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右,赭山西路

阳光透过指缝,照的我睁不开眼,十字路口前,滚烫的油柏路把指示灯烧的模糊不清。

人潮涌动,公交车进站前刹片和车轮摩擦配上自行车清脆的铃声,构成这世间最美好的音乐,直击人心。时光倒转,尘土重新凝结成沙粒,散落在记忆的长河中。

 它叫江城,我最喜欢的城市。 它很小,小到我在这里遇见的每一个人,经历过的每一件事我都清楚的记得。 睡觉是一件很浪费时间的事,而我每天最缺少的就是睡眠。 从早上睁眼起床,到上学,只有半个小时。这半个小时里,我要洗漱,吃饭,如厕,骑车,最后在班级门口喊报告。 自行车是学生时代最方便的交通工具,不因为他有多快,而是因为骑着它,迎着风,你会觉得,你有机会去追赶时间。而恰恰矛盾的是,在追赶时间的过程中我们又会用他挥霍时间。我们会在空闲的时候骑着它跑遍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街道,在街角追逐,直至天黑。 很多时候都会去书店,而在书店大部分的时间却是看一些没有营养的小说,要不就是逛逛商场,蹭着空调却买不起一件衣服,偶尔会去电玩城,换上10块钱的币却可能玩不到5分钟。 天黑之前一定要回家,因为爸妈在等着你吃饭,这时候你要装成刚从书店回来的乖孩子。

 它叫江城,我最讨厌的城市。 它很大,大到我甚至这么些年都没遇见过Alice。 城市的娱乐很少,大部分人过得都是一日三餐,朝九晚五的日子,稍微有一天空闲就是去棋牌室打牌或者麻将。 汽车越来越多,自行车越来越少,房地产公司越开越大,房价也越来越高。 晚上我们会去江边散会步,吹吹江风,被远处五光十色的高楼炫的眼花缭乱,不停地抽着年少时最讨厌的烟,然后走进附近的某个酒吧,喝上十几块甚至几十块的啤酒,纸醉金迷。

 “叮铃铃。” 这是上课铃,我又踩点了。

 “又踩点,就不能早到一分钟?”老姚在讲台上,居高临下,眼神不屑又带有一丝愤怒。

 老姚30来岁,刚刚结婚,标准的大龄晚婚女青年,嘴唇很薄,刻薄起来嘴巴就像刀子一样,一片一片削下来,一数落起来少则五分钟,多至半小时,从不停息。

 她看了看手表,不能因为我耽误了上课的时间,于是就挥了挥手,我乘着她转身一溜烟回到座位上,还不忘和前排的师父拳头,轻轻相碰。

 英语课,后面是语文,数学,物理,对呆呆来说都很无聊,他乘着老师不注意,把头埋了下去,戴上耳机,点开了手机里的电影:无间道。

 电影极其的好看,某些桥段也极其的装逼,最最著名的莫过于在天台那场戏。

 刘德华:“我也做一个好人,人就不能犯错吗?以前我没得选,现在我想当一个好人,能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就一次。” 那眼神,那情感,就差跳楼证明自己,死了还不用正名那种,但梁朝伟毕竟是梁朝伟,面对刘天王情真意切地袒露心声,他不为所动。

 “对不起,我是警察。”

 装不装?对不起,但是……我是警察,不屑的言语中还带有一丝丝骄傲,委婉的拒绝给双方都留下了可回转的余地,也不用担心歹徒图穷匕见。 呆呆看了之后,大受感染,立志自己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卧底,帮助国家和人民,打击一切邪恶势力,所以他决定从现在就开始培养自己警察的职业素养,而他培养的方式就是把那句金句常常挂在嘴边。

 “呆呆,帮我擦下黑板。”

“对不起,我是警察。”

 “呆呆,帮我带瓶水。”

 “对不起,我是警察。”

 “呆呆,交作业了。”

“对不起,我是警察。”

 扑街啊!!! 师父气急败坏地抓着呆呆的脖子,摁在桌子上。

 “快给我交作业,你这个傻比。”

师父一直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且关键在于他有实力暴躁,胖胖的,但有一双结实的肱二头肌,望而生畏,那会班级的女孩子都叫他熊熊,可爱又有实力,可惜的是,那会并没有熊出没这部动画片,否则点背不知因为叫熊大还是熊二遭受多少顿毒打。

 点背,是个小富二代,家里开厂的,专烧茶杯,和他认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那些市面上卖50的水杯,说不定成本价连5块都不到。 如此高的利润,造就了他殷实的家底,而殷实的家底,也成就了他160斤地体重。点背很皮,气的师父经常直接用拳头往他身上抡,拳拳到肉,隔着门都能听见力量穿透肥肉的声音。对了,忘记说了,这小子只有170cm,那叫一个大腹便便啊,也不知道挨了这么多顿打,肉结实一点了没有,反正这么些年过去了,也没见他瘦过,体重反而有些上涨的趋势。

