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关注“技术”转向关注“教学”

      万世师表的孔子在论语中说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可见因材施教对于教学的重要性。王博士在书中第38篇文章《如何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里提到“什么是一个好的结合信息技术应用的教学模式呢?我想它的要求应该具有三点:须完整、能连结、可复制”。其中的“可复制”指的是其他教师可以把这个教学模式不经修改就能直接套用到教学中。

      当今时代是高速发展的信息化社会,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也越来越多,作为教师就要积累足够的经验来应对多变的课堂环境。由于各地文化差异,使得每个地区的教学模式在细节之处会有很多不同,这就产生了校本模式。根据学校特色建立教学模式,在这个范围之内“须完整、能连结、可复制”,学校的每一位老师可以根据自己学科内容和具体情况加以套用调整。

      共读中例举了福建上杭一种开展的“533智慧课堂教学模式”,完美的融合了TBL团队合作学习法和同侪教学法。“533”即“5个环节”,“3个反馈”和“3个选择”。


【5环节】

课前-预习先学、课首-问题反馈、课中-合作研讨、课尾-当堂巩固、课后-拓展提升。

【3反馈】

课首-IRS提问、课中-IRS提问、课尾-IRS提问。要求学生反馈,以获得真实学情。

【3选择】

课首/课中/课尾-对学(问题通过率超过80%)、课首/课中/课尾-精解(问题通过率低于30%)、课首/课中/课尾-群学(问题通过率介于30%到80%之间)。基于同侪教学法,根据同学们反馈后的通过率来确定是对学、精解还是群学。

【核心3不讲】

学生自己能学会的不讲、学生之间通过合作学习可以解决的不讲、即使教师讲了学生也不懂的不讲。


      推进信息技术融合教学这条路上,我们是否也遇到过这样的困惑?为了“技术”而“技术”,尽可能的把一切电子产品都用到教学环节里来,认为这样看似高大上的操作多多少少也算是迈进了信息技术融合课的门槛,借鉴了福州上杭一中的“533智慧课堂教学模式”后,应该反思的是在设计教学的时候,无论在哪个环节加入IRS,是否做到了以生为本?是否从关注“技术”转向到关注“教学”?正如王博士在书中所说,推动信息技术融合教学必须考虑物、事、人三个要素,即智慧的教室、智慧的模式和智慧的教师。愿你我在成为那个智慧的教师的路上,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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