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hs of time ---不可复制的时光(转载)

如果有一天你见到她,请你告诉她,我会在原来的地方等她。

1

台湾宜兰的苏澳此时下起了小雨。

每年的4月12日我都会去看台湾宜兰的苏澳,那里有一个地方叫海角七号,每年此时那里的海边都开满了山樱,台北的山樱花开的很美,面临大海,开满洁白无暇的花瓣,风从天涯以南的海面上吹来,最后一丝夕阳的余光折射在飘散的山樱花上,她背着竹质的背篓从山道上走过,细心的清扫着坟墓上的山樱花瓣,小心翼翼的放进背篓里。

七年,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会在这里见到她,她叫叶樱。4月12日是她父亲的祭日。我们都已经习以为常,每次见到我,她都会问一句:曹先生,又来这里看山樱花啊。

看到她的微笑,我突然害怕有一天山樱花不再开了,我就再也没有理由来这个地方。她很认真的把樱花花瓣晒干,然后泡制成药酒。每次来台湾宜兰的苏澳,我只在这里住上两天,因为不会讲闽南话,也听不懂他们在讲什么,每次都住在靠近东港的一条小巷里,在苏澳的日子也就是在在超市里买了东西,躲在宾馆里渡过。

每年来这里我都会看到一个穿着灰色衬衫的中年人在楼下拿着一张照片到处问,他叫阿黄,他是我在台北见过的唯一一个讲国语的人,不知道是因为他太笨,还是因为他太执著,拿着一个人的照片在这里找了七年。

那天我从他的身边经过,他拿着那张照片,照片上是他和一个女子的合影,女子扎着马尾,皮肤白皙,笑起来向下弯着嘴角。他指着照片说:先生,这位就是我的太太小芸,如果有一天你见到她,请你转告她,说我已经不再赌了,我会在丢掉她的地方等她。

我从他的身边擦肩而过,他走向一个背着书包的小朋友,说:喂,小朋友,这位就是我的太太小芸,你有没有见过她,如果……

我说:你这样是找不到她的。也许她早就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

他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他转身,目光呆滞的看着我,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眼神,眼睛红润,闪烁着坚定的光芒,他缓慢的摇了摇头,笑着说:你永远不会懂的。

他又拿起照片,去问旁边的一个老人,说:这位老伯,你有没有见过这个女子,他就是我的太太小芸,如果你见到她……。

老伯不耐烦的招手,让他走开,说:神经病,你都已经问我第三百多遍了。

那天晚上我看见他在黑暗的走廊角落里哭,其实他比谁都清楚,当他对我说我什么都不懂的时候,他自己又何尝懂得呢。我买了二锅头,我们蹲在垃圾箱旁边喝空了所有的酒瓶。

他问我为什么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到这里来。

我说:我爱上了一个女人,每年在这个时候我都会来看她。

他说:如果爱她,就告诉她。不要等人不在了,你才说出口。

我说:她是四个孩子的母亲。

他说:结过婚的女人更有味道,更懂得生活啊,买一送四,你赚大发了。

我说:四个孩子的父亲,她的老公还活着,他们的关系很和睦。

他手里拿着酒瓶,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他说:你他妈的真是一个人才。

那天晚上我睡得特沉,我一直以为很多事情说与不说都是一样的,有些话一旦说出来真的会轻松很多。虽然解决不了实质性的问题,却可以换很多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爱情本身就是一件很自私的东西,阿黄也给了我几个比较自私的方案,如果真的爱她,先鼓励她和她老公离婚,然后在横刀夺爱。实在不行就找几个业余杀手把她老公给弄死。也许因为担心找的业余杀手太业余,万一把她老公弄不死就麻烦了。

第二天阿黄继续拿着照片走到巷子里,而我在第二天离开了海角七号。走的时候我跟阿黄说:如果你这辈子都没有找到小芸,如果有一天你见到叶樱的时候告诉她,有个人陌生人曾经爱过她。

那年大街小巷都穿梭着一首名叫《海角七号》的歌:

依稀的记忆从前的你
背靠着背听海的声音
夕阳和海面都太清晰
我就在这里找到了你
那天的日记天飘着雨
我躲进眼泪你在那里
夕阳和海面依然清晰
还是在这里我丢了你
……

