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做错事了,跟你有什么关系呢?

对方做错事了,跟你有什么关系呢?你为什么要跳楼自杀伤害自己呢?(不分男女,只是处理方式不一样。)

我觉得关键原因有两个:

一、价值等同。

我们把对方犯错这个行为,等同于自己做不好、自己没有价值。

(1)表面是愤怒生气,努力捍卫自己的地位;

(2)内心深处,其实是“我不值得你爱,我有那么差劲吗?”

(3)所以就开始怀疑自己,全盘否定了自己,低自尊低价值感,从而造成的各种心理和行为上的反应。

二、责任混淆。

(1)对方犯错,违背了社会道德,乃至违背婚姻法。TA做出那样的行为是TA自己的问题,是TA的责任,TA应该去承担TA自己该承担的责任。

(2)而我们自己呢,也要承担我们自己那部分的责任,这部分责任是什么呢?就是——去了解对方为什么会有这个行为,自己做了什么事,跟TA这个行为是有关的,那么就要去梳理、去了解。(虽然很难很难,但这可能是最优解法,我不建议在没有疏通好自己和对方之前,就贸然冲动离婚,或者隐忍一辈子。)

(3)分不清责任,把对方的错归为自己的错,这是非常非常普遍的事,也是导致人类大部分痛苦、纠结的根源所在。



为什么不能一哭二闹三上吊呢?

因为一哭二闹三上吊,想尽一切办法去折磨对方,同时也折磨自己,永远都不会奏效!你以为让对方愧疚,TA就可以做出对自己更好的弥补行为,也许会,也许不会。因为持续的愧疚感,可能会让对方越想逃离这个环境。

在幼儿期,就要杜绝价值等同、责任混淆

育儿领域,培养孩子分清责任,有一句有效沟通的范话,我认为家长们要常挂在嘴边,可以从源头上、在幼儿时期就能够帮助孩子,分清什么是他的责任,什么不是他的责任,同时可以避免造成他的“价值等同”。当然前提是,大人要先疏通好自己这两个老大难问题!

这句话,如果放在孩子“犯错”时,可以这样说:

1.宝宝,你不小心摔坏了爸爸的杯子,爸爸现在很生气。他可以生气的,他要为他的情绪负责。

2.爸妈妈是很爱你的,我们不会因为你摔坏杯子而不喜欢你。

3.你也要承担你自己的责任,你的责任就是:把摔坏的杯子收拾好,向爸爸说明情况,然后和爸爸商量一个解决方法。

这是一个三段式的沟通法,用在其他情景下都适用,如果硬要套个模板方便操作,可以是这样的结构:

1.事件的受影响方,接纳TA的情绪,允许表达,但这是TA的责任。

2.表达无条件的爱,爱的是你这个人。

3.承担起你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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