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你书乡相约(12)快乐与出名,何去何从】

            放了寒假的日子,的确是幸福的时光,爱人承包了所有的开支花销,我和孩子可以尽情安排自己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做做锻炼陪陪孩子是我的首要任务,亲子共读的特权已经被二宝霸占,为了弥补大宝内心的落寞,我们还是腾出时间一起共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乍一看书名,也许觉得很普通,其实这本书很精彩,它还获得了“国际大奖小说”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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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讲的是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是它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憨厚的亨利猫。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在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间里,它都会在白利尼家的报摊上倾心演奏,演奏的是一曲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小夜曲之类的高雅曲目。每当它奏乐时,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驻足倾听,演唱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蟋蟀主人家的报摊上卖报的份数也成几何倍数激增。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也帮助玛利欧家走出了困境。

          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感到自己并不快乐,它突然作出决定,要从此“挂弦”隐退,回归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老家,要过从前那种虽然不知名却十分平静的生活——在故乡凉爽晴和的秋夜星空下,把歌儿唱给土拨鼠、雉鸡、鸭子、野兔和牛蛙听,还要用歌声止住狐狸追杀兔子的脚步。最终,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这就是一只名叫柴思特的小蟋蟀的传奇。

          读完这本书,让我联想到了现实生活中,为名利而忙碌的众生百态,好不容易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日子,也好不容易在大城市里站稳了脚跟,它怎么敢于在事业巅峰之时提出隐退?实在是不可理喻,实在是想入非非。可柴思特想的是:快乐与出名之间,该何去何从?也许我们旁观者则会满怀艳羡地想:难道出名不快乐吗?荣耀虽然是件好事,但是却让柴思特感到非常疲倦,一天早晚两次音乐会,这样的安排实在太累,过去在家乡的草地上,只要太阳照得正舒服,或者是到了月圆时分,或者是它想跟它的朋友云雀来一段音乐对话的时候,它就会放怀鸣唱起来,因为它有这样的心情。而现在,不管它有没有心情,都一定得八点和下午四点半的时候各表演一场。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孰乐?

          也许柴思特的抉择是对的,如它的朋友——地铁里那只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思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但是,如果换成现在,如果我们有一个机会,可以进城、出名,当上歌星影星,好不容易人气正旺、红得发紫,突然之间,让我们返回家归隐,我们能心甘情愿吗?那当然是断断不可能的。有美妙动听的歌喉,却要在低矮茅草屋土堆里唱,岂不是衣锦夜行?诸葛亮才高八斗却不出山,岂不是茅庐里的一个穷老头?要都这样,我们还怎样认定自己在社会上的身份、价值、地位?

            面对种种声音,人哪,该何去何从?

            对于今天处于喧嚣时代的人们来说,再卓越的人,若不被媒体大众认可,就会永远被压在生活的最底层,铺天盖地的物欲挤压之下,“自由”和“快乐”早已变得像金子一样珍贵。童书就如此美好,因为它是塑造儿童心灵的东西,它能够激活我们对于昨天的温暖回忆,以及对自由选择时代的那份遥远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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