时隔多年,犹如白驹过隙,在我的记忆里只剩下一个旋律,原来记住一首歌真的要比记住一个人更容易些,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过台北。

2

一年以后,从南京辗转到了上海,在上海呆了一个月,最终回到了北京。

北京变了很多,很多熟悉的建筑物都不复存在,去了一趟鸟巢,以为自己跑错了城市,没有改变的依然是堵车,风大。其实不堵车的时候风更大,因为在北京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一辆二手的本田CBR250。每天都骑着它穿梭在北京四环以内九个小时以上,让自己不停的做事,忙碌,琐碎的事情多了,便开始慢慢的忘记一些记忆。

在一家报馆送了三个月的报纸,开始用曹浪的笔名发文字。来维持基本的生计。以前每年我都会攒一笔钱去台湾宜兰的海角七号,一直维持了七年,我记不清了去做什么事儿,只记得那里的山樱花开的很美。

我一直都觉得自己不会适应朝九晚五的工作,开始写字以后辞去了报馆里的工作,每天醒来时。早上十点左右。阳光强烈的透过窗子从马路对面的玻璃上反射过来,干燥的空气中流淌着街道上的喧嚣,很久都没有下雨,嘴唇上揭起一层干皮,在望京楼下的便利店买了大罐的可乐,买几盒不同品牌的香烟,有利群和红塔,可以整天的呆在旅社里,抽烟,看法国《电影手册》上推荐的影片,然后写一些无所事事的东西,七月下过一场久违的雨,雨后的北京城朝霞绚烂分明。

最近的一次见到朋友是在三里屯的一家酒吧里,她叫叶飞飞,她说是我中学里的同学,见到她的那天,她穿一身紫色的棉布衣裙,红褐色的卷发垂在胸前,化了一些轻微的淡妆,在胸前有蝴蝶型的纹理图案,凸显在衣服的表层。她的眼睛不大,却很迷人,我看了她整整七个小时,我已经记不清了有过这么一个同学,唯一的有力证据,就是她说出了我是在高考考场上唯一睡着了还能考上大学的人,在她的印象里我在考大学以前一直都在睡眠中渡过,其实只是她不知道,我考上大学后也是在睡眠中渡过的。她是那种见到熟人话很多的女人,即使两个人没有共同话题也能喋喋不休讲一个晚上的人,她在一家文化公司做企宣,六年前来北京,换过很多次工作。做过文秘、报社编辑、翻译、设计师。她做过很多的职业,言外之意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除了没有做过小姐,其他的什么都干过。

看到她滔滔不绝的讲述自己的经历,很动情,也很认真,从事业讲到遭遇,从感情讲到跳槽,她一直可以在那里讲,边讲边喝啤酒,你听不听无所谓,她都有勇气讲下去。我很羡慕这种人,不用隐藏自己,可以把自己想的任何东西都讲给朋友听。开始我只是以为她和熟人在一起才有这么多话,等我第二次来这里,我发现她和陌生人在一起话更多。

酒吧里的老板叫小七,我问过他,因为我很好奇每次我来的时候都可以在这里见到叶飞飞。

小七调制好了鸡尾酒,放下来说:她啊,她每天都会到这里来,她都已经来了整整七年。

我结果鸡尾酒,说:七年,她说有很多工作要做的,每天都到这里来,她不用工作吗?

小七说:你喜欢她。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喝酒。递给他酒杯的时候我说:她是我中学时的同学。

小七拿着酒杯的手抖了一下,被啤酒呛的泪流满面,笑着说:真巧,这里的每个人都是她的同学。连我老家里的梁伯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都是她同学,她什么都不会,她只会说谎骗人。

我说:我和她聊过,她干过很多职业啊。

小七转身走开,不再想跟我理论这件事情,他说:她哪会干很多事儿,被很多人干倒是真事儿。

往后的日子我开始很少去这家酒吧,每次我去那里都看到她和不同的人讲述着她同样的经历。从酒吧里走出来我都感觉到遗忘了什么东西。

凌晨以后,在望京广顺北大街附近偶尔见到有青年飙车,火红的头发,穿黑色的夹克从马路上飞驰而过,也有年轻单身女子,披散漆黑长发,化着很浓的烟熏妆,一边抽烟一边拎着啤酒瓶,横穿马路,朝骑车的人竖起中指。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流行的这种习惯,也看到过飙车一族肇事,见过两次,一次在马路上撞伤了一条流浪狗,流浪狗被轧断了腿,血已经沾着腿上的毛发凝固在了一起,拖沓着爬过马路,速度很慢,在马路上留下一条血痕,这样的事情也不会有人去追究赔偿,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狗伤了,飙车者直接给撞死了。一次是飙车者表演飞车,结果人飞了,车自己跑过了马路,撞在了对面的广告牌上。