 学校在赭山西路的一处巷子里,巷子错综复杂,纵横交叉,是这个城市上个世纪末留下的产物,巷子的两边往往都是小区,每层单元楼的中间台阶的墙上,都挖着一立方米左右的洞,从四楼到一楼都是如此,墙里也被从上至下打通了一个一立方米的通道,所有的垃圾都通过这个设计最终落到一楼,由专门的清洁工打扫,这是上个世纪人们智慧的结晶。

 小巷很小,大概只够一辆小轿车通过所以大部分的时间这些小巷都是只有行人,坑坑洼洼的地面是时代留下的印记,两旁树木葱茏,遮住了两边大大小小文具店的招牌。巷里巷外,前后大约300米,偶尔有几间棋牌室,你能看到住在这个巷子里的中年人时常从那里进进出出。

 巷子的中间是一个幼儿园,上面印着大大的字:实验幼儿园,下面是一排滚动红光字幕,每天循环播放着的是当天的菜,那一个个红烧牛肉,萝卜烧排骨把来来回回的学生看的垂涎欲滴,中午放学时尤甚。 巷子的尽头就是学校,拔地而起的一栋楼,单调,又有点君临天下,俯视众生的意思。

 右边是江城最大的菜市场:胜利渠,每天都会有大爷大妈千里迢迢坐上十几路公交车赶过来,只是为了买上,便宜了1毛钱的鸡蛋。

 每天中午放学的时候,都会有一大批学生从巷口涌出来,骑着车,迈开腿,所有车辆趋之若鹜,胸口前飘扬的红领巾,威风凛凛。 一晃多少年了,校服都变了颜色,公交车也改烧天然气了,只有学校还在那里,郁郁葱葱。

点背是最后赶到的,这小子迟到的习惯过了这么些年还是没改。 “来晚了,师父,路上塞车。” 他红着脸,不停地喘着气,西服裹紧了他那身肥肉,到也显得衣冠楚楚了。

 “你呀你呀,就不能提前点出发。”

 师父今天穿的是黑色西服,里面的白衬衫露出的恰当好处,旁边站着是他的新娘,白色婚纱包裹出她曲曼的身材,美丽动人。

 “恭喜师父,喜结连理。”人终于到齐了,我们三个咧着嘴,一如往常一样,像极了那年夏天师父初恋的时候,向他道贺。

 “嘿嘿,你们这几个老几。”师父也跟着笑了,好像从毕业之后,我们已经很久没这么齐的聚在一起了。

我大学学医,毕业了考上了上海某学校的研究生,研究生毕业了也就留在上海。江城离上海不远,坐动车也就2个小时的路程,但是我很少回家,这次回来就是为了参加师父的婚礼。

 婚礼就要开始了,灯光已经调试完毕,原本吵闹的大厅中,也安静了许多。

 “哒哒哒。”有人穿着高跟鞋跑了进来,这个点才来,我不禁对来人有些好奇。 我转过头去,看了一眼,愣住了,瞳孔中的画面一闪而过。 女人走了过来,做到了我的旁边,一如多年前那样笑的如此灿烂。

 “不好意思哈,来晚了,路上塞车。” 我把脸撇过去,在她略微有些惊讶的目光中,拿起了一旁的红酒给她倒上,鲜红色沿着杯壁一圈流下,然后翻腾,像极了她嘴唇上抹的口红,勾人心魂。

 她叫Alice,我的高中同学。 她很讨厌做值日,因为很脏,尘土飞扬,弄的灰头土脸。 所以每次我都会把自己装作很闲,借机帮他做值日。

 “Alice,你先回家吧,我来做,我正好等点背一起。” 开始的时候她还满是疑惑,后来大概觉得我确实是闲的无事可做吧,会直接问我。

 “徐迟,你晚上帮我做个值日。” 我会表情冷淡地点点头,然后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直到我高三忙到睡觉的时间可能都没有的时候,我还是没有拒绝过她,可是印象中她从来没有和我说过:谢谢。

 我喜欢她,人尽皆知,可她似乎什么都不知道。

 毕业以后,他就去了澳洲留学,从此了无音讯。

 “好久不见。”我端起酒杯,歪着头看着,淡蓝色的连衣裙一如多年前那般,只是精致的妆容还有发梢微微带黄的头发把我拉回现实中。

 她有点窘迫,手忙脚乱的,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我轻轻和他的杯子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那天大家都喝多了,卷起袖子在江边吹风。 前面就是码头,点点星光散落在水面上,点缀着倒映在河里鳞次栉比的高楼,五彩斑斓。江风带着晚间的微凉,吹开醉酒人们的嘴,字字诛心。

 “我,书没读完就回来了,找了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拿着微薄的薪水,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里。” 我听着她的话,感觉像在听童话故事。

 “我爸收了别人钱,然后被那个人举报了,进了局子,我怕妈一个人在家受不了,就回来了,反正也上不起学了。”

Alice浓妆艳抹的脸上,显得那么的疲惫。

“我不是不知道你喜欢我,可是我要出国的,那么久,那么远,我们坚持不下来的。” 她哭了,从见面到现在,我才发现她其实也不过是个女孩,她把自己打扮的成熟妩媚,用妆容把自己全副武装,只不过是在掩饰他内心的害怕,他害怕别人欺负她,害怕妈妈撑不过这段日子,害怕在大街上走着被人认出来,所以他一直躲在城市的另一端,远离人群。

