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能有机会来到这个世界上走一遭,都是一种幸运。有些婴儿是在父母和亲朋好友的祝福下出生的,但有些婴儿一出生就不被父母喜爱,甚至被抛弃。而这些婴儿他们的命运无法自己决定,只能等待生存或者死亡。能幸运生存下来的,可能一辈子都带着“弃婴”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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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每年有多少弃婴呢?来自北师大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透露,有关部门估计,每年大概有10万名儿童被遗弃,大部分是残疾儿童或者女童。而遗弃地都会选择在马路边、火车站、医院里,甚至荒郊野外。
2015年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卫计委科学技术所所长马旭说:“除了关注‘生育数量’政策,更应关注‘出生缺陷’保障。我国出生缺陷近年来高比例攀升,弃婴已成为重大社会问题。”
马旭称,据2010年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弃婴10万名,较上世纪80年代的5000名、90年代的5万名大幅增加。
尽管到目前为止缺乏官方的统计数字,但弃婴数量在近十年来迅速增长却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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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的小华身高1.75米,初二就辍学打工的她,在京务工一直住单位宿舍。2017年3月16日8时许,小华在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某宿舍内分娩一女婴,将其从二楼窗户扔至楼下垃圾堆内,保洁人员在清理垃圾堆时发现小婴儿,连脐带都没有剪断,便赶紧送医。
法院认为,小华的行为属于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小华将赤裸的新生儿通过窗户从二楼扔到一楼的垃圾堆,在卫生条件极差的环境下,在3月份寒冷的天气里,这种环境是会造成新生儿死亡,作为成年人应该了解,但是她放任了孩子的死亡后果。
法院一审判决小华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为什么她决定丢掉自己的孩子呢?
小华的父母曾提出,把孩子接回家抚养,遭到她的拒绝。“我还没有结婚啊,没结婚。”她多次重复这句话,并表示目前已经有了新男友,但没有告诉他这一切。庭后,提起孩子小华一直落泪,她说孩子仍在福利院,但自己没有结婚,也没有能力抚养,不想接回孩子。
由此可以看出,她一方面没有能力一个人独立抚养孩子,另外一方面不想这个孩子影响她的未来。而这个自私的行为却是这个小小的婴儿来承受。何其不公?要知道事件发生时,她已年满21岁了,该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了。
而这只是弃婴事件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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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弃婴?弃婴来自哪里?据数据分析,之所以会有这么多弃婴,主要有四大因素。
第一, 新生婴儿存在先天畸形遭遗弃
自强制婚检取消后,婚检在各地普遍遇冷,“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第一道关口出现了松懈,新生儿先天畸形人数出现增加趋势。有些人家庭经济状况不好,担心治疗费用,因而选择抛弃亲生骨肉。
这是到目前为止,医学界人士所得出的引发弃婴事件的第一大原因。
第二,“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作祟。
很多人受封建传统思想影响,“重男轻女”根深蒂固,不愿抚养女婴。有的人“见男就留,见女就弃”。这种情况占大多数。他们往往会走入一味生男孩的怪圈,只要生下来的不是男孩就可能被遗弃。
第三,性教育薄弱和缺失。
导致弃婴问题愈演愈烈的另一大因素,是性开放的潮流中性教育的薄弱和缺席,青少年正成为非婚生育乃至弃婴问题的高发群体。
第四,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不足
在各个城市中,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是最薄弱的环节,流动人口经济状况一般不好、对卫生医疗、生理保健意识淡薄、未婚怀孕或婴儿残疾率高。
另外,据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分析,不少城市居民因自身经济条件有限,而他们知道患病弃婴最终会进入社会福利机构受到保护,因而把自己的孩子当成“弃婴”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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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弃婴问题,应该从源头做起:
首先可以开展性教育课。从“弃婴”的案例来看,很多女生已经成年,但还是缺少必要的性知识,最终导致怀孕,也导致生产后遗弃孩子酿成悲剧的结局。假如能让孩子们从小拥有最起码的性常识,类似的悲剧,肯定会减少很多。
其次,则是法律的课要补上。一方面,法律的宣传教育可以让孩子们知道,生下孩子不抚养,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而且是违法的行为,这是遗弃罪;另一方面,则是法理的执行力要加强,现实操作中,很多被遗弃的孩子,找到父母后送还给父母,也多是批评教育了事,这样的做法,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力。法律对遗弃罪的认定可以加强执行,这样才能增强震慑力。像之前的小华例子就是法律执行力的体现。
接着,就是虽然目前我国新的《婚姻法》规定,不再施行强制婚检,婚检以自愿为主。但是为了孩子的健康,应该去婚检。男女双方其中一方身体若有问题,可以早发现早治疗,能避免孩子出现身体问题。
最后,则是救助系统的完善。对社会上可能发生的各种“弃婴”行为,良好的社会救助系统,可以帮助一些不幸被父母抛弃的婴儿可以生存下来。从这个角度来说,福利院、弃婴岛等的设置,还要努力争取更加完善。
少女意外怀孕固然是一种过错,但这里面既有自己的个人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我们都应该以宽容的心态、理性地正视和对待这一问题,在这些少女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给予关心与帮助,避免她们在孤立无援、不知所措和极端恐惧等情况下酿成悲剧。