当你拼命的在罗列着你如何不喜欢一个人的理由和缺点的时候,你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人。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有叶飞飞这样的女子,这一个月里我经常会梦到她,梦到她喋喋不休说话的样子,她的嘴唇很薄,很红。她说话的时候上嘴唇有一处微凸的边缘扯动,很轻微的颤抖,更像是一个在冰雪中饱经寒冷的状态,她的眼睛看起来很温柔,游移,闪烁,仿佛是对自己的置疑,更像是对所有人的否定。

有人给我说,如果你想忘记一个人,你就拼命的吃东西,加快身体的新陈代谢,每天都有新的脑细胞再生,都有老的脑细胞死去,慢慢的你就会忘记她。就像这个城市,每天都会有很多的人来来往往,每天也都有新的人进来,也都有很多人离开。每个人进来的时候都是新的,当被排挤出来的时候都不想再回来。有些被工作排挤出来,有些被感情伤害而离开,无论过程是怎么样,结果都是一样的,他们注定被人们所遗忘,留下的只是这座城市。

早上,到楼下的旅店吃早点,天津的狗不理包子,油条和一家河南的胡辣汤,中午去吃拉面,同时一顿可以吃掉扬州炒面、刀削面几种面试。晚上去羊蝎子吃火锅。某一段时间里喜欢上吃夜市的火锅,从夜市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很和谐,包容性很强的城市,不同身份的人坐在一起吃饭,聊天,嬉笑。各自不同的做着自己的事情。

八月应该是一个失恋的季节,似乎所有的人都在告别,不知道为什么我在这里遇到的几个人都在哭,在望京大排档的夜市里,我看到过一个喝高的年轻人抱着桌子腿嚎啕大哭,嘴里哼着一个女孩的名字,他手里拿着酒瓶,坐在桌子底下边喝边吐。戴着发卡的年轻人在旁边扯着他衣服,笑着说:你丫喝高了,瞅你丫那操行,甭搁这装酷,丫牛逼,咱哥俩接着干。
青年抬头看了他一眼,恼火的说:我操,你老婆跟人跑了,你给爷乐一个。

发卡青年看了他半天,终于热不住乐了,说:你老婆长的又不像桌腿,你总抱着它干嘛,话又说回来了,你老婆又没跟我跑,我乐什么啊。
青年听到这话恼怒成羞,操起啤酒瓶就砸了过去,狠狠的骂道:我操你大爷。

人群突然乱了一起来,伴随着啤酒瓶破碎的声音传出一声惨叫,三个人进了派出所。一个用酒瓶砸了别人脑袋,一个被人用酒瓶砸了脑袋,另外一个人看着别人用酒瓶砸错了人。

3

因为太任性,太倔强,无论做任何事情,我都想赢,有些时候会不折手段,无论做任何事情,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最终因为自己的懦弱和胆怯而放弃。以前每当我做一件事情,父亲总会问我,你拿什么证明你是对的。而我的回答是:因为我没有办法证明我是错的。

十八岁以后,很多的事情我无法做出选择,我总会试着逃避答案。

那天晚上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约了叶飞飞在复兴门的一家火锅店见面,那天晚上我没有赴约。我害怕两个人见面以后没有话说。更害怕的是两个人见面以后什么话都说。因为有些话不单是仅仅说说。

那天晚上我又去了望京大排档的夜市,再次见到了带着发卡的青年,他坐在人群里侃侃而谈,身边的小女生听的精神焕发,捂着嘴笑的前俯后仰。他说:丫就一傻逼,上礼拜和他在这里喝酒,丫喝高了还不服,傻逼拿一啤酒瓶把另一个看热闹的傻逼脑袋砸一窟窿,到了局子里丫还和敬爱的警察叔叔吹牛逼,说自己没喝多。