 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冰冷的拳头逐渐握紧。

 “呆呆,这事你是不是知道?” 呆呆躺在旁边的座椅上一动不动,我急了,踹了他一脚,把他从椅子上踢了下来。

 他一下摔疼了,酒醒了一大半。 “对,我是知道这事,可是Alice不让我跟你说,他不想你为她担心,他也不想再耽误你了。” 呆呆耷拉着头。

 “我不是不想告诉你,可是告诉你有什么用,你去昆明学医了,也没什么钱,告诉你除了徒增烦恼还有什么用。”

 我急红了眼,转头看着点背。

 “那你呢?你家有钱就不能帮一下Alice,三年同窗啊!” 我用手推着他的胸膛,他一点点往后退,我就越来越来用力,直到他跌倒在地上。

 “你干嘛!”Alice对我吼着,赶紧把点背从地上扶了起来。

 “你凭什么要求别人,你呢,你呢?这么些年,你给我发过一条信息,给我打过一次电话吗?不是你女朋友再怎么说也是朋友啊!十年,你就这么在我生活里消失快十年了,现在你有什么资格怪别人。”

说完这句话,Alice扶着点背往街上走去,头也不回。 十字路口前,廖无人迹,红灯,10点多的江城已经少有车辆,绿灯亮了,我们站在那儿谁都没走。

 点背叹了叹气,回过头过来搭着我的肩膀。

 “迟,不是我不想帮,那会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家里的事我也做不了主,等到我差不多快毕业了,家里的生意也快不行了,为了我结婚,我爸把厂子直接都卖了,才把债还完。” 说着说着,眼睛就红了。

 我看着这一二三四个从当年的毛头小子,到现在这样,眼泪混着鼻涕,在发不出声音的哽咽中,沾满我整张脸,然后我就开始找呀找呀,看看有什么可以擦的东西,在西服里面的口袋里翻出一包餐巾。

 对不起,这些年,是我让你们受苦了。

 “徐迟,有没有餐巾纸?”

 “没。”语气中透着深深的无能为力。

 Alice有鼻炎,每次降温或者冬天的时候,她的鼻炎就特别容易发作。 一上午有四堂课,快四个小时,一包餐巾纸根本不够,鼻炎发作的时候,她就忍着,别人跟她说话她也不理,因为她害怕自己一说话,就会忍不住流鼻涕。

 “Alice,纸。” 她转过头来的眼神有些惊讶。

 她没有说谢谢,把在手上戴着的一个手环取下来给我。

 “我感冒期间,这个就借你带啦,不许给我弄坏了哟。” 手环是橘黄色,很好看,谁也没成想,她嘴中的感冒,一持续便是这么些年。 后来的日子里,每次出门前,我都会带上一包餐巾纸,不管她鼻炎有没有发作,不管她有没有需要,也不管我是不是会在茫茫人海中和她能恰巧碰到,我都会把这份安全感收好,只是这份安全感,在我这里存的太久,久到让我快忘记是给谁的。

 后来,呆呆也结婚了,我们四个又凑到了一起。 看着这一个个幸福的样子,我倒是有些嫉妒了。

“你看看你,还不赶紧的,也老大不小了,拖到什么时候啊!” 师父说的倒是语重心长,我听着也是,是该结婚了。

 “我准备回来了,哥几个,没事就可以去喝点酒了。” 我看着他们三诧异的脸,突然想起她,她现在在哪,我结婚,她会来吗?

过了几个月,我从上海搬回来,爸妈天天催着我去相亲,实在拗不过,相了几次也没遇见什么合适的,突然有一天,就想起了Alice,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

 第二天一早,我就约了Alice在咖啡馆见面,顺便把那个手环也给带上了,看着她素颜下依旧精致的脸,心里痒痒的,又突然下定决心要把从前没说过的话说出来。

 “这个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以前说借我的,现在,我把它还给你。” 她看着桌子上的东西,一下愣了神。

 “以前我害怕告诉你,是因为我怕失去,但是现在我想告诉你,因为我想证明。” 她看着我,一点点为她套上那个手环,手心传来了她指尖的颤抖,阳光下,橘黄色耀眼至极。

 江城,是一个很小,很安静的城市,他的生活节奏很慢,没有那么大的压力。 我有关于这个城市一整个青春的回忆,而这个青春里有个你。 没有成都街角的小酒馆,没有北上广的灯红酒绿,甚至这个城市连地铁也没有,这么些年了还是得挤公交车,可是他们都在这不是嘛,还有我关于这个城市所有的记忆。

 “徐驰,往哪开啊,都几点了,都怪你,我们两结个婚还迟到。”

Alice开始生气了,别说,皱着眉头的样子还真好看。

 “快往右,右边。”她一边在车里换着婚纱还不忘指挥我开车。

 “哪右边啊,向右那是赭山西路,别说话,专心换衣服。”

“好啊!徐迟,这还么结婚呢,你都开始凶我了。”

 “媳妇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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