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t soon a wonder came to light,
That showed the rogues they lied:
The man recovered of the bite,
The dog it was that died.
— Elegy
如今离婚总是被炒的沸沸扬扬,明星的家事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话题,一段婚外情到底能够吸引多少目光?我想起了一个不真实的婚外情,一个被毛姆创造出来的婚外情。
出轨的女主角是凯蒂,一个美丽的妻子,或者称她为费恩太太。费恩沃尔特是凯蒂的丈夫,与凯蒂活泼开朗的性格不同,沃尔特是个性格木讷的人,他的心思都集中在医学实验室中。而婚后凯蒂随丈夫沃尔特来到了中国香港。显然,二者的结合并不是因为所谓爱情的火花。
好像不可避免地,凯蒂出轨了,对象是汤森,一个香港政府工作人员,一个已婚的男人。汤森带给凯蒂的是前所未有的激情,一种凯蒂自认为的真正的爱情。小说之所以伟大,恐怕是因为现实中的人不断重复小说的剧情吧。
现实总是一面无私的照妖镜,偷情者总是会被发现,沃尔特发现了妻子的偷情。沃尔特会把妻子和汤森告上法庭吗?他没有,他只是给妻子两条路,要么和自己去湄潭府,要么让汤森立马娶她为妻,而湄潭府正是霍乱肆虐的地方。
凯蒂立马去找汤森求助,一心想着终于可以和汤森成为眷属。可惜,汤森拒绝了她,表示只是想和她调情而已。悲痛欲绝的凯蒂,无可奈何地随着沃尔特来到了霍乱肆虐的湄潭府。
到了湄潭府,仿佛凯蒂的认知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在湄潭府,凯蒂看到丈夫沃尔特为了拯救当地的霍乱病人,人们称他为最伟大的人,渐渐地凯蒂对丈夫有了不一样的感情。直到沃尔特自己得了霍乱死去,凯蒂悲痛欲绝,但也就在此时,她发现了所谓爱情的真谛。
一开始,沃尔特爱着凯蒂,不幸的是,沃尔特知道凯蒂并不爱自己,直到凯蒂偷情被发现,凯蒂问他既然都知道为什么还要和我在一起,沃尔特说,
“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力、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那爱情到底是什么东西?到头来那些年秀过的恩爱真的就变成了法庭上金钱的买卖吗?沃尔特死的时候,见到了凯蒂,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死的,是那条狗。”
这句话显然是毛姆刻意放在那里的,刻意的让沃尔特说出了那句话。
而这句话出自1766年英国作家奥利弗哥徳史密斯的一首诗,叫做《一只疯狗之死的挽歌》。诗歌讲述,一个好心人救了一只流浪狗,一开始它们和睦相处,可是直到有一天,流浪狗发了疯把好心人咬了一口。好心人被医生宣判病重,可是奇迹最后发生,因为好心人没事了,死的,是那条狗。
那奇迹会发生吗?或者说,爱到底要用多少去衡量?
从一个层面来讲,爱意味着付出,一种无法控制的付出。
沃尔特爱上了凯蒂,即使他知道凯蒂是“二流货色。”好心人或许也因为某种爱救了那只狗,即使它是一条流浪的疯狗。但是一味地付出是爱吗?
恐怕这种执着到最后只能伤人伤己,沃尔特对凯蒂的这种执着,在让她去湄潭府的时候,变成了某种意义的恨,凯蒂问他,以至于凯蒂问沃尔特是否恨自己,沃尔特只是摇摇头,我只是恨自己,“恨自己曾经爱过你。”
从另一个层面来讲,爱同时意味着接受,一种无法拒绝的接受。
不可否认,爱的力量可以激发奇迹,太多的例子证明了这件事,也许,那条狗死了正是奇迹的发生。而这种力量是我们所接受的,爱赋予我们最大的力量,来自亲情、友情抑或是爱情。
无论最后凯蒂有没有真正爱上沃尔特,沃尔特的死都对她产生了巨大的颤动。她开始慢慢发现,爱情的真谛或许不在于激情,不在于冲动,不在于全部的付出,不在于全然的接受,而在于某种自由下的节制,在于某种位于付出与接受的平衡点,某种释放本心下的安宁。
就像书的末尾写的那样,
“也许她的过失,她做下的蠢事,还有她所遭的不幸,并非一概徒劳无益,只要现在她能够遵循眼前这条让她依稀可辨的路。那不是亲切古怪的无所通达的道路,而是一条通往内心安宁的路。”
最后来介绍毛姆叔叔的这本书,《面纱》。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于大卫先生翻译的新版本,可以说是“才貌双全”的一版。这本书的“颜值”很高,排版很舒服,而于先生的翻译也很到位。
2006年,《面纱》被改编成电影,由爱德华诺顿主演,演费恩沃尔特。电影画面,配乐堪称完美,中国韵味也相当足,黄秋生亦在片中扮演重要角色,很值得一看。
我是山民,一个爱看伍迪艾伦电影,爱读毛姆书的统计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