六年前的八月九号,那天下着雨,记得那时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我曾经在这个地方看到过讨债公司群殴一个大学生,当时不太流行话太多的人,讨债公司围着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讨债,老人步幅蹒跚,后边一直跟随着四个青年。青年觉得老人磨叽,就揽道讨债。当时一个过路的大学生见义勇为,被青年一顿海踹,路人被打的时候还一直喊着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其实他不知道在那个年代,这是不属于暴力的,只是讨债公司的专业对话方式。奥运以后,话多的人更多的成为了一种时尚。

第二天晚上我去了一趟复兴门,路经那家火锅店,火锅店里的人很多,我在靠近窗子的位置看到了叶飞飞,她拿着一杯水坐在那里,穿着白色的毛衣,衣领毛茸茸的围在脖子里,看上去身子显得瘦小苗条,她的眼睛滞留在手里的杯子上,拿一块方糖放进杯子里。她的眼睛渗透着大海一样湛蓝的空蒙,看到她让我想起了一个叫叶樱的女子。

我在她对面坐下,他看到我来,嘴角微微颤抖,没有说话。我说,你来了。

她说:我一直都没有走。

那天晚上她都没有说话,我以为她依然会滔滔不绝的讲个不停,我们点了整桌的青菜,各自吃自己的东西,不说话,也不敢去看她,吃东西的时候她的眼睛里只有食物,她把菜叶小心翼翼的放在锅里,看着寀被煮熟,然后捞出来吃掉,继续拿食物放进去。看到她安静的时候,我觉得更真实。这种真实有点让人窒息。我经常梦到自己被抛到冰洞里,冰洞里的水像滚烫的炙油一样翻滚,刺透冰凉的身体,我被溺留在滚烫的水中,在窒息中醒来。她让我在梦境之外感觉到那种窒息,逃不掉,挣不脱。

她身后的男人一直在侃侃而谈,西装革履,已经喝的满脸通红,眉飞色舞的炫耀着有多少多少的女人拜倒在他的金钱之下,旁边坐了五六个取经的伴,听的津津有味,当他说到一句:“昨儿一骚货看上去还挺单纯的,我他妈一大清早开着LamborghiniGallardo从崇文到蓟门桥接她,还给我伴清高,早上买了Donnakaran,中午买了一个限量版的Louis Vuitton,到了晚上,你还甭说,哎呦,我操。还真他妈的够骚的。再装纯的女人我也能用Louis Vuitton的包包赤裸裸的砸死她,女人要的是什么,女人要的是Donnakaran、Louis Vuitton、Chanel那些玩意儿,不就钱嘛,十万不行,一百万仍她跟前儿,照样乖乖的洗干净了躺床上等你,全他妈假清高。”

叶飞飞拿了一杯热水转身泼在了他的脸上,操起啤酒瓶向他脑袋上砸了去,那人捂着头愣了半天,转身看了她一眼,骂道:操,我操,你他妈的谁呀。你他妈的这是赤裸裸的恐怖活动啊。

叶飞飞指着他鼻子说:我是你祖宗。然后转身离开。

那人旁边的胖墩把他扶起来,捂着他头上的窟窿,说:毛哥甭跟他客气,咱用Louis Vuitton的包包赤裸裸的砸死她。那人转身看了一眼胖墩,骂道:你他妈这是赤裸裸的抄袭。

胖墩看叶飞飞已经走出了门口,晃晃悠悠的走到我跟前,理直气壮的说:那婆子是你的妞?

我在锅里涮完最后一颗青菜,说:是啊。

胖墩掐着腰说:你婆子把毛哥的脑袋给砸了,你看毛哥的左半球都他妈给砸成马桶了。你的婆子砸了毛哥,因为她是你的婆子,所以也就是你砸了毛哥,咱们都是明白人儿,有文化,北京是个讲法制的地方,你给个说法吧。

我走过去看到毛哥的左半个脑袋已经血肉模糊,眼眶被叶飞飞砸的严重塌陷,旁边还沾着破碎的啤酒瓶碎片,我一直都相信暴力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我也知道叶飞飞不该用酒瓶砸他的脑袋。但是我更确信暴力是解决问题最直接的方法。我操起酒瓶向他右脑勺砸去。毛哥应声倒下,我说:这辈子最讨厌别人冤枉我。

