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现在是晚上十一点五十七。

  我正同我的高中好友瑾坐在我家附近的公园长椅上,地上摆满了形态各异的“哈尔滨啤酒”易拉罐,每个罐上都被我们发泄满了怨气,数量完完全全数不过来了,原因有二,一是在这里喝酒并不是今天的第一场,二是有的易拉罐被我们全部扔进了草丛里。

  现在的我30岁,瑾要比我小一岁,29岁。我俩在高一的时候认识,那年我17岁,况且我们的父亲也是高中同学,这在无意中就拉近了我们的关系。并且我们两个有很多共同的爱好,三观也算的上相符,遂关系越来越好。

  自古以来讲究事出必有因,就算是没来由的酒局应该也不能像今天这么的突然。最近工作忙碌,跟随我很多年的颈椎病又重新找到了我,使我的心情异常烦躁,食欲也丝毫没有。每次遇到这问题,我就会下楼去附近的公园走一走,转一转颈椎,会好很多。今天也是如此,当我正边走路边摇头晃脑的时候,我在一条分岔路口遇到了瑾,他独自一人坐在长椅上,头上的路灯一闪一闪的,初秋时节路灯的周围还是有飞虫存在的,外加瑾手中的香烟,这三者构成了一副别样的光景。

  “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在家里呆着无聊,所以想出来散步。”

  “无...无聊?”

  “对啊!”

  他的这个回答让我一度认为我的颈椎病严重到了出现幻听的症状。因为瑾在半年前刚刚组成了新的家庭,女朋友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外表方面找不到什么可以挑剔的地方,身高、气质、长相都是近乎满分的存在。就算把她扔进一个一千人的人群中,她照样是最耀眼的,其他女性在她面前都会被衬托的黯然失色。情商、智商都不低,大学上的985、211双一流大学,大学毕业后自己成立了一家设计公司,经过两年经营后也渐渐开始盈利了起来。而瑾的简历看起来,仿佛与她完全契合一样,同样毕业于双一流大学,双商同样很高,目前在自家世代经营的公司里上班,明眼人都知道,这公司未来一定是他的。从我这类外人看来,她们两个是世界上最搭的两个人。

  “瑾,你刚刚同珏结婚半年,为何会觉得在家中无聊”

  “嘶...”瑾吸了一大口烟,将仅剩海绵滤嘴的香烟扔到地上,踩了两脚,剩余的烟灰不死心的分散开来,不出一秒钟,那丝毫光亮也消失殆尽了。

  “你吃过饭了吗?”瑾吐出烟后问我。

  “还没,最近在赶项目,总加班,颈椎病又犯了,食欲丝毫也没有,也不愿意独自一人在家呆着,所以出来走走。”我用手掌扇了扇朝我飘过来的烟,回答到。

  “那你和我走吧,老地方。”

  “好”

  初秋的季节已经不像夏季时那么炎热,七点多的黄骅市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除去一些年纪较小的人因追求“风度”还穿着T恤,外面走路的人们也已经换上了长袖外套,我也如此,我将深蓝衬衣往一起拉了拉,同瑾走出了公园。

二、

  “胖哥烧烤”是我们在十几年前就去的一家烧烤店。这家店的店主是一个年近60岁的、满脸笑容的大叔,每次见到我们过来吃饭时,都特别开心。当然,这家店并不缺少老客户,像我俩这种十几年的顾客并不能称得上是完全的老客户,在他家吃了二十年的也大有人在,若问他这么长时间都怎么保持住这么大的客流量的,就是四个字“好吃就行”。

  “胖叔,一斤大串,四个鱼豆腐,一份金针菇,一份韭菜,一份鸡蛋,四个板筋,一个拍黄瓜,一份花毛一体,再来一箱哈尔滨,要冰的。”

  “好嘞,这么多年了,你俩的口味依旧不变啊!”

  “习惯了,胖叔。”我答到。

  “好嘞,你俩稍等啊!”

