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姑娘和吸血鬼王子

最近刚看了《暮光之城》的电影,第一部,很好看。


曾买过一整套《暮光》的小说,厚厚四本,死活看不下去,第一本只看到一半,其它几本带着腰封崭新地放了好几年。不喜欢灰姑娘,早已经长大不相信爱情童话了 。一个苍白、美丽、运动不发达的姑娘,除了平凡善良没什么长处,出看不出有什么魅力,被爱被追求被保护被拯救,很不耐烦。虽然平凡善良的人值得拥有世界上任何美好的东西,但灰姑娘遇到王子是小概率事件,小到几乎不可能。故事适合小朋友们,让他们相信真善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相信坚持做一个好人幸福就能降临。我读起来直打哈欠。我相信奇迹,但更知道奇迹发生的背后注脚有多长。


电影比小说好看,不是深刻、经典的那种,但不乏精彩、新奇,想看下去,看完后还觉得不错,值得一看。


女主角很漂亮,男主角看多一会儿才勉强接受那种帅,从眉毛以下断崖一样塌下去,不难看也说不上帅。人设拯救了他的容貌(对于我来说是这样)。故事主线仍是灰姑娘式的爱情,这次她遇到的是吸血鬼帅哥,有点邪恶,危险,有贵族气质,有超能力,行动速度极快,强壮有力,在森林进飞来飞去,在阳光下皮肤闪闪发光,活了上百年仍青春年少,面色苍白,瞳孔有美丽的颜色,爱听古典音乐,品味超凡。人类的王子和他比起来乏味多了。他想吸她的血又爱到舍不得,爱到能克制吸血鬼的本能去保护她。从开始到最后,都在不停地拯救她,保护她,同时耍帅。得承认耍得很好看,飘着车救回被小流氓围困的女友,这是不是很多小男生小女生向往的戏码?他还会读心术,唯独读不了女主的。这是女主漂亮之外另一个独特之处,她平凡但是神秘。如果仅仅是灰姑娘的故事没啥意思,所有以上这些加起来就不一样了,有趣多了。


这样看这个故事不算差,当年非常流行非常受追捧不是没道理,据说奥巴马的女儿们都追着小说和电影呢。有评论说这是个美国琼瑶大妈写的言情小说,核心即是如此,没错。只能说电影是一种不同的表达方式,看不下去小说的人,或许会喜欢看电影,象这部。小说里会写很多细腻的东西,电影里点到为止,表达到又不会太多。当故事、人物、场景是我们看小说时想象的样子,甚至更好的时候,所有的东西都具象的时候,电影能够呈现出更多,一些语言无法表达东西,小说中没写的东西,更丰富,更生动,所以比小说好看。当然,也要拍的好。不是每部电影都比小说好看。


电影中的女主更可爱,仍是小说中的人设,性格略拘谨退缩,疑虑不安,看书时完全不喜欢,一个长的好气质憋屈的人不会美丽,也不会有吸引力。不是五官比例好就一定好看,更不一定可爱,不是。电影里好感很多,演员容貌气质帮了很大的忙,放大了人物的机智和倔强,没有柔弱、笨拙到让人心烦。小朋友们之间那些眉来眼去,初相识时的吸引和尴尬,猜疑、怄气、冲动,都表达得自然清晰,恰如其分。


影片里有很多甜言蜜语,比如爱德华说:

-你身上有独特的气,像药一样迷幻我。

-你是让我上瘾的海洛因。

-贝拉,现在你就是我的生命了。

比如贝拉说:

-第一,爱德华是吸血鬼;第二,他身上有一部分,我不知道是多大的部分,在渴望吸我的血;第三,我毫无条件地,也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我唯一害怕的事情就是失去你,我感觉你就要消失了。

-没有你的世界,我活着也没有意义。

还有很多,有人专人收集了这些情话,在电影里看男女主角说出来更动人。让观众和他们一起沉迷爱情,难得自拔。


书中那些需要想象的部分,吸血鬼的形象,神奇的外表和行为方式,用特技特效做出来的场面,都很到位,合情合理,现在看来不仅不过时,还能让象我这样的观众当真的一样看得入迷,比看书时的感受好太多。嫌弃它主线俗套,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不错的电影。


当年男女主角都算电影新人,此片后大红大紫,两人在戏外谈了一场真正的恋爱。虽然后来分手了,但观众们戏里戏外都得到了满足。而这个导演把一部我看不下去的流行小说拍成了超级票房并获奖的电影,真是棒棒哒。她是凯瑟琳·哈德威克·奥利维耶里。在此表达我对她的感谢。那些给我们带来快乐,为我们生活添彩的创作者都值得感谢。

另:

又追了第二、第三部、第四部没看完,不同的导演拍的,会再写感想。第一部最好,因为有它的好看才会追后面的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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