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西先生是简·奥斯汀小说中最受欢迎的男主,甚至还有这样的说法:每个女孩都希望找到自己的达西先生。
这话听着夸张,但并非没有道理。
首先,达西英俊多金。初次出场,对他的描绘是“身材魁梧,眉清目秀,举止高雅”,年收入则多达一万英镑,也就是相当于今天的150万英镑。《傲慢与偏见》的背景年代是18世纪,18世纪末全英国年收入在1万英镑以上的家庭大约只有400个。所以达西属于巨富行列。
其次,达西很有教养,体现在以下细节:
耐心听人讲话
宾利小姐(达西好友宾利的妹妹,喜欢达西,想嫁给达西)三番两次在他面前说伊丽莎白一家的坏话,达西每次都极有耐心地听完,并未让宾利小姐有丝毫难堪,要知道达西那时候已经喜欢上了伊丽莎白,一方面固然是他也赞同伊丽莎白的家人有很多可指摘之处(虽然如此,但达西并未附和宾利小姐),但是更重要的还是他作为绅士的修养,不轻易让人难堪。而且无论是装模作样的卢卡斯爵士还是拍马屁的科林斯先生(伊丽莎白的表哥),达西也任其把话说完。
尽力承担责任
为家中已故老管家的儿子维克哈姆(此人属于典型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偿还债务,避免其他人因维克哈姆的逃离而承受损失。虽然这本不关他的事。
再者,达西脾气温和。这点除了有从四岁就认识他的女管家可以佐证,“我从没听他说过一句冲人的话,我从他四岁起,就跟他在一起了。”“达西先生从小就是个脾气最温和、最宽厚的孩子。”还有就是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他虽然惊愕难当(原本他胸有成竹,因为单凭双方的条件来看,伊丽莎白不可能会谋到这样好的亲事),但他还是在听完伊丽莎白对他的种种数落,并且听她说出“我认识你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就觉得哪怕我一辈子找不到男人,也休想让我嫁给你”的话后,说道:“你说够了吧,小姐。我完全理解你的心情,现在只有对我自己的那些想法感到羞耻。请原谅我耽搁了你这么多时间,请允许我衷心祝愿你健康幸福。”
君不见有多少人因为爱而不得而恼羞成怒或者做出伤天害理之事,达西在被拒后的表现完全就是君子所为。
达西也很有能力。“他是天下最好的庄主,最好的主人,他不像如今的放荡青年,一心只为自己打算。他的佃户和佣人没有一个不称赞他的。”女管家说的这番话固然有夸大的嫌疑,按我们今天的说法就是戴着粉丝滤镜,但可以看出达西必定是广受爱戴的,这也从侧面佐证了达西作为领主有能力管理好下人及田产。
其他像尽力为朋友的幸福谋划,是个好兄长之类的优点就不详细论述了。
这样一个人,认识他的人都认为没人配得上他(女管家原话)。那他为何会看上家庭条件差很多的伊丽莎白呢?