  啤酒是上的最快的,在烧烤摊上喝啤酒一定要用大的扎啤杯,一杯能倒一瓶的那种,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烧烤摊的精髓。我们各自喝了一大口后,我拿了几颗毛豆剥开,独自吃着。瑾从兜里拿出了一盒烟,扔给了我一根。依旧是红盒“南京牌”香烟,十几年了,就算他有没有钱,一直都是这种烟,很多所谓的有钱人都不会碰这种十几块的烟,而瑾不同,从10块一包抽到了13一包,也算是为了国家的税务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咔哒”,我用打火机点着了烟,朝前方吐出了一口,瑾同样也是,贪婪的一大口之后,吐了出来。各自从我们两个肺中吐出的烟在我们的前上方汇集到了一起,相互缠绕着在上空消散,仿佛没有存在过一样。

  我对瑾这个人真的是相当了解了,每次当他心情不好的时候,都会叫我出来喝酒,喝之前是不能问他心情不好的原因的,因为问了他也不会说。当酒喝到一定程度之后,就算你把他的嘴巴缝上,他也会想办法让你知道他怎么了。

  所以在第一瓶喝完的时候我们两个就没有对话,只有碰杯的生意和偶尔的“来”这个字。

  “亮,你说,人究竟为什么而活着?”

  “你这问题问的太有水准了,况且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种问题很难有一个大家都同意的结果的。”

  “是啊,我知道,但是我就是想问,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我答到。

  一阵沉默。

  “亮,你说,真的有人羡慕我这种人的生活吗?”瑾再次问道。

  “百分之百的人都羡慕你的话我不敢说,百分之九十九的话应该是有的。”

  “为什么?”

  “衣食无忧,家有娇妻,长得不错,事业有成,这可是很多人奋斗一辈子的目标,而且大部分都实现不了,就冲你爸给你留的那些东西,都够我这类普通人奋斗好几百年的了。”

  “话虽如此,但是也要考虑我内心的实际要求啊。”

  “没错的。”

  “亮,你知道吗,我越来越发现,我从小过的生活并不是我真正想要的。我不喜欢这种被人瞩目的感觉,我想要平常人的生活,其实,我最羡慕的是你现在的生活。”

  瑾说完这些话之后,我诧异许久,就我来说,真的是普通的不能在普通了,出生于普通人家,考了个普通大学,做着普通的工作。因为说不上的理由而从自己的原生家庭中搬了出来,一年到头也不同家里联系几次,每个月的房租加上其他消费也正好够花,朋友也没谈几个,女朋友更不敢想象,自己都可能养不活,怎么敢有想法去想女朋友这种奢侈的东西。生理需求方面倒是没有,这东西可能和我没什么缘分。曾患过抑郁症,后来治愈了, 自打那以后,不爱与人交往,只喜欢把自己闷在屋子里看书听音乐,自始至终也不喜欢大众喜欢的东西,反而喜欢一些比较奇妙的东西,比如平克·弗洛伊德(摇滚歌手)、玛丽莲·曼森(工业重金属歌手)这些。要说消费的话,除了房租,就是买书,偶尔把多媒体设备(音响耳机)更新一下(频率也是非常低的),烟酒也占消费中很大的比例。不过,我同瑾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外的话都宣称自己滴酒不沾,我俩只有在卸下所有防备、面具、盔甲之后才能喝下酒,具体原因,也讲不清楚。

  然而我这些经历,瑾都是知道的。

三、

  暂且不提孤独一事,能做到我这样的人肯定只有一少部分。只有真正了解我的人,才不会问我会不会觉得无聊、孤独。

  然而孤独对我来说,就像死亡一样,是你从子宫里出来之后始终要面对的东西,它就像空气一样一直围绕着你,人总会逃避自己不想接受的东西,或者找出一万个理由来拒绝。可空气这东西是躲不掉的,所以人们选择了群居, 选择集体的选择性忽视。这可能也是每个傍晚都会有一大群人坐在烧烤摊、饭店一块喝酒打发时间的原因吧。

  “说实在的,瑾,我还是蛮喜欢我现在的生活的,钱勉强够花,打心里也不喜欢交朋友,偶尔和你喝个酒,烟嘛倒是戒不了,也没那打算,至于以后的事情,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毕竟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没准哪天,我就不是这么想的了。不过这基本不可能,因为我这人你也知道,固执的很,我认准的事情很难有人能够改变我。况且我也觉得现在挺开心的。”

  “我是真的从你身上看到了开心,所以才羡慕当下的你,不过不是羡慕你的生活方式,而是羡慕你现在发自内心的开心,这种开心一般人是体会不到的。”

  “可是如果放弃你当下的一切去寻找你真正的开心快乐的话是不现实的,而且你的父亲年纪也大了,你也刚结婚,不能同我这样不顾一切的做点什么,或许你可以考虑寻找你当下做的事其中的快乐...”

