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消费者尝到的,就是他们想尝到的?
问题:“新可乐”案例:消费者尝到的,是他们想尝到的。
这句话怎么理解?还有其他案例吗?
----------
当消费者蒙上眼睛品尝经典可乐和新可乐的口味时,他们不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会理智的从产品本身的口味出发判断到底谁更好喝。(注意,此时是蒙上眼睛的)
但是,看到商标之后,消费者对于可口可乐的口味预期就已经建立了,但是他们喝到的却是另外一种口味,所以此时的消费者满意度会极大的降低。
如果这个不好理解的话,我用另外一个案例解释: 我之前喝过一种类似于板蓝根的冲剂,它的味道简直和王老吉一摸一样。
但是我当时是不愿意喝的,因为它在我的认知里就是中药。
但是,我们喝王老吉却不会有这种抗拒,因为它在我们的认知里就是凉茶,即使它和中药的口味一样。
所以,本质上,我们喝到的,是我们对王老吉凉茶的预期。 话句话说,我现在不告诉你那个中药是中药,而是直接把它放在王老吉瓶子里,而通过异业合作来的王老吉你喝起来不会有任何抗拒。
但是我告诉你之后,就不一样了。你会不愿意喝它。
问题二:"趣味人格"定位究竟如何应用?
问题:今天公号提到的“MSM”案例,此品牌把“趣味人格”与同类的产品有一个差异化,也传递了不同价值,但在我们的认知当中,这些价值的体现要与需求相匹配,不然的话,我们把这个替换到别的品类看看,会不会觉得怪怪的,如:“妙趣档不住,小米手机”,“妙趣档不住,高露洁牙膏”。是否“享乐品”才比较合适用这种方式定位?别的品类就别扭?
---------
产品给消费者提供的价值分为“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
其中“有形价值”可以理解为产品本身带来的实用属性;
“无形价值”可以理解为品牌给消费者提供的心理价值。
------------
理解了这个概念之后,我们再来看MMS的品牌策略:
对于巧克力糖果这一类享乐品而言,产品本身的有形价值几乎已经很难再差异化了,属性层面的改进几乎都是横向的,比如巧克力味、草莓味等等。
所以广告策略可以从“无形价值”出发,赋予品牌趣味人格的感知,也是一种差异化竞争对手的战略。
不仅仅是对于享乐品,实用品同样也适用:
比如NIKE的“just do it”价值观定位、奔驰在广告中提供的尊享的感觉以及方太的主打母爱的系列广告,都在向消费者提供品牌的“无形价值”。
但是这种策略在使用时要注意几点原则:
(1)产品的基础认知一定要建立起来。
比如,我们是已经知道了耐克在运动领域的专业实力之后,再通过异业联盟扩大影响力才逐渐接受它的价值观定位。我们也是在知道方太在厨房电器领域的专业技术之后,才会接受她的母爱系列广告。
(2)要符合消费者的决策标准
小米已经建立了产品的基础认知:性价比。
但并不意味着他就可以在广告中传达无形价值层面的概念,比如妙趣。
因为消费者对这一类电子产品的选择主要还是看参数的,所以它们会主打:莱卡双摄、充电五分钟,通话两小时等等。
转自微信公众平台—《nick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