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生的意义 第一部分

一 

                首先,我們需要思考:人有什麼特別?普遍意義上的人的存在價值是什麼?

      人,有什麼特別呢?我們是動物界哺乳綱靈長目人科人屬,我們是智人,曾經和我們一同生存在地球上長達四萬年之久的,還有人科的另一種類,尼安德特人,或許還有其他的人科的其他種類。不過,在四萬年前左右,智人佔據了世界的舞臺,其他兩種人類消失了,或許是演化過程中的自然淘汰,或許是被智人給滅絕了。(參見《第三種猩猩》)

                這個事實非常重要,重要到我們無法調轉頭去,假裝沒有看見。仔細品味一下,這牽涉到人類的動物性:我們的祖先大規模地屠殺、滅絕了我們的同類生物。假如把這個事實換一種動物來描述,可能比較清楚也比較容易看出它的殘酷性:在所有的海洋裡,一種鯊魚出於生存的需要,沒有預謀地獵殺了其他所有種類的鯊魚,或是,孟加拉虎在全世界各地獵殺了華南虎、馬來亞虎、西伯利亞虎……真的很難想像,對嗎?但是,最終,智人就這樣生存下來,借由製造工具、採集、狩獵的行為逐漸發展出語言,並且自詡為最高級別的動物。

      我們有什麼特別?我們最特別的,就是在某一個階段擺脫了純粹的動物性,而進化出所謂的“人性”吧!我們今天常常提到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以及同情、憐憫等等特質,也是“人性”的一部分。不過,最特別的,可能還是我們的自我意識。像古希臘神話中化為水仙的美少年那喀索斯一樣,我們意識到自己的存在,並且意識到自己正在思考,就像盧梭所說的——“一根會思考的蘆葦”。

      想一想看,人是從什麼階段開始,有了自我的意識?嬰兒期結束的的時候,我們面對鏡子裡的自己,會咯咯發笑;掌握了一些語言之後,我們會說“要”,這實際上代表著“我想要”;從兒童階段到青少年階段,隨著語言和心智的逐漸成熟和系統化,對於世界的理解和對於自己的理解越來越明晰,我們能更加準確地表述自己所要的是什麼;一直到我們長大成人,清楚明白地瞭解自己所欲求的具體事物,並且能夠努力地付諸於行動去追求;當我們無法得到自己所要事物,我們會沮喪、難過、痛苦,甚至會發狂,做出種種不理性的行為,或者是奮發向上、努力追求。                      這一切的背後,自我意識起了決定性的推動作用。法蘭西斯٠福山借用哲學家黑格爾的概念指出:“人類有尋求承認的欲望,……人類也為抽象的概念尋求承認”,所以,人類的歷史,基本上就是為了佔有物質(生存需要)和尋求承認(精神需求)而不斷前行的歷史。

      作為普遍意義上的人,我們的存在價值始於我們的自我意識,我們不只是聽從於本能,而且能夠依據情況做出判斷,決定自己所要採取的行動,我們的任何行動都會毫無疑問地給周圍的世界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這種“影響力”正是我們每一個“個體”的存在的價值。作為整體的人類,我們的全部行為相加、整合、彼此嵌错,最終加諸於世界的影響力,構成了人類的存在價值。

      但是,需要說明的一點:當我們討論到人類對於這個世界的影響力的時候,我們當然並不是無視於地球上其他物種的存在,也並不自以為是這個宇宙中唯一的智慧生物。就地球的範圍來說,我們當然只是數千萬物種之一,但是我們一定是最有能力改變地球環境的生物。透過改變地球的環境,我們當然也改變其他億萬物種的命運。當我們建造堤壩、阻攔河流、利用水能,河流中的魚類就被我們徹底改變,從生活習性到撫育後代的方式都必須改變以避免滅絕;當我們開發森林或者海洋能源,那裡的生物和微生物的群落都會被影響,它們必須適應和人類行為共處的方式,學習如何更好地利用人類的行為來遷徙或者繁衍;人類行為也在不斷改變自身,人工智慧正在改變我們的行為方式,它們透過收集大資料來預測我們的行為、引導我們的行為、改變我們的行為——擇偶趨勢、購物行為、生活方式等等——並進一步重新定義我們。因此,就整體人類來說,我們的存在不斷影響這個世界,也重塑我們自身,這就是我們的存在價值。人類在世界上的存在,影響著這個世界的運作,這足以證明我們存在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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