  “是啊,这世界上,不就是充满了身不由己的事情吗?”说罢这句话,瑾举起手中的扎啤杯,冲我作了一个眼神,随后我拿起酒杯,将酒杯中剩下的三分之一酒喝下,顺手掏出了我的烟,同样的南京牌香烟,是的,这十几年来,我和瑾对于烟的品味也是一样的。正是这些种种相同的特点所组成的绳索将我们牢牢的绑定在了一起。

  “话说回来,瑾,我倒是不羡慕你的生活,我们成年后的生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自己选的,而我们对于自己做的选择来说,是没有后悔的余地的...”

  “你说得对,但是我现在...唉。”

  今天的瑾与往常不同,在此之前,虽然也是心情不好的原因来喝酒,但是给我的感觉是虽然是坏心情,但是只能伤害到瑾的外部,内部是丝毫都没有问题的,而今天瑾的坏心情是由内而外的,仿佛一颗从核开始腐烂的水蜜桃一样,完全烂掉只是时间问题,细菌迟早会彻底将这个水果腐烂掉。

  酒过三巡,平时习惯戴在身上的伪装也卸了下来,不言而喻,我从瑾的眼神中看到了很复杂的东西,这是我们两个认识十几年来从未有的东西。他的眼眸异常的深邃,在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的衬托下,让人有种一切即将毁灭的感觉。我承认,我有些害怕了,“瑾,你怎么了,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了?”

  “没有,什么事也没有。”

  “是不是同珏吵架了?”

  “没有,一切的一切都是正常的,无论是从别人的角度看,还是从我自己的角度看,都很正常。”

  ...

  箱中的啤酒已经喝完了,可瑾的脸上及语气都透露着意犹未尽的意思,我也看出了他的想法:“去其他地方走一走吧,我知道你不想回家。”

  “恩”

四、

  现在已九点出头,黑夜彻底笼罩了大地,它贪婪的吞噬着世界上所有光明,仿佛光的存在就能影响它的生命一样。此时在公园散步的人已经准备回家了,夜愈深,由内而外的孤独感就越强。人们在灯红酒绿,光怪陆离的夜生活过后也要回归于夜晚的寂寥中去,孤独与寂寞就在此油然而生,这经典、持久的光景每天都在上演。

五、

  我们沿着路边就这么走着,在未消散的酒精的作用下,整个世界都是东倒西歪的,“再喝点啤酒,能行吗?”瑾边走路边小心翼翼的问我。

  “当然没问题,一个人喝酒的时候,比现在喝的多的时候很多,没关系啦。”

  说罢,我们去了路边的便利店,又拿了一些罐装啤酒。

  仿佛有人带路和指引一般,我们又走回了这个公园,神不知鬼不觉得又走到了一开始见面的地方,我们隔开坐在路灯下的长椅上,我与瑾之间放着刚刚从便利店中买来的啤酒,数量固然记不起来了,总之是可以让人实实在在醉上一次的数量。喝到这个程度,酒的味道已经不重要了,凡是内含酒精,能使人天旋地转、忘掉暂时的不快即可。尼古丁与酒精自古以来即是绝配,天旋地转时再搭配烟雾缭绕,那气氛烘托到了极点,此时的酒客们应该大谈天地万物,上至天文,下到地理,否则哪能对得起这种气氛。

  可今天的气氛异常诡异,悲伤的人在喝到一定程度后,最起码能露出笑容,哪怕是假笑也应该有,可瑾今天从未漏出笑容,伴随他的只有一直喝的啤酒和一根接一根的“南京”牌香烟。这自是不对的,可我又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切入点探个究竟出来,只好陪着瑾一起喝酒、吸烟。

六、

  “你觉得我与珏的感情怎么样?”

