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进行电子签署?能有效吗?

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的进程,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喊起了“无纸化办公”的口号。

而无纸化的实现,劳动合同的电子化,便是很多企业考虑的重要方向之一。

因为业务类的合同、文书,你想要电子化,还得要问下客户同不同意。但是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协议,而且用人单位往往是强势地位,我想很少会有劳动者会因为这种问题而拒绝到手的工作。

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电子版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一个结论,然后我们再慢慢分析——劳动合同不会因为电子化而无效,但是,需要满足电子合同的法定要求,而且劳动者要注意做好存证工作。


首先,我们说电子版的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认可的。

从零四年开始,就施行了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紧接着在一五年、一九年,又分别对这部法律进行了完善,确立了除①涉及收养、婚姻、继承等人身性关系;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③其他法律规定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之外,其他的法律关系,法律一般是不禁止使用电子合同的。

到了二零年的四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中更是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我们不难看出,其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被认可的。


但是,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这种形式,是有要求的。

首先一个,就是要求双方同意。这不仅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有这个批复,而且在《电子签名法》中,也规定了这个前提条件。

因为电子文件跟传统文件相比,确实有一些自己的特殊性,所以法律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将是否同意采取电子合同这种形式的决定权,交给当事人,只有各方当事人都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才能签署电子版协议。

其次,电子版的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五条和第六条是这样规定的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

(二)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

(三)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这是法律规定的最基本的条件,必须满足这些条件,合同各方在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中进行了主体认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生成数字证书,完成合规的签署流程,并且将签署的文件存在不可被篡改的系统或者区块链中,才能保证合同的效力。否则,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这里再多说一句,那如果电子劳动合同真的被认定无效,劳动者怎么办?就不能维权了吗?

不是不能维权,而是要按照事实劳动关系去主张,举证的责任要大一些。


好,最后,我们谈一下劳动者签订电子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很多劳动者会表示,虽然法律规定是否签署电子合同需要双方同意,但是,实际上,劳动者哪有说话的权利,单位要签电子档,自己不还是要乖乖听话吗?

确实很可能出现这种情况,那么我们能做的,就是在签订电子合同的时候多留个心眼,把一些重要的证据,在一开始就保留下来。

比如说,提供给你的offer,入职前和人事的邮件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招聘信息等,不要删除,尽量保存下来,如果懂得操作电脑的,可以做一些免费的电子存证。

其次,在签署合同的时候,要留意一下全程的签署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不是只有你本人才能收验证码来签合同,用人单位自己有没有帮你签合同的这个权限,如果有的话,一定要通过邮件或者其他书面形式,提出疑问,证明签署合同过程中出现过这些问题,一旦后续用人单位拿出跟先前不一样的合同,我们还可以表示异议。

最后,要检查一下自己的后台是不是可以随时查看、下载这些协议。如果可以,要立即下载一份下来保存或者进行免费的网络存证,在将来用人单位拿出跟先前不一样的合同时,我们可以拿出我们自己认可的版本。

以上就是本期分享,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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