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9+10组44号书钰+《富兰克林传》

发现

1706年,富兰克林出生,距今313年,1790年去世,享年84岁。

富兰克林在世的时期,当时的中国属于康熙、雍正、乾隆王朝时期,是清朝鼎盛时期。康熙在位(1661-1722),雍正在位(1722-1735),乾隆在位(1736-1796)。

以后看清朝剧的时候,可以想象一个美国老头乱入的画面了哈。这样的联想对比很有意思。

今天看的是《富兰克林传》的第一部分,讲了富兰克林从出生到25岁的故事。

富兰克林出生于一个大家庭,排行十五,后面还有两个妹妹,从小家里不富裕。

他10岁就开始做工,跟着父亲制造肥皂,学习道具手艺,11岁跟着哥哥做印刷学徒。想象一下,10岁的我们,大多还处于小学三年级呢,每天想的估计更多还是玩。

12岁作歌谣《灯塔悲剧》、《捉拿提奇或黑胡子海盗》,14岁匿名投稿了14篇文章给哥哥创办的报纸,并获得刊登。

22岁和朋友合办印刷所,24岁撰文《试论纸币的性质和必要》并收购《宾夕法尼亚报》,成为了其后十年内拥有最广泛殖民地读者的报纸。25岁被指定为宾夕法尼亚官方印刷商。

回顾一下富兰克林前25年的人生,活脱脱是天才少年的传奇录。虽然他在自传里写到了很多困难困境,可是结果都是非常好的。

而且如译者蒲隆所说,自传里涉及到了很多方面的内容,在第一部分就有非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内容。今天只选取其中一点来谈谈。


旧知

如何与人相处呢?特别是身边的人。我常常觉得,道不同不相为谋。虽然彼此有需要接触,但是三观不同,不必强求融合,能够就事论事把工作完成就好。


新知

冬天的刺猬需要在一起取暖,离得太近了,尖刺就会刺到对方,离得太远了,又不够暖和。几次的磨合之后,终于找到了合适的距离,既可以抱团取暖,又不会使双方受伤。

与身边的人相处也是如此。

富兰克林有一次去排字间工作,不愿意交酒钱,结果被工人们各种刁难、穿小鞋,他扛了两三个礼拜就把钱交了。原因是:他相信跟自己必须朝夕相处的人交恶是愚蠢透顶的。

交了酒钱之后,他就跟工友们相处愉快,并很快获得威望,还帮很多工友们改正了酗酒的坏毛病。


行动清单

不要和朝夕相处的人交恶,换一种角度来看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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