  “我觉得很难有比你们更恩爱的人,从你们认识到结婚,一直到现在,我认为你们的感情简直天衣无缝,一丝缺点或问题也找不出来。”我这话丝毫没有夸张。瑾也并非初恋,这些年来同瑾交往过的女孩子我都见过,像珏这种能同瑾达到高度契合的女生是根本没有出现过的。我一度认为像能配得上瑾的只有珏,能配的上珏的,也只有瑾。并非只有我这么觉得,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其实本来我今天要加班的,公司出了些问题”瑾点燃一根烟,深吸了一口,吐了出来,又喝了一大口啤酒,接着说道“本以为这问题很严重,需要三四个小时才能解决,我就给珏打了电话,让她晚饭不用给我做了,加班后自己吃就好了,可是问题很顺利的就被我解决掉了,自从工作之后也没有这么顺利过,我还挺开心的,就在公司楼下的披萨店定了个珏喜欢吃的披萨,也没提前告诉她,想赶紧回家去给她个惊喜。结果我回家之后打开门,发现门口有一双没见过的女性的鞋子,我以为是珏的朋友来家里做客了。当我正想喊珏的名字时,我听到了一阵阵的呻吟声,你没想错,就是做爱时的呻吟声。”瑾将最后一口吸完,烟头扔到了地上,接着说“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去了屋里,打开门后,我的世界都崩塌了,珏和另个一人赤身裸体的躺在床上,两人的手在彼此的性器官上抚摸...”我惊呆了,以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瑾,想听他解释到底是怎么回事。“对就是你想的那样,另一个人也是女生。我出奇的冷静,怒气丝毫也没有,只说了句穿上衣服,出来给我解释,我便去客厅了。过了几分钟,她们两个穿好衣服出来了,珏将另一个女生直接送到了门口,我也没有阻拦,毕竟让我问那个陌生的女孩,也问不出什么来。”

  “从房间门口到家门口的这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久的一段时间,但实际上我半根烟都没有抽完。珏跟我说,她是同性恋,她的女朋友同她在一起十年了,比我们从相识到结婚的时间都长,但她受不了别人异样的眼光,所以选择和我结婚,但是,每次和我做爱忍受着很大的痛苦。此时我忽然特别心疼珏,仿佛同我结婚这一事就是我逼她一样, 我说不出别的话来,就出门了,珏也没留我,想必她也知道,这也不是可以解释清楚的事情,也就放任我出来了。”

  “那你打算以后怎么办?”我强忍着心中的不快问着。

  “我不知道,亮,我真的不知道,但我心里一丝悲伤的情绪也没有,具体原因我也谈不清楚。这事给我带来的更是诧异,震惊,现在过去这么久了,我也冷静下来,的的确确是感觉不到伤心。”

  我忽然觉得眼前的瑾陌生了起来。

  “原因我也想了想,大概是因为我从小到大过的都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吧,当你们都在外面嬉戏玩耍时,只有我要去上各种特长班,咱们那个年代特长班很少,不分时日的去上特长班的更是少之又少,而像我这种琴棋书画都报名的,想必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吧。”瑾抬起头,将手中那罐啤酒剩下的喝掉,又打开一瓶,接着说道:“这事我是第一次说出来,从来没有人知道其实我过的一点都不开心,和你比起来,更是差得远。从九岁那年,我就知道,我需要让别人看起来很幸福,不然我父母的努力和教育就要泡汤了,所以我做出对兴趣班很感兴趣的样子,殊不知我有多羡慕普通人的生活。”

  这么多年来,我从来没有看出瑾的内心是这种想法。酒精加剧了我对尼古丁的渴望,我又点燃了一根烟。

  “在我上高一那年,有一次晚上我被我父母吵架的声音吵醒了,我印象里那是父母第一次吵架,年轻时的好奇心指引我去探个究竟,后来我发现,其实我父母的恩怨从我刚出生时就有了,也就是说,这不是他们以一次吵架,根据零碎的对话以及我后来的求证,我发现,其实我的父母各自在外都有偷情对象,而且联系时间也有十几年了。这对我来说无非是晴天霹雳,可我又想不通的是,他们平时又怎么能隐瞒这么久呢?”