跑出火锅店,我在拐角处看到了叶飞飞,她看到我气喘吁吁的跑来,朝我竖起了大拇指,我跑过去拉住她的手,在复兴门大街的拥挤的人群中奔跑而过,直到溶入熙攘的地铁里。

那一刻,我感觉到她的手是暖的。

我们站在开往南礼士路方向的地铁角落里,气喘吁吁的看着对方,突然笑了。我好久都没有体验到这种放纵的感觉,久违而熟悉。就像小时候背着大人做坏事,并且引以为荣,沾沾自喜。

她忧虑的说:我们会不会把他给砸死啊。

我抚着她的肩膀说:放心吧,他死不了,他脸皮厚。

她说:喜欢吃平菇的男孩都有洁癖。

我说:你怎么知道。

她说:吃饭的时候,你一直在吃平菇。

她笑的时候嘴角是往下弯的,抿着嘴,嘴角的皮肤有一点微微的抖动,她深蓝色的眼眸里都是我的影子,却很恍惚,是对我和她自己的置疑,说到那个毛哥的时候,其实我们都知道,我们无法否认的事情,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任何东西都可以被贩卖,只要价格合适,尽管有时候她这辈子都没有想过要贩卖的东西。

她挣脱了我的手,转身背对着我,呢喃的说:如果你觉得这个冬季太漫长,太萧条,你可以来找我。她站在那里等着我说话,有人从我们之间穿过,地铁一号线一直从南礼士路开向这个城市的最西边,从袭扰的人群到整节车厢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站在车厢的角落里,我没有吭声,依稀能听到她的喘息,她的身子微微有一些抖动,车窗外反射出她的轮廓,看不清她的脸,她喘息的声音越来越剧烈,后来变成了哽噎,竟然没有哭出来。

她给了我一分钟,她说,你走开。

我走出车站,地铁已经在古城。我不敢转身去看她,踏在地铁的阶梯上,我觉得那条路特别的长。直到地铁口的冷风吹进来,地铁早已经驶向远方。

4

十二月末,北京下了一场大雪,我开始写大量的文字,我一直都觉得只有用文字记录下来的心情才是最真实的,在键盘上写字,喝大量的卡布奇诺,每天晚上都要抽掉两包烟。

有一段时间常常遭到报社的退稿,报社的编辑打过电话给我,他说:你写的东西都已经不流行了,整段整段的叙事,根本没有对白,你知不知道现在流行什么?煽情啊,煽情才会有读者肯买嘛,喂,我说,你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流行啊,你也整本高档点的,你去到书店里买本《青蛙爱天鹅》,什么《爱你爱到死都不怕》,《挖坟日记》什么的,喂,你咋个不出气,做人要谦虚嘛,被淘汰了就要向别人学习,喂,你知……”。我挂了电话,我去楼下买了泡面,期间他打了十二个未接电话,他打电话来,我说:我也许真不适合写字,那玩意儿玩的太深沉,我水平有限,这辈子都达不到那种水平,您还是另请高明吧。

整个礼拜下了两场雪,一场雪下了四天,一场雪下了两天。每次的大雪都在夜里来临,马路对面的路灯照过来,雪花在黑暗的夜幕中被拉出来一条直线,天还没亮,楼下就传来哧哧的扫雪的声音,旅店里的老板梁姨起身收拾门前的积雪,穿着肥胖的棉衣,她打扫完毕身边的积雪,身后的立即就会被大雪所覆盖,她在门口的雪堆中扫出一小片横条状的道路,在道路上铺上一层薄薄的沙子,终于收拾满意了,才走进屋子里。

整个雪季里,每天我都试着给台湾苏澳的一个叫叶樱的朋友写信。虽然从来都没有收到过回信,我依然坚持写下去,并不是每一封信都要得到一个准确的答复的,很多问题是永远都不会有答案的。

