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7 闫安
近期信托新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具有里程碑意义。信托业籍此有望成为金融混业时代我国金融体系“第四大支柱力量”。
体现信托本源的自益信托、他益(互益)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为保险业基于《民法典》承载的营利性股份制商业保险与不以营利为目的会员制互助保险均衡发展提供深化改革借鉴。
信托新规包括资产管理信托(固收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混合类)、资产服务信托(行政管理受托、风险处置受托、财富管理受托、资产证券化受托)、公益/慈善受托三大类各小类。信托不等于信托业,契合资管新政净值化要求,具有资管合规“统摄性”。
其中,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高达“90万亿储蓄向投资转变”(郭树清,2020金融街论坛),将彻底激活与合格计划个人养老金12000元限额普惠相对应,以及职业养老金发展缓慢、覆盖面有限所“腾出”的,非合格计划个人及团体养老财富管理市场。
这将助推聚焦“为居民、企业及其他组织”财富管理提供的信托服务,迎来全面爆发式发展。领域包括家族信托、遗嘱信托、保险金信托、民生特殊需要信托和提供财务规划、资产配置、投资管理的其他财富管理信托。
相比间接融资为主银行业占我国金融总资产90%扭曲结构,发展滞后有点“拖油瓶”信托业、保险业、证券业等,“应在此基础上研究自身发展战略,立足信托(保险/证券)本源,重塑发展模式,摆脱传统路径依赖,明确业务转型方向,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加快转型发展。”——那种改变不了环境就改变自己”的消极无为思维,将被时代发展节奏和趋势所淘汰。
信托分类决定行业未来发展格局与框架。更主要的意义在于,我国养老金融财富管理混业模式下,信托因其受托资产独立性、管理专业性、服务定制化、财富传承化等特点和综合优势,在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三大领域,“统摄、横切”跨金融领域服务,真正体现受托核心职责信义义务。
即“信托法律关系”要求受信受托人基于委托人意愿和受益人最大利益原则,以自己名义,进行资产管理和处分服务,体现“利他原则”,履行“受人之托,待人理财”客户立场独立第三方受托责任与义务。实现资产独立、管理独立、服务独立。这既不同于合同契约表内业务,也不同于过往企业(职业)年金受托投资一体化、受托与代理兼任的卖方产品利益导向。
就事说事,以职业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为例,被归为资产服务类信托,属于“行政管理受托服务信托”,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性质与高达数十万亿政策开闸的个人养老金管理性质相同,都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混业模式下,二三支柱养老金受托实质,核心在于受托资产独立、受托行政事务独立审慎、受托投资市场化运营。因此信托新规实际上是对我国企业年金受托人因可兼任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即“2+1+1”“3+1”“2+2”等存在利益输送问题等制度纠偏。正如香港强积金MPF(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规定,行政受托人独立化、核准制,均由信托机构担任,而投资管理人实行注册制、市场化监管。“他山之玉,可以攻石”。
同理,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财富管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规定,个人缴费、风险自担、完全积累、市场运营,金融混业与投资主体多元化(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制度模式下,客户立场独立第三方信托业正可以大显身手,发挥承担行政受托职责优势。二三支柱均为账户制行政受托管理,2B职业养老金属于“团单”,2C个人养老金属于“个单”,账户制、净值化信托管理是未来发展趋势。
根据国务院《关于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宣传提纲》“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二者都是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互相补充、相互促进。”这也意味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包括合格、税优、限额、封闭、规范的12000元的个人养老金混业管理,也包括非合格税优、市场化运营的“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及12000元限额以上部分巨大的养老财富管理市场。信托业大有可为。
个人养老财富管理对应于信托新规的财富管理信托类别,包括家族信托、遗嘱信托、保险金信托、特殊需要信托等。老龄化社会长寿时代,个人养老金制度非合格计划的“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因其特定人群养老财富代际传承与综合理财等资产管理特征,适合“一对一”信托定制,提供全面服务。
案例方面,泰康人寿、泰康健投联合五矿信托,在寿险市场成功推出首单信托直付养老社区的“养老类保险金信托”。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养老社区多方机构资源融合、流程连接的养老类保险金信托服务模式正式落地。
中航信托围绕“以场景筹划为引领的受托服务”思路提供全方位养老服务,以账户为载体发挥信托制度的灵活优势,顺应养老服务信托未来发展趋势。创新性将养老服务、受托传承、投资保值三位一体有机结合,为客户提供“养老+传承+投资”一站式综合服务,早先还设立了“雅安公益养老慈善信托”。
2021年7月,中航信托推出航殊恒爱特殊需要信托,主要针对失智老人等特殊群体,整合了包括慈善组织、医护家等相关服务机构,通过成立专门的管理委员会,由受托人、公益组织代表、保险经纪顾问等进行服务机构的筛选及后续资产配置、资产支付等各项工作,围绕着特殊人群进行服务生态的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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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属于资产服务信托类别,行政受托服务第二支柱2B职业养老金,数十万亿合格、非合格2C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与信托大类别的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联系紧密。
前者包括固收类、权益类、衍生品类、综合类。后者包括特定公益慈善目的信托。特别是资产服务信托类的财富管理受托(家族信托、遗嘱信托、保险金信托、民生特殊需要信托、其他财富信托)。
本质上,信托新规契合了资管新规原则,体现信托本源。资产独立、账户制、净值化是其显著特征。信托业有望成为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并驾齐驱的第四大金融支柱力量。广阔发展前景的家族办公室实质就是持牌信托。
监管激励,体现在文件“鼓励信托公司按照资管新规要求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信托,大力发展具有良好社会价值、符合信托本源特征的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