  黄骅市本来就是一个很小的县级市,像瑾家这种大的家族企业,都是人尽皆知的。就我平时耳闻以及看到的来说,瑾的父母百分百称得上是模范夫妻,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本地报纸上也多次刊登他们夫妇一起出席慈善晚会等各种报到。

  “在后来,等我成年后,那时咱俩大概认识有一年多了。我父亲就带我参加各种商业会议,他想让我多多了解商场上的事情,以方便我继承家里的产业。实际上,我并不想接受家里的生意,奈何家里就我一个孩子,总不能让父母失望,就只能接下这些事了。当然,这是后话。经过我多年参加这些晚宴、应酬之后,我发现,原来一些事隐瞒十几年是很正常的。有相当一大部分人自从进入社会就给自己穿上了严丝合缝的盔甲、面具。而且一辈子都不摘下来,一装就是几十年。这么看的话,我父母将这事隐藏十几年也是很正常的,况且,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小孩子,更不懂得分辨真伪。社会上到处都充满了欺骗,所以习惯就好了。可能是因为这些事,我才能冷静的接受这么多事情。”将这些话讲完后,我觉得瑾放松了许多,想来也能理解,在心里压抑这么久的事情一口气全都释放出来,自然是能松一大口气。

  “我很能理解你的感受,瑾。你知道的,我是个悲观主义者,我觉得人从生下来,就要经历这样那样的事情,而这些事情里面,又有百分之七十是令人不开心的事。人究竟是为什么而活着,要我看的话,生来就是为了经历这百分之七十而来的,而剩下的百分之三十,是为了让我们以后更有信心去接受剩下的百分之七十而诞生的,对于这事,你可能明白?”我捏扁手中的易拉罐,朝前方漫无边际的黑暗中扔去。

  “对于有些事情的感受就是来的很莫名其妙,就像我,我明知道从自己家搬出来是不对的事情,家中的亲戚好友都说我这事做的不好,可我知道我只有这一个选择,原因吗,我也说不清楚,在我眼里,如果不和家庭保持好一定距离的话,是迟早要爆炸的。纵然我知道我的父母,姐姐都是很爱我的,那我还是要从家中义无反顾的搬出来。”

  塑料袋中的啤酒还剩两瓶,我给了瑾一瓶,把自己的这一瓶打开,把拉环扔到塑料袋里,将塑料袋揉成了一个球,像上一个易拉罐一样扔进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去。

  “我们每天都能看见各种各样的人群,有的人充满斗志,有的人面带笑容,有的人愁眉苦脸。有人可能对你说的全是恭维你的话,但其实转过身就会骂你。有的人虽然当面骂你,但是其实他很敬佩你。尽管是最亲近的人也都充满了谎言,所以,其实这个世界上最多的是虚假的欺骗。我想要活下去,想要让家里放心,我只能配合他们的欺骗,一而再,再而三就使我在这社会的浪潮中丢失了自己,当浪潮退去,独留我一人在寒风中,迎接我的只有这无尽的孤独与寂寞。”

  这个世界上倘若没有了谎言,那人类社会可能早就灭绝了,这种情况下,谁也不知道当下替代人类统治社会的东西会是个什么生物。

七、

  公园里的路灯已经灭掉了,唯一的光源就是天上挂着的月亮,而月亮的光又来自太阳,这经过一波三折的光,到我面前之后也对黑暗产生不了多大的影响。随着夜晚逐渐深邃,黑暗愈发贪婪的与月光做着对抗,进而侵蚀着我们的身体,而我们面对这黑暗,别无选择,只能接受。

  “我今年29岁,今天是我这二十九年来最轻松的一天,谢谢你,亮。”

  “谢倒是谈不上,总之,今天不同你喝酒,我也会自己喝,倒是你,不会想不开吧?”

