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登记离婚惊悉丈夫还有个妻子?!

婚姻问题咨询机构专业婚姻、离婚律师事务所律师今天遇到一位当事人咨询,说夫妻俩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按照婚姻登记处的要求提供了初步材料后,一会儿工作人员说:你这里还有另一个结婚登记信息,配偶名字叫张某某,你回去核实一下。这搞得夫妻俩人面面相觑,妻子的第一反应是丈夫重婚,丈夫的第一反应是冤哉枉也,经丈夫仔细解释后,工作人员点头认可。

原来丈夫和前任妻子是通过法院诉讼结束了上一段婚姻,因此在民政局确实是没有离婚登记的信息的,所以在民政局会有上一段婚姻的登记信息。

那么这个事要怎么解决呢?

丈夫这里需要去办理诉讼离婚的法院找到原来的承办法官,开具判决书的生效证明,持生效证明可以证明与前任妻子解除婚姻关系的时间,从而也就可以证明现在的婚姻登记合法有效,可以办理离婚了。

关于婚姻法律问题,请关注赵律师,您身边的靠谱律师。婚姻问题咨询机构专业婚姻、离婚律师事务所律师。

你可能感兴趣的:(去登记离婚惊悉丈夫还有个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