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女童不受侵害,从帮助孩子树立身体权开始

保护女童不受侵害,是每个家长、老师所必须正确面对的头等大事。2013~2021年,全国审理的儿童性侵案件就有2952起(备注:数据来源于“女童保护”2021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这是什么概念呢?这意味着平均每天至少就有7个孩子受到性伤害!

而且,这仅仅是冰山一角,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曾披露,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隐案比例达到1:7。也就是说,一起儿童性侵案件曝光的背后,可能另外7起案件已经发生。

更令人心痛的是:由于性教育的匮乏,很多孩子甚至根本不知道在他们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而在很多意识到性教育重要性的家长和老师当中,又存在很多的误区。其中最主要的误区就是在教孩子防性侵的时候,只是反复强调隐私部位的重要性,比如“背心短裤遮盖的地方是隐私部位,不能让别人碰”,这个没有错,但要预防性侵害还远远不够。因为很多侵犯是逐步试探发生的,如果对方的拥抱、抚摸已经让孩子感到不舒服了,却因为对方没触碰自己的隐私部位而不去拒绝。等到想拒绝的时候,可能已经造成了伤害。

怎么办呢?有效的防性侵不是只强调隐私部位,也不是完全不管或吓唬孩子,而是要从教会孩子身体权开始。

什么是身体权呢?身体权,也叫身体完整权,《牛津法理学与法哲学手册》(The Oxford Handbook of Jurisprudence and Philosophy of Law)认为,身体完整权是指对于其他任何人,每个人都有对自己身体占有和使用的排他权利。这一权利意味着,他人无权取得合法占有或使用自己身体的权利。简单来说,身体完整权就是“拥有完整身体的权利”和“身体不受干涉的权利”的总和。

这也就意味着,从出生那一刻起,父母或监护人就要让孩子知道身体是属于自己的,TA有自己的感受和喜好,所有不喜欢的触碰都可以拒绝。这其中也包括最亲近的爸爸和妈妈。比如爸爸想亲亲孩子,但孩子觉得爸爸的胡子很扎,想要拒绝,那爸爸就应该尊重孩子。同样,如果妈妈想抱抱孩子,但孩子不喜欢妈妈今天用的香水味道,不想让抱,妈妈就不能抱孩子。有了身体权的概念和意识以后,无论是面对别人的搭肩膀、亲吻还是其他触碰行为,只要这样的行为让他(她)们觉得不舒服,孩子就能够立即说“不”。

关于身体权,一方面是自己的身体权,另一方面是别人的身体权。3岁以下的孩子,很少离开大人的视线,而且,TA也不能保护自己,这时,防止孩子遭受性侵害是家长的责任,家长需要做的是帮孩子建立起身体权的概念。

3岁以后,按照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的建议,就要教给孩子保护自己+学会尊重和保护别人的身体权。

首先,关于隐私部位还是要教的。如果大人感到不好意思说出口,也可以借助绘本来进行,比如绘本《我宝贵的身体》《我的秘密我了解》,都清楚标出了隐私部位。

其次,教孩子学会拒绝、有能力保护自己的身体。这个时候,在技能上,家长一方面要教给孩子如何识别并描述当经历不舒服的身体接触时的感受,以及如何与父母/监护人或可信赖的成年人沟通,比如告诉孩子,在交通规则中,我们都要遵循“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而在我们的身体上,也有“红灯停,绿灯行”的情况。有些部位不能让别人触摸,一旦被触摸,身体就像亮起了红灯,发出防备信号;另一方面,要示范给孩子如何应对让自己感到不舒服的身体接触,例如教孩子敢于大声地说出“不”“走开”,告诉可信赖的成年人等。

最后,还要教孩子学会尊重,保护别人的身体权,了解人与人之间的身体界限,比如可以通过玩身体粘粘粘的游戏,让孩子明白别人同样也有身体权。如果自己说出令别人不快的言语或者做出不恰当的行为时,也应该及时道歉。只有在维护个人界限的同时尊重他人的个人界限,才能建立互相尊重的人际关系。


作者杨素萍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村留守女童性侵害防范机制研究”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杨素萍,女,南宁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2012~2013年曾赴日本九州大学留学一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农村留守女童性侵害防范研究”课题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比较教育范式研究”1项、其他省部级项目11项,获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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