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起生命之书《道德经》第六十八章 不争之德

原文: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译文: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作战的人,不轻易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总是表示谦下。这叫作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作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作符合自然的道理,是古代品德的准则。

心得:如果从性命双修的角度可不可以这样理解: 善于教化渡世救人者,以德昭人而不强制与人,善于排除外界干扰者,用慈不用怒;善于胜人者,不与对方正面冲突而是守和与柔;善于借用他人之力助己修道者,常常以人为镜,谦卑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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