以前无论做任何事情,我总是想赢。当你不再想赢的时候,结果反而就没有那么重要了。我之所以会坚持下去给一个人写信,也许真的像叶飞飞所说,因为这个冬季太漫长,太萧条。

每三个月的月末,梁姨的两个女儿都会回来一次,梁姨的老公死的死后留给她们母女唯一的东西就是这家破旧的旅店,大女儿在德国读书,学声乐和乐理专业,喜欢Post Punk,在德国找过一个男朋友,三个礼拜后怀上了一个德国郊区的孩子,她的男朋友是搞Post Punk的,我在她的房间里见过一次他们的照片,她的男友烫着大卷的长发,金黄色的头发,抱着一把断弦的吉他,她抱着他,那一刻她的眼神充满了阳光和幸福,她不知道这段感情可以维持多久,她在德国和他拍了很多照片,也去过很多地方,她向家里要钱给他买吉他和乐器,维持他们在德国的生计。她怀孕后的第三天,男友不辞而别,她在德国找不到他,又没有钱,在一个月后回国,她给母亲说想留住这个孩子。梁姨把她关在门外,砸了房间里一切能砸的东西,自己却在房间里哭。梁姨的小女儿已经嫁人,嫁给了广东的一个商人,春节回来,梁姨在北京昌平找回了大女儿。

大女儿回来后,住在我隔壁,每天房间里都传出很大声的音乐,旋律黑暗晦涩,我曾经见过她一次,那天刚起床,我在走廊里刷着牙,嘴上一层白色的泡泡,她从房间里跑出来,看了我很久,她说:听说你也是搞文艺的,你有没有听过Sex Pistols?我摇头,继续刷牙,她感觉到很惊讶,继续的说:那其他的呢?比如说:Bauhaus?Joy Division?The Fall?Gang of Four?Pere Ubu?

我继续摇头,她深表惋惜的说:你完蛋了,大叔,都已经改革开放30年了,你知不知道你已经被淘汰了。给你推荐Devo的歌很适合你。

我说,哦,谢谢。

平安夜那天,雪下的很大,很快用白色吞噬了整个城市,梁姨买了两只鸡放在院子里,鸡走过院子里的雪地找食物,在雪地上留下三角的印痕,傍晚的时候,梁姨和小女儿在院子里跑着抓鸡,整个院子里都显得格外的喜庆,杀鸡的时候切到了手指,小女儿帮梁姨绑扎了砂带,一家人围在桌子前吃团圆饭。

我走过去说:今天这么热闹呀。

梁姨欢喜的摇着头说:是啊,因为冷清了太久。

大女儿说:曹先生有听Devo的歌吗?喜不喜欢。

我说还没有来得及听,她很失望的转头吃东西,我迈步走出旅店门口,梁姨说:每天都会有一个女孩来这里,手里拿着一个饭盒,一句话也不说,看着你的窗子待上几个小时就走,看她在雪地里站的辛苦,我问她,她也不说做什么。每次我去问她,她就离开。这里住的客人我都熟悉,自从你住在这里,她才出现,是不是找你的啊。我也不是好事的人,也许有很重要的事情找你,就给你说一声。

胡同里的等不知道什么时候坏掉了,马路上有灯光阴郁的照射进来,我在胡同的拐角处看到了叶飞飞,她手里拎着一个白色的饭盒,有粉色的兰花花纹,她拿着饭盒的手在颤抖,那天她穿了一身黑色的毛衣站在雪地之中。我拉她进屋,天气太冷,可以穿厚重一点的衣服,那件白色的羽绒服很漂亮。

她张开嘴却没有说出话,我给她倒了热水,披着被单,她端着杯子看着我,面色苍白,眼睛里充满了血丝,静坐在那里。杯子从她手里滑落了下来,在地上摔的粉碎,她焦急的蹲下来用手去捡地上的玻璃碎片,一边捡一边哽噎着说:对不起,对不起。

我扶起她,紧紧的抱着她,她的脸很冰,不知所措,站在那里不敢移动,她突然间大声的哭诉了出来,她说:因为雪下的太大,我怕穿白色的羽绒服,你看不到我。

她饭盒里装了平菇汤,其实我一直都不喜欢吃平菇,小时候父亲在一家平菇厂工作,每次回来都会带回来大袋的平菇,那天晚上我突然想起了我的父亲。长大以后我一直有吃平菇的习惯,因为父亲曾经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喜欢什么东西都可以得到的,很多时候梦想永远都只是梦,仅仅想一下就足够了。那天我特别想回家。