  “想得开又如何,想不开又如何,你看这月亮,就算咱们今天经历了多少重要的事情,它过几个小时还是会落下去,太阳照常升起,地球每24小时自转一圈,每365天绕太阳一圈这是亘古不变得,想通这些,也就没什么想不开的了。我也不相信有人能真正理解我的感受,毕竟和我相同环境长大,经历过相同事情的人根本不存在,你能听我全部讲出来,我就很开心了。”

  “嗯。”让我说安慰人的话,我自然是说不出来的,反而更有可能弄巧成拙。我看了看手上的表,刚过12点。

  “瑾,回家吧。时间不早了。”

  “好。”

八、

  在酒精的作用下,我回家之后衣服都来不及脱,就躺在床上睡着了。夜里三点多口渴醒来了一次,大口喝了两杯水,捋了捋今晚发生的事情,躺下之后翻了几次身,接着睡去了。

  再次醒来已经是上午十一点多的时候了,肚子饿的不行。照了照镜子,胡须已经长出了一部分,发型也乱的糟糕,打了个嗝依旧有昨晚残留啤酒的味道,宿醉带来的头痛就像洪水猛兽一样伤害着我。我忽然想起昨晚发生的那些事情,就给瑾打了电话:

  “瑾,还好吗?”

  “我一直挺好的啊,怎么了?你这大忙人今天怎么给我打起电话来了。”

  “没什么事,只是肚子饿的不行,这次又不想独自一人吃饭,你有时间吗,咱俩一起吃午饭怎么样?”

  “行,那你二十分钟后我公司楼下的餐厅吧。”

  “好。”

  挂掉电话,我迅速刷了牙,洗了脸,洗了头,将胡子仔仔细细刮干净,蹬上牛仔裤“VANS”鞋子,随手往上身套了个卫衣,便匆匆出门去了。

  到了餐厅后,瑾已经在餐厅等我了,菜已点好,无非就是我们共同喜欢并且一起吃了十几年的菜品,这已不用强调。

  今天的瑾同我之前十几年认识的瑾没有丝毫区别,要说有的话,可能比之前的瑾更充满了干劲与灵气,仿佛昨晚的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这让我一度认昨晚是否是我做的梦。我也默契的没有提及昨晚的事,随便找了些话题,结束了这顿午餐。与瑾见面这事,也是担心他的状态,虽然我这人对很多人都提不起感情,可单单对瑾来讲,感情还是相当丰富的。

  回家后,我松了口气,宿醉的头痛也已经过去,我打开了村上春树的《且听风吟》看着:“我们许久许地缄口不语,只是一味地望着海面望着天空望着船只,晚风掠过海面而浮动草丛的时间里,暮色渐渐变成淡淡的夜色,几颗银星开始在船坞上方闪闪眨眼.

九、

  傍晚时,我的电话响了起来,接听后发现是珏打来的:“瑾出了些事,你无论如何都得过来一下,拜托了!”

  “好”,我挂掉电话后,不安涌上心头。

十、

  当我到达瑾的门前时,他的家里已经被警戒线给圈住了,我想进去,警察拦住了我。此时,珏从屋内走了出来,脸上的妆由于眼泪的作用下,早已花掉。身上披了件西装外套,照样是干练的职场女性穿衣风格,虽然能看出大哭了一场,但是她的气场依旧是其他人无法比拟的。

  珏并没有说话,向警察点了下头,便将我带了进去。

  瑾的黑色“梅萨德斯·奔驰”轿车在车库中停着,我面向车尾时,发现有一根软管从车的排气筒内一直延伸到驾驶座的窗户内,其他窗户都被胶带封死了。轿车旁有一白布盖着一句尸体。“我下班后回家,打开车库就是这样子了,那就是瑾。”珏很冷静的讲到,同时眼角掉了几滴眼泪出来。

  警察初步确认瑾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由于前一天我同瑾在一起喝了酒,后来又同他吃了午饭,所以我配合警察做了大量口供和调查经过后期排查,证实了瑾的确为自杀身亡,不过,我并没有说出瑾那天晚上同我讲的话。

  最后结案的那一天下午,只有我和珏在,所有手续办完后,我们一同走出了警察局。在秋天的强大影响下,叶子已经开始从枝头脱落了,随着阵阵秋风的吹起,这一片光景显得格外凄凉。

  “亮,谢谢你。”

  “嗯,没关系。”

  我转身离去,风有些冷,我不禁将手插进了口袋里。

你可能感兴趣的:(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