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甜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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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那时候大学生还不流行,我是一个众人口中前途一片光明的知识分子,是女生们唠嗑谈论的男神,是家长里短谈论里眼红的对象。
那一年我十八岁,从一个无比贫穷和封闭的全国贫困村走出去,这时候的我有着比天还大的梦想,觉得自己各种了不起。
战胜了几十万个同龄人,考上了大学,尽管只是一个普通到极致的三本,但那又怎么样呢?一点也妨碍不了我的优越感。村里封闭的不行,没有人了解外面,这个落后的小山村,像极了“世外桃源”,新鲜事传不进来,新政策也到不了这。他们才不懂什么一二三本有啥差别嘞。
多好呀!就是这么这地,把我这个村里几十年唯一的大学生被捧上了天。
“村里人一个个讨好我,连村长都给我送礼!真好真好,我的儿这么有出息,真给我们老杨家长脸了。”我那个老土的妈,笑眯眯的炫耀着我给她带来的荣誉。
夸赞我的话都被消化到内脏里,当然不免听到些酸溜溜的话,我也是神气兮兮的走到她们面前,牛逼哄哄的念出某某大学的名称,看着她们黯淡下去的眼神,我知道我赢了,赢得热烈!
他们羡慕我,羡慕我可以去省城上大学,可以有分配好了的工作,可以谈个省城媳妇,可以谈论理想,可惜少些被生活折磨,嘿,前途坦荡,只需要无所担忧的向前走去就够了。
而他或者她们呢?连县城都没去过,还没有体会过繁华,就会早早与家人安排的某个“适合”的女人或男人结婚生子,将要淹没在生活的琐碎里。在小工厂听无尽的嘈杂,消磨本该大好灿烂的青春时光。
没有人不想要改变的,可又有多少人这么去做了呢,我知道他们怕,怕输,害怕这该死的未知的明天,害怕劳碌奔波害怕会在外撞的头破血流。
我这个村里唯一的一位大学生,受尽了重视,村长召集大家一起吃饭,还奖励我一笔钱。
对了,忘了说,我有个女朋友叫芳芳,长的水灵,心里手巧,我喜欢她,我们约定我大学毕业就结婚。我把钱留给他一些,好让她父母安心。
在哪个芝麻大小点地,女孩子们总是早早嫁人,年轻的姑娘好看水灵,聘金也收的多些,年纪大点,就没人要了,任谁家也不远花大价钱娶个老姑娘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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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剩下的一笔不小的金额,我离开了故土,去到了繁华的大城市,一切的一切都使我沉醉,和一群城里人称兄道弟,一起喝酒吃肉,一起和一群美丽优雅的女孩子约会。
她们穿着时髦的衣服,脸上涂厚厚的粉,嘴唇嫩的可以掐出水来,身上还带着一股迷人的香味,这是芳芳那个浑身充满乡土气息的傻女人不能比的。
芳芳啊,第一眼看上去是清纯,那第二眼第三眼呢看多了之后就只剩下浓浓的乡土味。可没有城里姑娘有味道啊。
清纯不好吗?好呀,就好比清粥小菜,可总吃这些也管不了饱啊,年轻人嘛,总爱吃些大鱼大肉。
城市的夜晚街头的霓虹大放光彩,车水马龙,人被无尽渲染的妖娆、放纵模样,咖啡店、大商场、酒吧、音乐厅。男男女女成群结队的大学生,大声笑着,闹着,忘记了学业,只顾着放纵自己,以获取无尽欢乐和沉浸欲望当中。
啧啧,看啊,这大地方每天上线着多少人的暧昧和疯狂,来来往往看不到尽头。
就这样,我渐渐迷失在城市的喧嚣和灯红酒绿之中,忘记了我来时的路,忘记满怀雄心和抱负的翩翩少年,忘记了那个年少的心动,忘记了我们的约定,忘记了那个傻傻等我的芳芳。
之后,我和芳芳之间的联系越来少,从一周一封信到一个月一封,再到半年也难写一封。有时候是忘了写,有时候是玩的兴起根本想不起她。
她也是傻,还以为我是真的在努力学习,努力生活,为我们的将来做准备。
我却想要在城市里站稳脚跟,见过繁华谁她妈还想回到那个封闭贫穷落后的小地方,我感觉它配不上我了,芳芳也是。
我决定了,留在这不走了,我写信给芳芳告诉她我不回去了,叫她早点找个好人家嫁了。芳芳不依,偏说要等我,我说随便。
3
随便随便,随了个便,马上要到毕业了,我被分派回去做了个村落里的小小官,不甘心啊,我拼了命的读书,就是为了走出来,见见外面更大的世界。
这不,机会来了,可要不要呢?我在纠结徘徊。
可是最终啊,我要了,留在了省城,有了依靠,却没有了心,没有了爱的能力,没有了真心待我的芳芳。
只是可惜,我并不是依靠自己留在这,这个社会有很多阴暗面,我战胜不了它,所以我妥协了,我放弃了斗争。
我怎么留下来的呢?我凭什么敢留下来?
这还得从我大学快毕业说起,那时学校给我分配了工作,回乡村做个小小的公职人员,我是不愿意回去的,从一个乡村来到乡村去,不是不好就是不愿意,我穷怕了啊!
听说隔壁家狗子娶了媳妇盖了新房,傻蛋开了家小作坊,生活也过的不错,大福孩子都会爬了,而原来那个陈旺达也赚到些钱,我俩从小比到大,我才不要输给他,知道我在外啥都没混到,回去之后村里人会怎么看待我?
当时恰好有个女同学喜欢我,她父亲是投资办厂的,有钱有势,家里又只有她一个宝贝女儿,全家人捧在手心了疼着,当她说出非我不嫁的时候,她的父亲也就是我现在的岳父找到我说:“你是乡下来的吧,我可以帮助你得到你想要的一切,帮助你翻身农奴把歌唱。前提是你要入赘我家,娶我的女儿。等我百年之后,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不得不说,商人的口才真的有起死回生的作用,把我已经死了的心从新点燃了。
就这样,我留了下来,还混的不错,娶了媳妇有了孩子,可就是生活的不开心,我受不了她的各种娇气,都是人,为什么芳芳什么都可以而她却公主病啥都做不来,啥都不会做。但是没得办法。
我开始想念芳芳了,也不知道她怎么样了。早在我要留下来就断了同她的联系,负了她,也没好意思去打听她的事。
时间不徐不慢的过着,一晃又是好几年。
赚了钱添了辆车,带着老婆孩子第一次回家,这排场同我当时出村读书一样大,我终究还是赢得那个。
后来才知道,芳芳一直等我,错过了女孩子家最好的几年,成了大龄剩女,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家,至今还单身。
我后悔,自责,懊恼,可终究还是做了狗男人负了这个美好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