伊丽莎白是乡绅的女儿,上头有一个姐姐,下面有三个妹妹,五姐妹都是有名的美人,尤其是简,仿佛天仙一般,伊丽莎白的美貌次之。母亲是脑袋空空的俗妇,父亲才华横溢、见识过人,却太过自私,经常以让妻子出丑为乐。这是一个说不上温馨和睦的家庭,甚至还总闹出出格的事情让两个大女儿蒙羞。成长在这样的家庭,伊丽莎白和姐姐简简直就是在泥泞中开出的鲜花。
跟简天使一般的脾性不同,伊丽莎白多了点锋芒,她性格活泼,聪慧机敏,不卑不亢,遇事有主见,但是容易产生偏见。她和达西初次见面时闹得不甚愉快,以至于直到达西向她求婚,她才明白达西以往种种并非是想抓住她的把柄让她出丑。在跟达西有关的事情上,她因早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导致一贯的聪慧总是不见踪影。
初次见面时,达西并未看上伊丽莎白。宾利叫他去跳舞,他说:“我绝对不跳。你知道我多讨厌跳舞,除非有个特别熟悉的舞伴。在这样的舞会上跳舞,简直让人受不了。你的姐妹在跟别人跳,这舞厅除了她俩之外,让我跟谁跳都是活受罪。”宾利跟他说有几个姑娘特别好看,他又说:“舞厅里仅有的一位漂亮姑娘,就在跟你跳舞嘛。”宾利说他舞伴的妹妹(伊丽莎白)长的挺漂亮,人也蛮好,请他的舞伴介绍达西和她认识可好?达西看向伊丽莎白(就在他后面不远处),冷冷地说道:“她还过得去,但是还没漂亮到能够打动我的心。眼下,我可没有兴致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落的小姐。”就这么拒绝了宾利的好意,而伊丽莎白也听到了他的嫌弃,因而对他印象不佳。
达西这人有点好笑的是,对宾利说完伊丽莎白的容貌并不怎么漂亮之后,他很快就发现她那双黑眼睛透着美丽的神气,使整个脸蛋显得极其聪慧。随即又发现她体态轻盈,招人喜爱,虽然他觉得她缺乏上流社会的风度,可又被她那落落大方的调皮劲儿所吸引。
其实达西会爱上伊丽莎白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因为他和好友宾利的性格就截然不同。“达西所以喜欢宾利,是因为宾利为人和易、坦率、温顺,尽管这与他自己的性格大相径庭。”而伊丽莎白差不多就是女版的宾利。
不过促进达西的爱之花盛开的还要属简做客内德菲尔庄园淋雨生病,伊丽莎白焦急前往探病那次。看到伊丽莎白步行三英里赶来看生病的姐姐后,达西一方面爱慕她那因为奔波而显娇艳的面容,另一方面又怀疑她是否有必要独自打那老远赶来。但是达西这么想未免有点口是心非,因为恰恰是伊丽莎白对姐姐的关心才让达西进一步爱上她。
这是因为达西本身也有一个妹妹,从每次都给妹妹写很长的信,妹妹喜欢上哪个房间就立刻布置成起居室,再加上女管家说的“凡是能使妹妹高兴的事,他总是说办就办。他对妹妹真是无所不可”可以看出,达西是一个好兄长。因此伊丽莎白对姐姐的关心引起了他内心的共鸣甚至激赏,虽然他本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达西和伊丽莎白每次的言语交锋也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因为心中抱着不被达西看扁的念头,每次说话都颇不客气,不过这倒有点歪打正着。达西位高权重,一直都是受人吹捧的对象,对他而言,伊丽莎白的“生猛”作风反而很是新鲜。况且伊丽莎白并非言之无物,几乎次次都能说的他败下阵来。可以说,正是一次次的言语交锋,让达西对伊丽莎白有了更多的了解,对她的爱意也在这过程中一点点增加。
最后,还要感谢宾利小姐这个神助攻,虽然宾利小姐的本意是想打消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意,但她的方式实在是很不聪明,既暴露了自己的尖酸刻薄,又激起了达西对伊丽莎白的同情。
医学生有一种说法叫做脱敏,就是凡会导致过敏的东西,少剂量多接触几次,以后也就不会再过敏了。
达西对伊丽莎白的亲戚(她舅舅是做生意的,英国古代也跟中国古代一样轻视商人)的确不大满意,甚至还说过她们“要想嫁给有地位的男人,机会可就大大减少了”的话。
但是止不住宾利小姐次次拿伊丽莎白的亲属来打趣,达西听多了以后竟然开始同情起伊丽莎白了。等到伊丽莎白两姐妹在内瑟菲尔德叨扰了几日告辞归家时,达西的想法是,“伊丽莎白在内瑟菲尔德待得够久了,她太让他着迷了,迷得有点过分——再说,宾利小姐对她也不礼貌。”
所以综合来看,达西爱上伊丽莎白,一是因为伊丽莎白和书中其他女士(简的天使般的性格也很招人喜欢)比,更合达西的心意,再来就是宾利小姐的神助攻导致达西对伊丽莎白“卑贱”的亲属脱敏,这点很重要,外国的门楣观念也是很重的,一不小心就会可能导致绝交。达西娶伊丽莎白后,他的姨母就一度和他断绝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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