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衣哥被告,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大衣哥朱之文被本县作曲家谷传民起诉侵犯著作权。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也许是做大衣哥的幕后英雄的谷传民。不管官司结果如何,他铁定是赢了。

他的原创歌曲交给一个名人去唱,本意上他让人家宣传。可是看到人家参加商演赚得盆满钵满。于是临时起意状告大衣哥侵权。从法律上来说,他也许会得到许多不明真相的网友的同情。他也许会得到大衣哥的赔偿,即使官司赢不了,顺带着也陪着大衣哥登一回热搜,他也不算吃亏。

  还真的是,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唱谁的歌,谁在乎。可是大衣哥他现在有名了,他可以靠唱歌挣那么多钱。难怪一个个作词作曲的都眼红。我的歌曲捧红了你,你居然不给我分账?

其实呢,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情理兼顾,在咱们这个社会是很难的事情。大衣哥照顾了老朋友,古传明借着大衣哥让自己的作品广为人知。这本来是互惠双赢的事情。可是因为没有法律条文,没有立合同。因为也许是老乡,还可能是朋友,怕提到钱见外,当时都是口头协议。现在各说各有理,终致于对簿公堂。

  老话讲,“亲兄弟,明算账”。在合作之前,最好把涉及双方利益的事情谈清。提到钱,先把丑话说在头里,看丑不是丑。不要事前糊里糊涂,哥们意气行事,最后却丁是丁,卯是卯,锱铢必争,不欢而散,甚至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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