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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说吧,我是一个搞艺术的,这样来说还真有点不要脸,说直白点就是个在文艺圈子里混口饭吃的。哪里有个什么影展画展什么的,我就去凑凑数,随便在媒体镜头下掉掉书袋,说几句陈词滥调,但是你还别说,收入还颇丰,反正大家都是一个圈子的,都是骗外面的叶公好龙者,所以我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口无遮拦,滴酒不沾就像磕了药似的,你知道为啥这么嗨吗?因为他妈的要自欺欺人啊,不嗨就像电影圈战狗那样把事情想得那么透,那还有活路?不过,最近我也有沉静下来的时刻,我也想当一回战狗,我想做文学界的战狗,我也没想的那么美好,我没想过当曹雪芹,只想把文学这条线稍微捋一捋,把她变得有脾气一点,不要他妈的谁都来想和她睡一觉!
昨天晚上我们去参加了一个电影论坛,其中墨镜导演也在,结束的时候我和他聊了聊,我说我最喜欢他拍的那个伊瓜苏瀑布的场景,有一种爱慕难舍的感觉,他直接回了我一句“神经病”,说他没那个意思。我一点也不生气,因为我欣赏他,他有很多好作品很牛逼,对这种人我说不出硬气话。不过我心里的气却慢慢起来了,你们懂我的意思?我也想说几句硬气话,想对那些采访我的人说一大堆骂人的脏话。但是我一跳脱出来我就感觉悲壮的气息,因为我太平庸,太过普普通通,最执拗不过的就是虽然具备欣赏的能力却只能眼见他们平地起高楼,而没有自建的能力。我和大多数在圈子里混饭吃的人一样,有时候我们在路边摊杯子碰到一起之后会谈起这个时代完全没有一个像样的作家,我们连找精神寄托最短也要去鲁迅那个年代找找,在这个年代只能翻到隔夜垃圾,于是我们像农民老父亲一样痛哭流涕的互诉衷肠。那种时候,我们都是明白人,我们不会破坏气氛,但在路口分道之后,我们都会问自己一个足够严肃的问题:为什么不是我?
    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我从十几岁开始思考,我实践过,真的。我尝试过创作,但是失败了,坦白讲我从来没有写出过什么,有的只是琐碎中鲜有的才华,那点东西可怜得就像是卡尔维诺做梦流出来的口水,我还舍不擦去。但是我还是不甘,我点起了烟,走在静悠悠的小巷子里,虫飞狗叫,我想到有人说过长篇小说中特别无用的就是这种生活中细致的描写,虽然无用却有趣。所以我崇拜海明威,他是个真正的硬汉,可惜我是个懦夫,一个只会抱怨自己的平庸,却从来不会付诸行动的懦夫。不过这种情况,今晚或许要变了,我靠在家门口一颗很雄伟的,我怎么也叫不出名字的大树下,我感觉异常的清醒,我的眼睛看到前所未有的远,我似乎可以把当前时代围在眼睛里独观,只要我写的出来,我就是伟大的,我就是活着的世界名著!我想当一当人们口中的萨特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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