律本应保障人们的生命权和人格尊严权,如果不问药效,不管生老病死,将无数无辜生命置之度外的法律,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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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斌(周一围饰)


正如马未都先生所说,“百姓一生中有三件大事指望不了自己,得指望社会保障系统。这就是看病,教育,住房。”《我不是药神》的英文名是Dying To Survive(渴望生存),影片中的老吕、黄毛和牧师本身便是慢粒白血病患者,他们要求的只是最基本的“生命权”,在鲜活的生命面前,法律能否网开一面?如果一个人出于善良的动机违了法,他到底应不应该被法律制裁?则是一个更具有普遍意义的两难问题。若强行量刑定罪,那么贫穷即原罪,而穷病单靠程勇没法治,也治不过来。唯有国家的富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才能帮助人们摆脱穷困,给人以生的希望,不再游走于法律边缘,情与法的矛盾也将得以消解。

电影真正存在的价值是它的影响,电影的力量大于故事本身,《我不是药神》得以上映,本身就是一次试探性的进步。日前,国家医保局已开展准入谈判专项招标采购,推动抗癌药加快降价......诸如此类措施的出台,无疑与影片遥相呼应。

可喜可贺!我们终于拥有了自己的《熔炉》。 现实比电影复杂很多,但这至少是个开始。

如此看来,标题实则是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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