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良渚第四期


监察委与纪委有何不同(一图看懂)


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作为国家反腐败立法,监察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监察法草案规定,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既然监察委本质上也是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机构,那和我们熟知的纪委相比,监察委有什么不同呢?



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有哪些红线?


公共场所行为不当?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近日,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的规定 》,给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开列负面清单。这份规定要求公职人员在“八小时以外”,应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

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有哪几类行为吧:


1、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在公共场合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表、转发不当言论、传播小道消息。


2、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作风不检点、情趣不健康。


3、违规参与“酒局”“牌局”。


4、接受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5、在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


6、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7、违规兼职取酬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8、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9、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


10、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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