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存在的意义

        生命是什么?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张爱玲说。此说难免给人以残忍之感。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开篇提到尼采永恒轮回之说,畅想这一学说若是成真的话,那么“昨天”、“今天”和“明天”就是一天了,也就是说,人们今日之所为将在今后得到不断地、永恒地重复,所以今日就不得不过的审慎一些,以免得今日所悔恨的、所痛苦的在今后重演。这个说法让我们感到尤其沉重。

  托马斯则不!他是爱情里十足的“唐璜”式的浪子。与前妻失败的爱情体验中,托马斯得到了唯一的“收获”,对女人的恐惧。他一方面渴望女人,但又害怕他们。在这两者之间,托马斯找到了某种和解,那就是他的“性友谊”之说。这种友谊简言之,就是和他的情人发生肉体上的联系,但绝不在精神上留下印痕,进一步讲,托马斯的灵肉是分离的。

  特雷莎对托马斯而言犹如一个被人放在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流漂到他的床榻之侧,他不得不收留她,这顺势漂过来的她是他无法拒绝的爱。与托马斯相反,特雷莎不但身体上,而且精神上都依附着他,并且她根本就不能理解托马斯的放荡行为。她深知托马斯是爱着她的(她从托马斯嫉妒她和他年轻同事跳舞得知)。所以两人的灵肉观是向背的。某种程度上,两人也象征着两个极端。一个轻盈得犹如碧空中的云彩高高在上(托马斯),一个沉重得就像承受着千万辆重型坦克的重量(特雷莎)。

  特雷莎非常痛苦,白天她尽力(但难以真正做到)相信托马斯的话,而且尽力表现出像往常那样开心。然而,白天受到抑制的妒意在夜里的睡梦中加倍凶猛。但是由于特雷莎软弱本性,她不能反抗。托马斯对女人的占有欲望也使他改变不了什么。随着时间的发展,苏联侵入捷克,而一个托马斯结识的苏黎世一家医院的院长主动提供他一份工作,特雷莎也想离开这个让她倍感痛苦的布拉格。俩人到了瑞士之后,托马斯难掩本性,特雷莎依旧在他国感到没减分毫的痛苦,加之她在苏联占领的那段时间内她的经历已经使他成长了不少、强大了不少,但是她高估了自己,她以为她仍是托马斯的累赘,所以,她只留了封信就回国了。撇开了特雷莎,自由的空气好像输入进了托马斯的胸中,他本以为他就是适合或者应该过单身汉的生活,但是没多久,托马斯就感到了极度的沉重,那股承受难以言表,这是从未有过的。托马斯的想象不分时间场合一次又一次地将他带去特雷莎身边。因此,他向院长辞行归国,院长认为这是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而托马斯毅然决然。

  Es muss sein!(德谚,非如此不可!)

  抉择照映人生。这是托马斯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折点,也是他由“轻”转“重”的一个里程碑。是特雷莎,是特雷莎的爱,让浪子回头,说托马斯此刻脱胎换骨也不为过。之后,托马斯选择不为当局服务,选择当个玻璃清洗工,选择携手特雷莎回乡村过起田园牧歌般的生活......

  托马斯寻到他存在的意义,从此不再逃避,一次次主动将生命之重添加到自身上,世俗认为生命之重不可承受,可哪知不可承受的是生命之轻。想必这也是昆德拉在《轻》想要传达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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