她第二天起的很早,起床洗了衣服,做好了早餐。我起床的时候,她正在擦地板。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三个月,每天都没有太多话说,吃饭,工作,睡觉。她每天都能够自己找很多的事情来做,在我的记忆里她每天都很忙碌,玻璃,床单,碗筷都非常的整洁,一切都开始变得不习惯。

梁姨来收过一次房租,看到飞飞,梁姨就笑的很灿烂,嘴巴何不拢的发出笑声,她说:女朋友来了,曹先生这些日子也精神了很多。

飞飞来了以后,我发现我改变了很多,虽然不说话,很多时候我都会考虑到身边还有另外一个人在,以前我想做任何的事情都会直接去做,现在遇到了事情,总会思考上很久。原来如果一个人要改变,总是无声无息的到来,让人无处察觉。

5

立春,因为没有事情做,也无法写出东西。我带飞飞回了一次家乡。

父亲看到飞飞很欢喜,她在家乡里很受欢迎,回家那天家里来了很多人,姥姥、大姨、小姨和舅舅都来看过她,父亲夸飞飞长的漂亮,是城里的姑娘。大姨和小姨私下里讨论她的屁股太小,怕生不出儿子,只能生女儿,飞飞躲在一旁。母亲像乡亲们在门口唠嗑,说家里娶了城里的姑娘。家乡的房屋外每天都围满了村子里的小孩来看她。

在家乡生活了一个礼拜,我和她在有人的时候总是伪装的很恩爱,细节上都会很注意。其实我知道每天晚上她都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

有一天她充满憧憬的对我说,你说这是不是真的,我觉得就像梦境一样,像小时候伙伴们玩的过家家的游戏,很美。我一生中所经历的最浪漫的事情就是,你说我是你的女人。有些时候一定要问清楚自己是不是一生中最爱的那个人,其实问与不问又有什么关系呢,很多时候有些事情不知道会更好。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是湛蓝色的,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她如此的开心过。

那天她给我说了很多的事情,我问她是不是真的,她说:当你说真话的时候,所有人都睡着了,当我骗你的时候,你总是很认真的在听。不知道是这个世界无法容忍真实,还是现实太残酷,让人们忘记了真实的事情。

她的家乡在海边,每年的4月份,山樱花开,面临大海,花香四溢,在淡淡的海风中整坐山都是飞舞着漫山遍野的山樱花,一群孩提时候的玩伴从花丛中跑过,结伴去海边摸螺蛳,捉螃蟹,捡贝壳,在退潮的时候去海滩上捡鱼,阳光灿烂的日子,就去海滩上晒海苔和紫菜。男孩子和女孩一起去山上采果实,有砂糖橘、申子和各种野果。男孩用“丫”形的树枝做成弹弓,穿梭在树林中打鸟以及捕捉昆虫。一群小孩子站在岸边对着过往的轮渡欢呼,他们觊觎着海岸的对面,猜想着对岸会有什么东西,海岸的另一边是大陆,他们从对岸过来的大人们那里听说,对岸是一块很大的大陆,有一望无际的草原和遥无边际的沙漠,孩子们幻想着有一天来到对岸,会见到什么样子的人,因为他们听说这里也有天地之间草原朔漠,那时候的天空很蓝,很美。

长大以后来带了这片大陆,发现这一切都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如果没有了感情,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干涸的荒漠。讲起这些的时候,她的眼睛发出湛蓝的微光,我知道那是她最幸福的时光,然而这一切都将不会再来。

那天我们说到很晚,我第一次感觉到我们如此的近,她说她曾经爱上过一个幼时的玩伴,他是那种让女孩情愿为他放弃尊严和羞涩的男人,很多女孩都可以用漫长的一声来等他。那个男人追了她五年,自己唯一的姐姐爱上了这个男人。七年前,她一个人来到了大海的对岸。

你姐姐知道吗?

她不知道,他们此时应该已经在一起了,每天都可以看海,看日出。姐姐累了一辈子,对我来说感情其实又算得了什么呢,我现在也很开心啊,想爱谁就可以爱谁,爱与被爱,只有自由才是最美丽的,至少我现在很开心,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真相以外,任何事情都可以讨价还价。任何谎言都要付出代价。

我问她:你还会想那个男人吗?

