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100-93 摊丁入亩

【赋:田;役:劳动力。

  先秦:贡、助、徹制。秦汉:租赋徭役制度。魏晋南北朝:租调力役制。隋与唐前期:租庸调制(均田制基础上每丁每年向国家输粟两石为租,输绢、棉为调;服役为正役,不服役则交绢布,此为庸。)唐后期至明前期:两税法(以家庭为单位,用货币交纳)。明中叶开始:一条鞭法。】杜甫:石壕吏

  明清:鱼鳞册为田地册,黄册记录人丁。

  人头税由来已久。明后末期一条鞭法后,被加上三饷,一条鞭法被完全破坏。明末至清顺治,战乱逐渐平息,才开始编《赋役全书》,规范为田赋、丁银两大项。(明末清初,金圣叹。江南三大案中抗粮哭庙案,因催粮缴税过重导致)重新测量土地==》鱼鳞册,户口清查==》黄册。

  顺治十六年开始至清末,自封投柜(自主纳税)。康熙五十一年,国库充盈,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地丁之间矛盾严重,赋役不均。火耗由百姓承担,增加了百姓负担。

  ==》雍正开始,摊丁入亩,赋税改革。雍正改革家,雷厉风行:改土归流,火耗归公,废贱籍制度。

  目的:国家增加税收 或 获得更稳定的税源。

  背景:丁银不增加了。

  人口税与财产税合一,使无地人口不再由人口税的徭役负担,使有田产的民户增加了土地税额。

  人头税/人口税取消,人员流动性提高。大体来看,地多丁少的,地亩分摊丁银率低。相反的,地少丁多的,分摊丁银率高。人口大量增加,税银增加。==》负面效果,人口增加,人均耕地面积减少,每人所得粮食日益减少,易使粮价上涨。==》更多农民失去土地,背井离乡,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黄宗羲说:每次改革,赋税更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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