她摇了摇头,笑道:差不多都已经忘记了,我甚至都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好像是叫阿黄。想起来都觉得好笑,时间过的真快,都已经过了这么多年。

那天在睡去以前,她说:你的父母真的很慈祥,是我喜欢的类型,是不是对每个人都这么好。我觉得自己良心未泯,我一辈子都在谎言中和说谎中渡过,这一次我不想再欺骗他们,如果没有阿黄,也许我真的会爱上你,我是妓女,我无法生育,这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了。她在桌子上给我留了一张字条,她说:我一生中所经历的最浪漫的事情,就是你说我是你的女人的时候。其实我叫叶樱,小时候的玩伴叫我小芸,叶飞飞只是我姐姐的名字。

6

一个礼拜后我去了北京,依然住在梁姨的那家旅店,梁姨的大女儿最终因为梁姨的逼迫,做掉了那个孩子,那天她哭了很久。回来以后,每天都会和梁姨吵架,因为毛巾、牙刷这些事情都能吵起来。吵得凶的时候会摔掉很多东西,院子里乱七八糟。

大女儿在新闻上看到男友和一个女人在一场车祸中死去,性情开始变得更加的暴躁,梁姨开始的时候会苦口婆心的劝说自己的女儿。后来也不见奏效,大女儿也开始摔电视机、皮箱、CD、和手机。在一次争吵中,大女儿随手操起了一个相框在地上摔了个粉碎,竟然是自己父亲的遗照。

梁姨扇了大女儿一个巴掌,哭着在地上捡起丈夫的遗照和地上的相框碎片。梁姨哭着说:你父亲多年打拼在这片土地上,好不容易在这个城市里扎住了根,留给了我们这片土地。送你出国留学,你就学会了回来摔自己父亲的遗照。

大女儿痛苦的抱着头挣扎,对着母亲哭喊着大吼:北京,北京,我操你妈北京。

那天剧烈的争吵以后,往后的一些日子里突然变得特别的寂静,梁姨的小女儿怀孕,在家里做月子,梁姨每天都忙碌着给二女儿买红砂糖、鸡蛋和营养品。每天二女儿的丈夫都围着妻子唱歌,放一些婴儿哺乳期的音乐和短片。

这样的沉寂知道维持到一个月后的一个凌晨,二女儿在楼上的客房里发现了姐姐赤裸裸的和自己的丈夫在床上抱在一起,舒卷着身体,二女儿推门进来,丈夫从梦中惊醒,一边穿裤子,一边从门口夺门而出,在出去的时候撞到二女儿,二女儿从三楼滚了下来,被送往医院的过程中昏死过去,醒来以后失去了孩子,老公,家庭和自己,她清醒以后再也不记得自己是谁。

我离开这座城市以后,去过一趟额尔古纳,看到那里广阔无垠的草原和湛蓝的天空,我说,原来这里的天空真的很蓝。那里的一位老伯告诉我,曾经有一个女孩也来过这里,也说过同样的这句话。那个女孩就像这片天空一样,有着湛蓝色的眼睛。

一年以后,我又开始重新写东西,我也学会了写流行小说,什么《超越万年爱上你》、《酸酸甜甜爱死你》把那些人兽不了情,油盐酱醋放进爱情里就是畅销。我以前以为只有文字记录下来的东西才是最真实的,原来写下来的东西不一定是真实的。

人的一生太漫长,总会忘记一些人,或者事情。有一天我再次去了海边,面临大海,风从遥远的海面上吹来,山坡上开满了山樱花,有人说把你记忆里的人写在海滩上,被六月雨中的海水带走,就可以不再思念了。

那天我再次听到了那首熟悉的歌,在耳边一遍又一遍的响起,旋律开始变得熟悉,仿佛一切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
我把对你的思念写在海角上
寄给那年七号的雨季
有些爱不怕时间太漫长
已经生长在心里
我把对你的思念写在海角上
寄给那年七号的雨季
有一些等待不能太漫长
已经枯萎在心底

每个人的心里都会藏着一个人,也许这个人永远都不会知道。当你年华老去,繁花落尽,总有一种记忆让你萦绕于心,无法忘却,那是一段不可复制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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